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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心得体会(优秀篇)

1、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心得体会(优秀篇)

胡锦涛在2006年1月6日召开的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强调指出:“要始终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他还指出:党章是把握党的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准则,是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是坚持从严治党的根本依据;能不能有效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关系到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关系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保持党的先进性,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和党的生死存亡。要把这些要求落实到我们各级党组织和每个党员的行动上,我认为必须切实抓好四个环节:

认真学习党章,用其武装我们的头脑

要真正把党章学懂弄通,应做到了解党章的历史、掌握党章的内容、把握党章的特点。党的十六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与过去的十四部党章相比较,至少有以下六个方面的显著特点:

其一,指导思想上有新内容。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作为党的行动指南写进了党章,这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上的又一次与时俱进,是党的十六大的一大历史性贡献,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其二,党的性质有新表述。十六大党章对党的性质作了进一步的表述,明确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的领导核心。对党的性质作出这样的表述,是以前历部党章所没有的。

其三,奋斗目标有新成分。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写入党章,使党的奋斗目标更加全面、更加切合实际、更加具体,把党的最高理想与现阶段的具体目标任务有机结合起来。

其四,成功经验有新充实。把我们党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成果(如: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等)写进了党章,有利于全党更好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其五,入党要求有了新改动。把入党基本要求中“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改写为“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这有利于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有利于提高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其六,党章章节有了新增加。在党章中增写了“党徽党旗”这一章,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也是第一次。这显示了党徽党旗的庄严、神圣和崇高,表达了全党同志对党徽党旗的热爱和敬仰之情。

自觉遵守党章,用其规范我们的言行

遵守党章至少要做到“四个模范”:一是讲学习,做勤奋学习的模范。学习是党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第一要求。笔者留心观察那些事业上有成就、群众中有威望、社会上有影响的老干部,他们一般至少有这样六个特点:道德品质修养好,埋头苦干劲头足,知识理论水平高,实际工作经验足,开拓创新意识强,容人容事心胸宽。这六条都与重视学习,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不断完善自己有密切的关系。概而言之,不讲学习,不抓学习,既不可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党员,更不可能成为一个称职的领导干部。因此,我们遵守党章,就必须首先抓好学习这个第一要务,做勤奋学习的先锋,做勤奋学习的模范。

二是讲宗旨,做一心为民的模范。党章规定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党来自于人民群众,植根于人民群众,服务于人民群众。党从诞生的第一天起,就依照马克思主义的人民创造历史的科学论断,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自己全部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我们每位共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要认清与人民群众的“主仆、师生、鱼水”三大关系,强化宗旨意识,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决不做借为人民服务之名,搞假公济私、损公利私之实的事。

三是讲纪律,做严于律己的模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的纪律极端重要,它的政治作用就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我们党之所以能由小渐大、由弱变强、由非执政到执政,一个根本的原因就是我们有铁一般的纪律。我们每位共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把党的纪律作为自己的行为规范,模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群众纪律、经济工作纪律、保密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等,按照“政治坚定、纪律严明”的要求,无私无畏,刚正不阿,为维护党的纪律尽职尽责。

四是讲党性,做坚持原则的模范。首先,在思想上,党的意识要“强”。每位共产党员都应该把党员作为自己的第一身份,不论何时何地,都要牢记“我是党的人”,对党忠诚,与党同心,自觉维护党的团结,遵守党的纪律,接受党的监督,参加党的生活,珍惜党的声誉。第二,在工作中,模范作用要“显”。共产党员在工作中要发挥好带头作用、骨干作用和桥梁作用。第三,在作风上,党的气味要“浓”。作风是共产党员党性的体现。共产党员必须做到党味浓、风气正,时时处处、一言一行都充分体现共产党员的风范。第四,在群众中,党员的形象要“好”。共产党员的形象,是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的外在表现,是共产党员内在素质和思想境界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印象和分量。因此,我们每位共产党员都要珍惜党的形象,维护党的声誉,努力塑造共产党员亲民爱民、求真务实、艰苦创业、干净干事的良好形象。

切实贯彻党章,用其指导我们的工作

用党章的思想指导推动实践。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我们党的这一指导思想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经受了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反复检验,是完全正确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我们必须切实用这一指导思想指导和推动我们的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实践与理论的关系,学会用科学理论指导我们的实践,同时在实践中检验、丰富和发展党的理论。

