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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脱贫攻坚工作心得体会三篇【汇总】

帮助贫困群众摆脱贫困过上小康生活,是共产党人的天职,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像对待家人一样,以一种既有责任又有感情的担当精神,一户一户、一人一人地帮扶贫困户、贫困人口脱贫。下面是思而学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最新脱贫攻坚工作心得体会,欢迎阅读!

篇一:最新脱贫攻坚工作心得体会

近日,*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全文如下。

革命老区(以下简称老区)是党和人民军队的根,老区和老区人民为中国革命胜利和作出了重大牺牲和重要贡献。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关心支持下,老区面貌发生深刻变化,老区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改善,但由于自然、历史等多重因素影响,一些老区发展相对滞后、基础设施薄弱、人民生活水平不高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脱贫攻坚任务相当艰巨。为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加快老区开发建设步伐,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改变老区发展面貌为目标,以贫困老区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创新、更加注重统筹协调、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建设、更加注重开发开放、更加注重共建共享发展,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着力破解区域发展瓶颈制约,着力解决民生领域突出困难和问题,着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着力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推动老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让老区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到2020年,老区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二、工作重点

按照区别对待、精准施策的原则,以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领域为突破口,加大脱贫攻坚力度,带动老区全面振兴发展。

(一)以支持贫困老区为重点,全面加快老区小康建设进程。贫困地区是全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贫困老区更是短板中的短板。要把贫困老区作为老区开发建设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改善发展环境与条件,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推动相关资源要素向贫困老区优先集聚,民生政策向贫困老区优先覆盖,重大项目向贫困老区优先布局,尽快增强贫困老区发展内生动力。

(二)以扶持困难群体为重点,全面增进老区人民福祉。切实解决好老区贫困人口脱贫问题,全面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加快老区开发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打破惯性思维,采取超常规举措,加快科学扶贫和精准扶贫,加大帮扶力度,提高优抚对象待遇水平,办好老区民生实事,使老区人民与全国人民一道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

(三)以集中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全面推动老区开发开放。加快老区开发建设步伐,基础设施是首要条件,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是关键环节,改革开放是根本动力,生态环境是发展底线,老区精神是活力源泉。要围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明确工作思路,选准主攻方向,发扬“钉钉子”精神,使老区面貌明显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尽快破解发展瓶颈制约。大力推进老区高等级公路建设,优先布局一批铁路项目并设立站点,积极布局一批支线和通用机场,支持有条件的老区加快港口、码头、航道等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实现老区所在地级市高速公路通达、加速铁路基本覆盖。加快推动老区电网建设,支持大用户直供电和工业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自备电厂,保障发展用能需求。增加位于贫困老区的发电企业年度电量计划,提高水电工程留存电量比例。加大老区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治理和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程实施力度。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支持老区加快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宽带乡村”工程,加大网络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优先支持老区重大水利工程、中型水库、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项目建设,加大贫困老区抗旱水源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灾害防治力度。支持老区推进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在安排建设任务和补助资金时予以倾斜。

(二)积极有序开发优势资源,切实发挥辐射带动效应。鼓励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民营资本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因地制宜勘探开发老区煤炭、石油、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页岩油等资源。在具备资源禀赋的老区积极有序开发建设大型水电、风电、太阳能基地,着力解决电力消纳问题。支持老区发展生物质能、天然气、农村小水电等清洁能源,加快规划建设一批抽水蓄能电站。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老区建设能源化工基地,加快推进技术创新,实现资源就地加工转化利用。增加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对贫困老区基础性、公益性项目的投入,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老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支持开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绿色矿山建设。

(三)着力培育壮大特色产业,不断增强“造血”功能。推进老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长农业产业链,让农户更多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做大做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支持老区特色农产品品种保护、选育和生产示范基地建设,积极推广适用新品种、新技术,打造一批特色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扶持、鼓励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及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积极发展特色农产品交易市场,鼓励大型零售超市与贫困老区合作社开展农超对接。加强老区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建设,鼓励邮政快递服务向农村延伸。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强农村电商人才培训,鼓励引导电商企业开辟老区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加大对农产品品牌推介营销的支持力度。依托老区良好的自然环境,积极发展休闲农业、生态农业,打造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养生养老基地和休闲度假目的地。充分挖掘老区山林资源,积极发展木本油料、特色经济林产业和林下经济。利用老区丰富的文化资源,振兴传统工艺,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支持老区建设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优先支持老区创建国家级旅游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中央补助资金进一步向老区倾斜。加大跨区域旅游合作力度,重点打造国家级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和精品线路,加强旅游品牌推介,着力开发红色旅游产品,培育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旅游节庆活动。加强老区革命历史纪念场所建设维护,有计划抢救影响力大、损毁严重的重要革命遗址。支持老区因地制宜开展“互联网+”试点。积极发展适合老区的信息消费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

