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落实两个责任心得体会
两个责任是: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中央领导同志在不同场合、不同层面多次强调,“两个责任”能否落实到位、贯彻到基层,是当前党和国家最突出的大事、要事,务必抓住、抓紧、抓好。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切实发挥责任追究的威慑力,责任追究是一项具有强制性、威慑性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其根本目的是解决责任主体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未能正确履职问题。在过去,责任追究漂浮在空中居多,一旦某个班子集体或领导个人出现问题,往往会因为总总因素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产生的结果就是整个社会贪腐风气越来越严重、个别人员盲目自大甚至心无敬畏,给国家和集体造成严重损失;普通群众也会见怪不怪、习以为常甚至麻布不仁。反腐败要动真格,就是要发挥责任追究的威慑力,使各级责任主体在谋划、决策、执行上三思而后行,干工作不抓不行,不真抓、抓不出成效不行,抓得不严出现问题也不行。出了问题对号入座进行处理,谁主管,谁负责,不搞“下不为例”、“集体负责”。真正通过落实责任追究,让我们的党风廉政建设有的放矢、取得挥实效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每名党员干部都要严于自律善求实中国俗语讲:“常在河边走,难得不湿鞋”。当前,人们生存的环境错综复杂,个体价值取向、生活状态也不尽相同,欲望和理智纠结不断,抵抗形形色色的诱惑尤为不易。但越是在这种形势下,我们党员干部就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就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要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不能越雷池一步。
同时,要认真接受组织群众的监督批评,认真对照、查找、整改,常听点逆耳之言,常常被泼点冷水,保持自我头脑清醒、方向不乱。从实际工作上,一是谋事要实。做任何一件事情,都要有一个实事求是的态度,立足本地实际考量,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决不能因为贪求政绩而拍脑门子决策,让当地受损、群众生怨。二是作风要实。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实在人,既是处事为人的立身之本。
总之,两个责任是利国利民的好政策,只要我们认真落实中央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国梦,将不再是梦!
篇二:落实两个责任心得体会
省委六届六次全会通过了《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行了全面部署。落实“两个责任”,是贯彻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最新精神、最新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是海南实现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加快国际旅游岛建设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各级党委、纪委和领导干部一定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全会的部署,进一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抓紧抓好,为海南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省委六届六次全会以落实“两个责任”为主题,充分表明省委对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的高度重视。落实“两个责任”,省委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采取的措施是坚决有力的,正在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力度狠抓反腐倡廉工作。《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全文近8000字,结合海南省情分五大方面,就落实“两个责任”进行部署和贯彻。意见以制度建设,坚持改革创新,以确责、履责、问责为主线,着力构建权责对等、内容明晰的责任分解体系,科学有效、切实可行的责任落实体系,纪律严明、程序规范的责任追究体系,构筑领导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廉洁施政的政治生态,为海南实现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全面建设国际旅游岛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落实“两个责任”,先要厘清责任。党委(党组)作为一个地区或部门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必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是失职。
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严明纪律之责、组织领导之责、完善制度之责、严惩腐败之责、维护群众利益之责、严格管教之责,严管班子、严带队伍、强化教育,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各级纪委(纪检组)作为党内专门执纪监督机关,对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有重要的监督责任。各级纪委要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的执行情况,通过明察暗访、监督问责、公开曝光等方式方法,持之以恒地整治“庸懒散奢贪”、“吃拿卡要拖”等不正之风。要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生活纪律的监督检查,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核心是“一把手”。打铁还需自身硬。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在两方面体现出“硬气”来。一是自身廉洁的硬气。古人早就说过,“己身不正,焉能正人”,如果自己在廉洁上不过硬,如何要求下面的干部保持廉洁?二是抓廉政建设的硬气。在廉政问题上,领导干部不能有怕得罪人的心理,不能当“老好人”,不能“和稀泥”,不能“一团和气”,必须严肃认真、严格要求,要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敢于严抓严管。
今年以来,我省先后查处了一批腐败分子,并迅速出台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就是旗帜鲜明地表明我们对腐败的零容忍,就是要对腐败分子保持高压态势,就是要彻底铲除腐败滋生的温床和土壤。各级党委、纪委和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履行“两个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紧紧抓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筑牢反腐防线,为国际旅游岛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篇三:落实两个责任心得体会
基层党委纪委是落实“两个责任”最为具体的实践者,是“守土有责”的重要一关,能否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直接关乎“两个责任”的落实到位。现在,笔者就基层党委纪委如何落实“两个责任”,谈几点看法。