用党章的原则判断是非曲直。我们必须用党章的原则、党章的要求在纷繁复杂现象中判是非、定取舍、明方向,决不能用一己的好恶,用局部利益作为判断是非、决定取舍的标准。党章里面规定应该坚持的,我们必须切实加以坚持;党章里面规定应该反对的,我们必须旗帜鲜明地加以反对;党章里面规定应该做的,我们必须努力去做,而且应该把它做好;党章里面规定不准做的,我们必须坚决不做,而且还要要求别人不做。

用党章的制度处理各种问题。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制度建设更带有全局性、根本性和稳定性。如果制度不完善、机制不健全,很多事情就很难办。党章里有很多制度性的规定,用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按制度决策,不仅有利于开展工作,而且有利于创造和谐的环境。现在,在一些工作中,在一些党组织内,在一些班子里存在一些问题,有相当一部分与没有认真按党章规定的制度办事、管人、决策有关。因此,我们每位共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切实强化制度意识、程序意识、规矩意识,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按制度决策。

坚决维护党章,用其纯洁我们的队伍

坚持履行承诺,反对言而无信。每一个党员,在申请加入党组织的时候,都有承诺,被批准加入党组织的时候还要庄严宣誓,承认和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这表明:严格遵守党的章程,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也是根本要求。“人无信不立”,作为共产党员更是要牢记自己的承诺,恪守自己的承诺,兑现自己的承诺,决不能言行不一,言而无信。誓言不是戏言,信守和履行自己在组织面前的诺言,是我们立身做党员的一条基本要求。

坚持清正廉洁,反对腐化堕落。人民群众对我们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并不高,简而言之,就是既干事,又干净。所以,我们每个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做到清正廉洁,既干事又干净,坚决反对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跑官卖官、行贿受贿等腐败现象。要用党章严格要求自己,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抵御各种诱惑,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坚持与时俱进,反对因循守旧。我们每位共产党员都要坚持与时俱进,把党章所体现的先进性要求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到事业的丰富实践中,要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的认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不断提高领导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结合实际自觉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积极投入到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创新型国家和建设的实践中去,着力增强自己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支持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的社会氛围。永远做时代的先锋、创新的先锋、与时俱进的先锋。

坚持求真务实,反对虚报浮夸。求真务实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也是党的优良传统和共产党人所必须具备的政治品格。现在,我们有的干部作风飘浮,不深入实际,不了解实情,空喊口号,不干实事;有的事业心、责任心不强,不思进取,不善创新,工作标准不高,自我要求不严;有的得过且过,不注意学习,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有的不顾客观规律,违背群众意愿,沽名钓誉,急功近利,以致酿成恶果。不严肃对待这些问题,不认真解决这些问题,党的权威就要受到冲击,党章的效力就要受到影响,党章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就无法落到实处。因此,我们每位共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求真务实,要切实做到深入基层取真经、察实情,不图虚名讲真理、说实话,心系群众动真格、办实事。

坚持党的纪律,反对自由散漫。首先,要严明政治纪律。要使广大党员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自觉同以胡锦涛同志为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坚持民主集中制,防止个人专断。其次,要严明组织纪律。重点是防止和查处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现象,切实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第三,要严明经济工作纪律。防止领导干部滥用职权干预经济活动,严肃查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和违规插手经济活动等行为。第四,要严明群众工作纪律。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查处这些问题背后的违纪违法行为,以实实在在的工作实绩和廉政成效取信于民。

2、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心得体会(优秀篇)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州委决定集中利用12月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州党员干部中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专题集中教育活动。“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有什么样的认识,就会有什么样的举止。”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意义重大,共产党员只有真正把《党章》、《准则》、《条例》的内容,真正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才能理想信念更坚定、工作作风更优秀、遵守纪律更自觉,在富民强州的伟大实践中作出更大贡献。