(四)切实保护生态环境,着力打造永续发展的美丽老区。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石漠化治理、防沙治沙、湿地保护与恢复、退牧还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坡耕地综合整治等重点生态工程,优先安排贫困老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任务,支持老区开展各类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支持在符合条件的老区开展国家公园设立试点。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低碳、便捷的交通体系,加快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推进涵养区、源头区等水源地环境整治。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对秸秆、地膜、畜禽粪污收集利用加大扶持和奖励力度,研究将贫困老区列入下一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区域。加快推进老区工业污染场地和矿区环境治理,支持老区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工程。

(五)全力推进民生改善,大幅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快解决老区群众饮水安全问题,加大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电力保障水平。加快贫困老区农村公路建设,重点推进剩余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推动一定人口规模的自然村通公路。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统筹开展农房抗震改造,对贫困老区予以倾斜支持。加快老区农村集贸市场建设。尽快补齐老区教育短板,增加公共教育资源配置,消除大班额现象,优化农村中小学校设点布局,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强化师资力量配备,确保适龄儿童和少年都能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支持贫困老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办好一批中等、高等职业学校,逐步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推动职业学校与企业共建实验实训平台,培养更多适应老区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畅通贫困老区学生就读重点高校渠道。加强老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支持贫困老区实施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能力和大病救助水平。加大社会救助力度,逐步提高老区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加快完善老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国家基础养老金标准相关政策。以广播电视服务网络、数字文化服务、乡土人才培养、流动文化服务以及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层新华书店等为重点,推动老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与水平明显提高。

(六)大力促进转移就业,全面增强群众增收致富能力。结合实施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发挥老区中心城市和小城镇集聚功能,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服务等产业,拓展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空间。加强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贫困老区劳动力向经济发达地区转移,建立和完善劳动力输出与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提高转移输出组织化程度。支持老区所在市县积极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大贫困老区劳动力技能培训力度,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参加中长期实用技能培训。引导和支持用人企业在老区开展订单定向培训。支持符合条件的老区建设创业园区或创业孵化基地等,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

(七)深入实施精准扶贫,加快推进贫困人口脱贫。继续实施以工代赈、整村推进、产业扶贫等专项扶贫工程,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的扶持力度。统筹使用涉农资金,开展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促进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增收致富。积极实施光伏扶贫工程,支持老区探索资产收益扶贫。加快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积极推进老区贫困村旅游扶贫试点。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老区科技特派员与贫困户结成利益共同体,探索创业扶贫新模式。在贫困老区优先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在安排年度任务时予以倾斜,完善后续生产发展和就业扶持政策。加快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在老区加快落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政策,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实施健康扶贫工程,落实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的政策,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

(八)积极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格局。支持老区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妥有序实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等抵押贷款以及大宗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支持老区开展水权交易试点,探索建立市场化补偿方式。推动相关老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三大国家战略,与有关国家级新区、自主创新示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打造区域合作和产业承接发展平台,探索发展“飞地经济”,引导发达地区劳动密集型等产业优先向老区转移。支持老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推动老区创新驱动发展。支持具备条件的老区申请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鼓励老区所在市县积极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对老区企业到境外开展各类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和商标注册等给予资助。拓展老区招商引资渠道,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贫困老区发展,优先支持老区项目申报借用国外优惠贷款。鼓励老区培育和发展会展平台,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快边境老区开发开放,提高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发展水平,提升边民互市贸易便利化水平。

四、支持政策

(一)加强规划引导和重大项目建设。编制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中长期规划时,对老区予以重点支持,积极谋划一批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工程项目,优先纳入相关专项规划。全面实施赣闽粤原中央苏区、陕甘宁、左右江、大别山、川陕等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规划,加快落实规划项目和政策。推动大型项目、重点工程、新兴产业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向老区安排。探索建立老区重大项目审批核准绿色通道,加快核准审批进程,对重大项目环评工作提前介入指导。