一、基层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主要表现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基层党委负责人认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是纪委的工作,党委只需要提提要求、听听汇报即可。有些党委负责人把“一岗双责”的要求仅仅理解为自己作为班子负责人带头廉洁自律,对部下却要求不严。还有一些基层党委负责人认为纪委查办腐败案件会影响本地经济发展,不重视、不理解、不支持纪委查办案件。同时,基层纪委监督责任意识淡化,缺乏责任担当,导致其自身监督执纪问责主业荒废。
二是主体责任不明确。一些基层党委对“两个责任”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到位,往往还是以纪委的监督责任来代替党委的主体责任,或者由纪委来包办党委的主体责任,存在定位不准、责任不清等问题。落实责任制也仅仅停留在发个分工文件、签个责任状等老一套上,缺乏创新。考核往往交由同级纪委实施,党委的领导仅限于开会部署、听取汇报、带队检查,执行和推动责任制落实的具体工作仍多由纪委负责,落实责任制仍然处于“党委挂帅、纪委出征”的状态。
三是监督责任有弱化现象。纪委工作重心往往在组织协调和具体任务落实上,对追究问责工作投入精力不够。一些基层纪委开展责任追究面临较大压力和阻力,存在不想追究、不愿追究、不敢追究、难以追究的现象。即使进行责任追究,手段也仅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内部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对所辖部门或单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监督检查不力。
四是落实责任的方法简单。多年来,基层党委纪委贯彻落实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年初开会部署,年中下发文件责任分解,年终检查考核。结合所在地方、部门和单位,实际制定的具有操作性的办法不多。落实途径被动单一,难以充分调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责任的主动性、积极性。贯彻实施的手段也较为落后,工作方式上仍停留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上。
二、准确把握“两个责任”的辩证关系
一是两者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主体责任主要是指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具有不容置疑的主体地位、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责任,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谋划,全面部署,务求实效。监督责任主要是指纪委必须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三项任务”、“五项经常性工作”,协助党委履行各项监督职责,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切实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主体责任是总责、是全面责任;监督责任只是一个方面的责任,是有没有尽到监督责任的问题。如果一个地方或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没搞好,出现了严重的腐败问题,无庸置疑,党委要负总责,承担主要责任,但纪委的监督责任也难以推卸。
二是两者既相互依存又相互促进。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前提,强调的是如何通过进一步强化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地位、领导权力和领导责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基本方向。纪委的监督责任是保障,强调的是如何通过进一步强化纪委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地位,明确纪委的监督主责,提高纪委的监督地位和能力,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业,突出主责,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保障。
三、落实“两个责任”的对策建议。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两个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是一个协调运作的有机整体,不可偏废;必须一同落实,一同推进。因此,要充分运用地方报刊、电视台、网站、手机报、宣传栏、户外广告等媒体和播放典型违纪违法警示教育片等,增强基层党委、纪委履行“两个责任”的自觉性,进一步明确“两个责任”,正确处理好“主角”与“配角”的关系,促进“两个责任”具体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各责任主体主动作为,各司其职。
二是创新监督方式,加强日常督导。加强落实“两个责任”的日常监督,是破解基层部门平时消极对待,年终积极应对现象的有效方式。一是建立定期汇报制。以书面、工作例会等形式,要求基层党委每季度汇报一次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探讨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督促“两个责任”得到全面落实。二是完善经常性监督检查制度。充分发挥纪委监察局职能作用,加强和改进监督的形式、途径、方式,深入了解基层各部门尤其是重点部门“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协调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纠正。三是构建全方位的监督网络。做到党内监督与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深化党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全面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拓宽和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切实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三是优化检查方式,注重结果运用。建立科学、合理、实用的考核评价体系,是落实“两个责任”的关键环节。一是积极探索建立“日常检查、巡视监督、专项巡查、重点监督”的常态化、立体式检查考核模式。坚持把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督促各责任主体认真履职。二是每年选取一些权利集中、资金密集、信访突出、案件多发的重点部门开展专项巡察,做到有的放矢。三是有序拓展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的途径。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领导干部个人测评结果存入廉政档案,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完善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保障,也是从严治党方针的具体体现。一是有责必究,追究必果。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问责制结合起来,实施责任追究倒查制,出了问题从严从快处理,实行层层追究,不搞下不为例;杜绝以经济处罚为由,逃避执纪,或以集体决策失误为由,逃避个人责任。二是分清主次,抓住重点。在责任追究的重点对象上,要坚持以抓领导干部为重点,就各级领导班子而言,应以党政领导班子为重点;就各部门领导干部而言,应以重要岗位的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三是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把出了问题积极查处与出了问题遮遮掩掩的责任分开,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或者干扰、阻碍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作为责任追究的着重点,充分调动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