一、《党章》是共产党员的做人标准

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是制定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总依据,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准则。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是管党治党的总根。共产党员只有自觉学习党章、贯彻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经常对照党章,才能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2012年11月19日*同志在《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的文章中对学习党章在加强党的建设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了阐述,他说:“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也是全党同志的应尽义务和庄严责任,对强化全党党章意识,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再次学同志这篇重要文章,深感做为一名共产党员认真学习党章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只有经常重温才能记住,只有记住才会遵守。我感到自己最应时时铭记的是:党员是群众中的先进分子,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履行“学习马列主义和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带头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党的团结,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发扬风尚,在困难和危险时刻挺身而出,不怕牺牲”这八项义务既是每一名党员必须履行的,也是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做人的标准。

二、《准则》是党员干部从政做事的要求

2010年1月18日,*正式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分为总则、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实施与监督和附则四个部分,共18条,约4600字。《准则》,一是强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意义;二是提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坚持的原则;三是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进行规范,其主要内容就是8个“严禁”、52个“不准”;四是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机关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责任,并分别从教育、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五是明确了《廉政准则》的适用对象,并对依据《廉政准则》制定具体的处分规定提出了要求。

《廉政准则》的颁布实施,是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需要。是用制度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需要。是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多年来,为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线,中央出台了多项法规制度,可谓苦口婆心,用心良苦。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都能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勤政廉政履职为民。但也有一些党员干部漠视法规制度,认为制度不过是“牛栏关猫”,“高压线不带电”,我行我素,不以为然。这些无视党纪法规的人最终必然掉进腐败的泥塘。《准则》的颁布实施全面地规范了党员干部从政的行为,对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严禁做条文清楚,界线明确。每个党员干部都要清醒地认识到,学习《廉政准则》既是我们履行职责的政治要求,也是保证自己干成事又不出事的内在需求。只有对《廉政准则》原原本本的学,逐条逐句的领悟,才能将其精神实质和具体规定转化为个人的思想和行为。要坚持做到“四学”:一要全面完整学。《廉政准则》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进行了严格的规范,8个“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党员干部权力使用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和环节,甚至包括党员干部个人行为,可以说,既有针对性,又有可操作性,是党员干部廉政从政的自律准则。二要结合实际学。学习《廉政准则》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要明确自己的责任,坚持把《廉政准则》贯彻实施到所分管的工作之中,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目标管理。不管业务工作多繁杂,都要坚定不移地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不能掩盖,要主动解决,做到自警自省自改自律。三要静心细致学。学习《廉政准则》不能犯性情浮躁,一目十行的毛病,要静下心来,结合实际认真刻苦学。要把《廉政准则》作为一面镜子,常常对照,时时提醒,入脑入心,升华境界,自觉运用《廉政准则》来规范自身行为。管好自己,率先垂范,树立标杆;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禁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越位插手,干预自己的工作;严禁家人打着自己的名义为亲朋好友办私事;严禁家人收礼受贿,切实把家庭建成抵御不良风气影响的坚强堡垒。党员干部是制度的制定者,更是制度的执行者。学习贯彻《廉政准则》,贵在知行合一,身体力行。

三、《条例》是党员须遵守的警戒线

2003年12月31日,*正式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这个《条例》是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基础上修订而成的。1997年2月*颁布了“试行条例”。但是,随着我们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中纪委从2001年12月开始,成立了修订小组,开始了《党纪处分条例》的修订工作。最后经中纪委常委会、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于2003年12月31日由*正式颁布实施。

《条例》的颁布实施意义深远,一是顺应时代的要求。规定对于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切身利益的问题能解决而不解决的是违纪行为,以保证我们党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二是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保证了对违纪案件的处理要做到宽要宽得恰当、严要严得适度,更具有可行性。三是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规定了对于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更好地维护了党的形象。

《条例》共三编,十五章,一百七十八条,从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违纪与处分;纪律处分的运用规则;对违法犯罪党的纪律处分;到其它规定,如,违反政治纪律行为;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贪污受贿行为;破坏经济秩序行为;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失职渎职行为;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行为;违反道德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都作了全面的规定,这些规定指向面广,既涵盖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道德等领域的各个方面,也包含了个人应遵守的举止言行。因此,认真学习《条例》很重要,只有在学习的基础上全面认识和理解,才能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学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把握《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这样,才能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在组织面前忠诚老实、在群众面前谦虚亲和、在困难面前勇往直前、在同志面前胸怀坦然、在荣誉面前不追不抢、在不同意见面前包容大方。做遵守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的模范,努力为我们党的各项事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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