(二)持续加大资金投入。中央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进一步向贫困老区倾斜。增加老区转移支付资金规模,扩大支持范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向贫困老区倾斜。加大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老区扶贫开发力度,力争实现对贫困老区全覆盖。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建设基金对老区的投入力度。严格落实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和西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地市级配套资金的政策,并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投资补助比重。在公共服务等领域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老区开发建设的金融支持。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行合理扩大贫困老区分支机构授信审批权限,加大支农再贷款、扶贫再贷款对贫困老区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信贷资金投向老区的激励机制。支持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在老区依法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民营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动有关金融机构延伸服务网络、创新金融产品。鼓励保险机构开发老区特色优势农作物保险产品,支持贫困老区开展特色农产品价格保险。

(三)强化土地政策保障。在分解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时,重点向老区内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倾斜。鼓励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优先解决老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所需建设用地,对不具备开展增减挂钩条件的,优先安排搬迁安置所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在贫困老区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允许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在省域范围内使用。支持有条件的老区开展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落实和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政策。

(四)完善资源开发与生态补偿政策。适当增加贫困老区光伏、风电等优势能源资源开发规模。合理调整资源开发收益分配政策,研究提高老区矿产、油气资源开发收益地方留成比例,强化资源开发对老区发展的拉动效应。支持将符合条件的贫困老区纳入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偿范围。逐步建立地区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引导提供生态产品的老区与受益地区之间,通过资金补助、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实施补偿。支持符合条件的老区启动实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和生态还湿。

(五)提高优抚对象优待抚恤标准。继续提高“三红”人员(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抚恤和定期生活补助标准,研究其遗孀定期生活补助政策,保障好老无所养和伤病残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研究逐步提高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助标准。严格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逐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行优抚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优抚对象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公租房或农村危房改造的,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安排。加大优抚对象家庭成员就业政策落实力度,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面向老区定向招聘辅助人员。

(六)促进干部人才交流和对口帮扶。推进贫困老区与发达地区干部交流,加大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与贫困老区干部双向挂职锻炼工作力度,大力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研究实施直接面向老区的人才支持项目,支持老区相关单位申报设立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深入推进中央企业定点帮扶贫困革命老区县“百县万村”活动,进一步挖掘中央和省级定点扶贫单位帮扶资源,逐步实现定点扶贫工作对贫困老区全覆盖。制定优惠政策,鼓励老区优秀青年入伍,引导优秀退役军人留在老区工作。加快建立省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省内发达县市对口帮扶本省贫困老区的工作机制。

五、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老区开发建设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把加快老区开发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把扶持老区人民脱贫致富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坚持中央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积极整合各级财力和各类资源,推动老区加快发展。发挥军队和武警部队的优势和积极作用,影响和带动社会力量支持老区开发建设。加大对老区脱贫攻坚工作的考核力度,实行年度报告和通报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表彰为老区发展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对推进工作不力的要强化责任追究。加强对各级老区建设促进会的指导,给予必要的支持。

(二)不断加强老区基层领导班子和党组织建设。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选派一批思想政治硬、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干部充实老区党政领导班子,优先选派省部级、厅局级后备干部担任老区市、县党政主要领导,推动老区党政领导班子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对长期在老区工作的干部要在提拔任用、家属随迁、子女入学等方面予以倾斜。加强老区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党组织带头人,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强化服务群众、村干部报酬待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基础保障。做好老区村级党组织第一书记选派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团结带领老区群众脱贫致富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老区贫困村实际需求,精准选派驻村工作队,提高县以上机关派出干部比例。

(三)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老区开发建设。鼓励各类企业通过资源开发、产业培育、市场开拓、村企共建等形式到贫困老区投资兴业、培训技能、吸纳就业、捐资助贫,引导一批大型企业在贫困老区包县包村扶贫,鼓励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组织积极支持老区开发建设。对于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到贫困老区投资兴业、带动贫困群众就业增收的,严格落实税收、土地、金融等相关支持政策。开展多种类型的公益活动,引导广大社会成员和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及海外人士,通过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多种形式参与老区扶贫开发。

(四)大力弘扬老区精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弘扬老区精神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将老区精神融入培育和践行系列活动,利用建党日、建军节、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不断推动老区精神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在全社会营造传承老区精神高尚、支持服务老区光荣的浓厚氛围。积极支持老区精神挖掘整理工作,结合红色旅游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培育壮大老区文艺团体和文化出版单位,扶持创作一批反映老区优良传统、展现老区精神风貌的优秀文艺作品和文化产品。加强老区新闻媒体建设,提升老区精神传播能力。老区广大干部群众要继续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不等不靠,齐心协力,争当老区精神的传承者和践行者,加快老区开发建设步伐,不断开创老区振兴发展的新局面。

(五)全面落实各项任务举措。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加大政策项目实施力度,确保年年有总结部署、有督促检查。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实化具体政策措施,全面落实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要负责牵头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会同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和单位加强对意见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重大问题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充分发挥各级老区建设促进会的监测评估作用,适时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本意见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篇二:最新脱贫攻坚工作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大报告对扶贫开发作出了“三个一”的战略部署,即:一个“加大”:“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扶持力度”;一个“推进”:“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一个“减少”:“扶贫对象大幅减少”。同时,提出了多项综合性治贫的重大政策举措。这对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进一步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描绘了新的蓝图,提出了新的要求。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的本质要求,是改革开放和的重大任务,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扶贫开发事业,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的10年,以胡锦涛同志为党中央,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了科学发展观,作出了深入推进扶贫开发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扶贫开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10年来,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305元增至3985元;根据原国家扶贫标准,20xxx年至20xx年全国农村贫困人口数量从8645万人下降到2688万人,贫困发生率从9.20%下降到2.80%;提前实现了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中贫困人口减半的目标,为全球减贫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这10年特别是十七大以来的几年,xx不仅经济发展快速,已经成为西部省区经济的一个高点,而且由于省委、省政府始终把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贫困地区加快发展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和改善民生的着力重点,高度重视和加强综合扶贫开发工作,也取得了巨大成就。十七大以来的5年,全省共投入各类扶贫资金700多亿元,贫困地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从2006年的2460元增长到2011年的5072元;根据原国家扶贫标准,贫困人口从643万人减少到243万人 ,贫困发生率从10.50%下降到3.87%。10年扶贫开发的光辉成就,不仅充分彰显了科学发展观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价值,而且也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扶贫开发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的正确和效宏。

由于我国仍然处于并将长期处于,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较为突出,距离科学发展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距离协调发展、共同富裕也还有较大差距;扶贫对象规模大,相对贫困问题凸显,返贫现象时有发生,贫困地区特别是连片特困地区发展相对滞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扶贫开发仍然是一项长期、艰巨、繁重的任务,面临着一系列极具挑战性的矛盾和困难。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途径就是坚持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扶贫开发方式。如果经济发展不科学,发展方式不转变,发展之路就会越走越窄;如果扶贫力度不加大,扶贫方式不转变,扶贫攻坚就会停滞不前,社会就会不和谐,进而就会影响或制约国家总体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事实上,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全面发展,都必须科学发展,要如此就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缓解和消除贫困放在基础的突出的位置。党的十八大报告,不仅对深入推进扶贫开发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而且也提出了多项综合性治贫的政策举措,更创新发展了扶贫开发理论、丰富了扶贫开发内涵。因此,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十八大重大战略部署,深入推进扶贫开发,进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就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贫困地区和扶贫系统的政治任务、中心工作。

一、准确把握十八大报告对扶贫开发的新要求

党十八大报告是一个“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科学发展”的振奋人心、催人奋进的报告。报告对扶贫开发提出的更新更高要求,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体现在直接的论断中,另方面体现在整个报告的相关论述中。准确理解、把握后一个方面尤为为重要。

从直接的论断来看,就是开头提到的“三个一”。一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早在十七大,就提出了“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扶持力度”,可以说,党十八大与十七大相比,是一个全新的提法。首先是取消了“发展”二字,扶持的范围和方面更宽广了。可以这样理解,过去重在经济发展的扶持上,而现在是全方位的覆盖、整体性的扶持。其次是新增加了“采取对口支援等多种形式”的内容,其中“对口支援”与多年来实施的东西对口“扶贫协作”也不可同日而语。“扶贫协作”虽然是扶贫但协作的内在规定性还是互惠互利、实现双赢。对口支援即是经济发达或实力较强的一方对经济不发达或实力较弱的一方实施援助的一种政策性行为,属于援助的性质,如灾难援助、经济援助、医疗援助、教育援助等。再其次是其他形式,如多年来采取的财政扶贫、行业扶贫、党政机关定点扶贫、社会扶贫、外资扶贫等。总之,党的十八大的这一论断,既体现了扶贫开发理论的丰富发展,又体现了“四区”扶贫开发、区域发展的又一个春天来临,也体现扶贫开发是全党全社会的事。

另方面:“推进”扶贫开发。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这不是一般性的口号要求,而是集中体现了党对“三农”工作、扶贫开发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是新形势下破解“三农”难题进而推进扶贫开发的战略举措。新农村建设、特别是扶贫开发虽然提得比较早,但是这次又赋予了新的内涵。重要的有三点,一点是新农村建设与扶贫开发并重,这是第一次提出,意义重大。两者要有机结合,新农村建设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新农村建设;二点是“深入推进”,这是程度问题,就是要向纵深拓展;三点是生产生活条件要“全面改善”,而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甚至“打亮点”、“造风景”。这是基于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提出的高要求、新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在贫困地区。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要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即:一是坚持城乡一体化思路。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这是贫困地区必须长期坚持的。因此,从规划起就要城乡一体,统筹考虑,特别要给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作化结合起来思考。二是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这几年,中央和地方各级在这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巨大成效,要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三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尤其要强化基础设施、培育特色产业、提升农户能力、加大公共服务、全面社会保障、加强生态保护等。四是把易地移民搬迁与之相结合。五是实施多村连片扶贫开发。

再方面:“减少”扶贫对象。扶贫对象,又叫贫困人口,也称贫困居民。扶贫对象的增减,目前主要与农民纯收入相关联。对大幅减少扶贫对象,可能产生两种模糊认识,一种是“快速论”。比如xx按2300元扶贫标准,20xxx年末有农村扶贫对象912万人,比上年减少444万人。20xx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6128元,比上年增加1041元,20xx年增长目标为13.50%以上,力争增长突破15%以上,从目前情况看,可望保持去年增长水平,那么,2012年末扶贫对象也可能减少400万人左右。照此下去,在“十二五”期间,即可减完。这就自然会产生“扶贫还扶什么”的问题。另一种是“难度论”。按照现行2300元的扶贫标准,20xx年全国农村扶贫对象为1.22亿人,比上年减少600万人。当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6977元,比上年增长1058元;据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20xx年中国农村政策执行报告》预测,20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速有望接近10%。据此推测,今年减少扶贫对象规模可能小于或等于上年。若这样,今年末的扶贫对象约为1.16亿人。假如到2020年,扶贫对象减为零的话,今后平均每年要减1450万人,难度是有的。假设“大幅减少”的“幅”在六至八成的话,每年也约要减少870万人至1160万人。上个10年平均每年减少673.40万人,简单类比来看,难度应当是有的。但是,必须看到,一定时空内扶贫对象的增减,最主要因素取决于扶贫标准、扶贫方式和国家总体经济走势。上个10年国内生产总值由89404亿元上升到397983亿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由2253元上升到5919元,分别增长3.45倍与1.63倍,同期扶贫标准由865元调整到1274元,仅上升0.47倍。为确保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党的十八大不仅确立了重大理论观点,而且也确立了重大方针政策、作出了重大工作部署,这对扶贫开发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和条件,特别是其中的“两个倍增”和“缩差”目标以及新“四化”等重大政策措施的预期作用,即便考虑到在这期间扶贫标准的必然提高,“扶贫对象大幅减少”也应当是完全可以办到的。

二、充分认识扶贫开发在总布局中的重要地位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总布局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五位一体;总目标分为中长期,中期目标是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比20xx年翻一番,长期目标就是2050年前建成国家。

深入推进扶贫开发是五位一体总布局的内在要求。五位一体是一个有机整体,其中经济建设是根本,政治建设是保证,文化建设是灵魂,社会建设是条件,生态文明建设是基础。只有坚持五位一体建设全面推进、协调发展,才能形成经济富裕、政治民主、文化繁荣、社会公平、生态良好的发展格局,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五位一体总布局的新提法大大丰富了原有的现代化理论体系,对应着全国老百姓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五大权益。五位一体的每“一位”都与扶贫开发紧密相联。

一是从经济建设来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在贫困地区。扶贫开发本身是经济建设的范畴且是“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而解决“三农”问题,必须大力缓解贫困问题。

二是从政治建设来看,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政治建设的根本。扶贫开发的主体是贫困居民,只有认真贯彻落实党在现阶段的纲领、路线、方针和政策,才能确保扶贫开发的正确方向,充分调动扶贫对象的积极性并发挥其主体作用,推进扶贫开发事业的向前发展。

三是从文化建设来看,扶贫文化是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它既是物质扶贫的重要条件,也是提高扶贫对象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的重要条件。随着扶贫开发的不断深入,扶贫对象物质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他们的精神生活也显得越来越重要,因此要物质扶贫与精神扶贫一并抓,相互促进。

四是从社会建设来看,改善民生是社会建设的两个重点之一,扶贫开发又是最大的民生。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五是从生态文明建设来看,一般来说,扶贫开发地区都处于深山区、高原区,许多地方属于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 ,也因此扶贫开发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更处于重要地位,意义更为重大。贫困地区要通过生态文明建设,在实现当代人利益的同时,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深入推进扶贫开发是总目标的必然需要。“两个翻番”预示着未来国家更加注重经济发展质量、更加注重改善百姓生活。特别是将人均收入翻一番指标写入党代会报告,分量比前一个翻番更重,把个人利益和国家进步紧密联系在一起,彰显出今后要更加注重百姓生活幸福度。据有关专家测算,“两个翻番”,对于GDP来说是较为低调的,20xx年我国GDP增长为9.20%,20xx年预期为7.80%,那么从2013年至2020年的8年中,GDP目标年增速大约为6.90%(实际GDP,复利增长),果真如此将彻底告别“保八”时代,调结构将进入动真格时代。对于人均收入来说,也据有关专家测算8年年增长7.20%即可,显得更低调,但具体情况还要看未来人口增长情况,并取决于2020年人口总量。20xx年到20xx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均增长1.80倍;GDP从10.24万亿元到47.16万亿元,增长4.61倍;财政收入从1.89万亿元到10.37万亿元,增长4.49倍。也就是说,过去10年,在经济高增长的背景下,居民收入增幅不到GDP和财政收入增幅的一半。而18大提出的目标是居民收入增幅需要和GDP增幅同步。这个指标虽然不是很高,但却是一个非得要一系列改革配套才能完成的极其艰巨的任务。

同时,对贫困地区、贫困居民来说,今后8年不仅是个“倍增翻番”的问题,而且更有一个“收入分配差距缩小”的问题;一方面“缩小”是贫困居民的福音,另方面“缩小”比之前的“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对扶贫开发提出的要求更高、任务更重。20xx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366元,同口径国家扶贫重点县1305元,占全国的55.12%;2011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977元,同口径国家扶贫重点县为3985元,占全国的57.12%,10年间重点县与全国农村居民纯收入占比从55.12%上升到57.12%,仅缩小2个百分点。因此,缩小差距的难度不言而喻。

如果联系到2050年建成国家的长期目标来看,扶贫开发的任务更为艰巨、繁重。“现代化国家”的定义是动态的,比如20xx年的现代化国家与1960年不可同日而语,2050年也将不同于20xx年。20xx年高收入国家的人均GDP是美国的82%,即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美国的80%左右就可以认为进入当年的现代化国家行列。1990?2010年,美国人均GDP从2.37万美元增至4.73万美元,翻了一番,年均约增长3.50%。按此增长率计算,2010?2050年美国的人均GDP将可能会翻两番,到2050年达到20万美元。那么,中国就应当达到16万美元的人均收入水平。因此,有关专家分析指出,未来合适的经济增长率应区分为两个时期,即2013?2030年应当保持10%左右,而不是7%以下的“悲观”估计;2030?2050年应保持7%左右。如果这样,贫困地区、贫困居民就不仅有个“倍增”与“缩差”的问题,而且还有一个追赶与跨越的问题,可见,扶贫开发的任务就更重。

三、着力转变扶贫开发方式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实施总体部局、实现总体目标的重要路径是走“新四化”道路,即是“坚持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新“四化”且“同步”的新表述,无疑是我们党立足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在现代化建设发展到一定阶段,对现阶段突出矛盾的一次求解。

从“建设”到“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从“五位一体”、“两个翻番”到“四化同步”,预示着国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刚性”要求,经济增长必须从“出口?投资?消费”的出口拉动型转变到“消费?投资?出口”的内需拉动型。扶贫开发本质上是经济范畴,这也预示着转变扶贫开发方式不仅是 “刚性”的更是迫在眉捷的。过去的扶贫任务是围绕“解决温饱”而进行的,在低保兜底并更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的基础上,现在则要围绕“脱贫致富、同步小康”来进行。所以,必须紧跟国家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加快扶贫开发方式的转变。可以说,未来八年扶贫成效的好歹,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扶贫方式转变的优劣。

一是把扶贫开发融入“新四化”。“新四化”将为扶贫开发提供良好的机遇,注入新的活力。缓解直至消除农村贫困,最终要靠减少农民,即是要走一条穷人变富人、农民变市民、农村变城镇、农业变工业的“四变”之路,因此,要自觉把扶贫开发融入“新四化”特别是其中的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之中。

二是综合性一体化扶贫。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出发,扶贫开发必须打破过去“单打一”的方式,克服孤立地就扶贫论扶贫、就扶贫抓扶贫的观念和作法,实施综合性一体化的扶贫。重点是要抓好片区扶贫攻坚。国家确定的14大扶贫片区,应按照新10年《扶贫开发纲要》和片区规划,坚持“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的基本思路,借鉴推广“政府大投入、资金大整合、项目大集中、社会大参与、群众大建设”的云南“曲靖模式”,加快扶贫片区发展和脱贫致富步伐。

三是推行“五位一体”新的治贫方式。近几年,我们实施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成效虽然突出,但是也有其局限性。凉山、广元、巴中、南充等地在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政府主导、部门主抓、行业主帮、社会主动、群众主体的“五位一体”新的治贫方式,更有其生命力,应当有组织地在面上特别是扶贫片区加以推广。

四、切实推进贫困地区民主法治建设

十八大报告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三个倡导”24个字,是对的最新概括,分别从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提出了反映现阶段全国人民“最大公约数”的。培育贫困地区,应当突出民主法治重点,做好两个方面工作.

一是在民主建设上加快发展参与式扶贫。据资料表明,“民主”一词在十八大报告中出现了69次,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发展民主的高度重视。贫困地区要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扶贫资金项目的运作方面,要进一步坚持公告、公示、公开,确保扶贫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贫困地区实施的重大项目,不仅要坚持贫困评估,更要充分发扬协商民主,广泛凝聚共识,坚持每一项重大决策前都要走程序,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通过基层民主建设,使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二是在法治建设上加快扶贫立法进程。扶贫开发,千头万绪,重点要抓好队伍、投入、立法三项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法管事。按照新10年《扶贫开发纲要》,扶贫立法正在有序进行之中。法律层面的国家《农村扶贫开发法》已经有了征求意见稿,法规方面已有广西、湖北、黑龙江等7个省(区、市)颁布了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另有内蒙、云南、贵州、湖南和四川等省区正在开展扶贫条例的制定。总之,要通过扶贫立法,将现有扶贫开发成熟的政策、措施等上升为法律制度,把扶贫对象范围、区域重点、贫困标准调整机制、开发规划、资金投入使用、项目监管、社会动员、执法监督、法律责任等从制度上予以明确,以此推进新阶段扶贫开发进程,保证贫困地区扶贫对象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五、坚持扶贫开发和社会管理并重

纵观十八大报告,除了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建设,最为浓墨重彩论述的应属民生政策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问题。从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到十八大报告“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突出了社会管理创新和改善民生两个重点,使之社会管理首次与改善民生并重。党的代表大会报告关注社会管理创新尤其是基层社会管理,这是个重要的发展,这要求基层党组织不仅应重视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还要重视人民群众的诉求表达,畅通表达渠道。因此,坚持社会管理和扶贫开发并重,也应当是党的十八大对扶贫开发提出的新要求、高要求。

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具体而言可分为教育、就业、收入、社保、卫生等方面,也就是报告所要求的“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贫困地区,改善民生就是要坚持深入推进扶贫开发,这是其核心和重点。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必须法治保障,具体而言是“四个加快”:一是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二是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三是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线型社会组织体制。四是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

怎样做到扶贫开发和社会管理并重?一是要自觉提高扶贫开发与社会管理并重的认识,高度重视贫困地区社会管理工作,为扶贫开发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条件。二是要坚持新“两个凡是”。十八大报告指出,“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新“两个凡是”同时关注“民生”与“民权”、强调“民享”与“民建”,前半句是对尊重“民权”促进“民建”的规定,后半句是对关注“民生”保障“民享”的要求。因此,坚持新“两个凡是”,是坚持扶贫开发和社会管理并重的重要举措。三是要关注民权。这一点特别重要。扶贫工作中,对抓民生高度重视,也有许良策良方,效果也特别突出,但对民权则关注不够,甚至不觉提也不愿不敢提,所以,现实中甚至有民权受损而导致贫困的现象。民权也是生产力,关注和维护民权是扶贫开发和社会管理并重的重要内容。四是要总结扶贫开发与社会管理并重方面的成功作法和经验,加以借鉴和推广,推动其向前发展。还可以考虑开展“扶贫开发与社会管理相结合试点”,进一步探索扶贫开发与社会管理相互促进、协同发展的有效路径。

篇三:最新脱贫攻坚工作心得体会

今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二个扶贫日。当日上午,我省举行2015年扶贫日“情暖燕赵?扶贫济困”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省委书记赵克志出席并讲话。他强调,深入推进扶贫开发,让困难群众过上好日子,是重大的政治责任,是重大的历史使命,我们必须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做好工作,大力弘扬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齐心协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努力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省委副书记赵勇主持会议。省委常委、秘书长、统战部部长范照兵,省委常委、唐山市委书记焦彦龙,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刚,副省长沈小平,省政协副主席葛会波出席会议。

赵克志代表省委、省政府向所有关心支持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他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就推进扶贫开发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为我们做好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10月16日,出席2015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并发表重要讲话,全面阐述了*减贫道路的深刻内涵,明确提出了实施精准扶贫的重大方略,表明了党和政府坚决消除贫困的决心和信心。我们一定要认真学关于扶贫开发的重大战略思想,全力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河北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赵克志指出,河北扶贫开发面临着重大机遇和有利条件。全省上下要迅速行动起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走*减贫道路,大力实施精准扶贫方略,坚持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通过易地搬迁安置一批,通过生态保护脱贫一批,通过教育扶贫脱贫一批,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确保到2020年,所有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所有贫困县出列,贫困地区与全省一道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赵克志强调,要把产业发展作为根本出路。各地要充分发挥优势,明确发展定位,找准发展路子,实施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开放带动战略,坚持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培育和壮大各具特色的支柱产业、脱贫产业。要把美丽乡村作为重要抓手。坚持美丽乡村建设与群众脱贫致富统筹谋划、一体推进,按照环境美、产业美、精神美、生态美的要求,在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同时,强化经营理念和发展理念,努力打造绿水青山、金山银山,走出一条生态美与百姓富有机统一的发展新路。要把教育扶贫作为治本之策。充分用好国家扶持政策,改善办学条件,解决好贫困家庭子女教育问题。优化教育布局,合理配置资源,推动高中和职业教育向县城和园区集中。抓好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好工资、津贴、住房等待遇。要把社会保障作为基本依托。推动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向贫困地区延伸,织牢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网。加强农村低保政策与扶贫开发政策的衔接,提高低保标准,扩大低保范围,发挥好兜底救助功能。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稳步提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水平,切实解决农村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赵克志指出,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扶贫开发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组织领导到位、政策措施到位、资金项目到位、督促检查到位。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主要领导同志,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扶贫开发上。要着力加强贫困地区基层组织建设,统筹抓好乡镇党委书记、村支部书记和农村致富带头人“三支队伍”建设, 精准选任乡镇党委书记,精准选派贫困村第一书记,精准选派驻村工作组,做到每个贫困村都有帮扶单位、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

赵克志强调,燕赵儿女历来就有重情重义、崇德向善、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要以开展扶贫日活动为契机,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各级各部门要在政策、资金、人才、技术、项目等方面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驻冀部队要发挥自身优势,主动到贫困地区开展结对帮扶。鼓励国有、民营企业积极支持扶贫开发,更好履行社会责任。倡导各行各业、各界人士积极奉献爱心,让贫困群众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

省工商联主席刘劲松宣读“情暖燕赵?扶贫济困”倡议书。河北宝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河北裕丰京安养殖有限公司、涞水县、邯郸市、河北大学的代表作发言,介绍了扶贫帮困的先进做法。

会议在省会河北会堂设主会场,各市及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设分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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