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乡工作心得体会(1)
家电下乡是由国家商务部和财政部牵头实施的一项支农惠农政策,这对于拉动内需、扩大农村消费、加快农村消费升级和改善农村生活具有重要意义。我局根据中、省、市关于家电下乡的总体部署,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共同协作下,通过全体同志的辛勤工作,xxxx年的家电下乡工作得了显著成绩,受到了省市县领导的认可和表扬。现将一年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工作组,家电下乡工作按部就班
县政府成立了xx县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长xx任组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xx、副县长xx任副组长,政府办、商务局、财政局、公安局、工商局、纪检局、目标办、广播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局,县经济和商务局长王瑞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协调解决家电下乡试点的日常工作,保证家电下乡工作顺利进行。各乡镇政府成立相应组织,高度重视家电下乡工作,明确一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做好家电下乡活动期间的市场秩序和安全工作。
二、制定方案,保证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开展
我局认真学习领会商务部、财政部下发的《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及时制定出《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保证了我县家电下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家电下乡工作深入民心
家电下乡领导组办公室印制20万份有关家电下乡的宣传册(单),通过集市,依托乡镇、村委会分发,组织文娱活动等途径向农民群众宣传;在全县范围内悬挂横幅400余条、涂刷墙体广告300余个;通过xx县电视台在黄金时间安排播出家电下乡的专题新闻,由县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副组长龚宁同志在电视上做了专题讲话,宣传家电下乡的相关惠农政策,另外滚动安排播放字幕广告,请已领取补贴的农民现身说法,扩大影响;利用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网通公司的通讯网络向我县的手机用户、小灵通用户每2-3天接收到一条有关家电下乡的宣传短信;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共组织四次大型进乡入村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60多台次,宣传人员100余人,不留宣传死角和盲区,基本达到了全县人民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精心组织,科学安排,确保了市场秩序和安全
为使家电下乡工作顺利推进,我局及时帮助承办企业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发票、税收、城管等相关问题,增强承办企业的积极性。同时,为使产品充足,确保不脱销,不断档,我局与财政局积极协调承办企业,加大货源的投放力度,避免了家电下乡活动期间集中购买所引发的供货间断、排队争购等情况,方便了农民购买,各销售网点采取预约登记、送货上门等切实可行的得力措施,确保市场秩序和安全。
五、建立联系制度和投诉机制,保证了重要信息的上通下达
家电下乡活动期间,商务部门建立联系制度,公布家电下乡工作联系电话,加强沟通联系,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为群众解疑;建立投诉机制,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有专人负责,及时受理投诉,重要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反映。
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家电下乡正常运行
一是到销售网点检查指导,对备案确认的销售网点逐一巡查,不能保持网点建设规范的限期在7日内整改完毕,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其停业限期整改。对促销活动加强指导和监管,既帮助企业掀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高潮,又确保了活动的安全稳定,杜绝了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加强了对家电下乡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正确引导农民的消费行为,指导购买如何申报和办理家电补贴,本着方便农民购买、维修、领取补贴,避免抢购、降低企业促销成本,组织农民团购,妥善处理了承办企业与农民消费者的关系。
三是不搞终身制,按照中、省、市的工作安排,我局对已备案的家电下乡承办企业和销售网点进行逐一清理,凡是不符合条件的坚决取缔,备案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成熟一批、备案一批、公示一批。
四是协调组织,协同工商、质检、物价等部门查处假冒伪劣产品,监控限价销售。及时下发督查通报六期,圆满完成了省市下达的补贴任务。截止XX年底我县登记备案15个承办企业,147家销售网点,11个售后服务维修点,配备联网终端的有71家,营业面积达50?以上的有147家,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共计15432台,发放补贴资金216万元,同时也把党和国家这一惠农政策实实在在的送到农民手中,使我县农民得到了实惠。虽然我县XX年在此项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1、个别乡镇主要领导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没有纳入新农村建设重要议事日程;
2、各乡镇销售补贴进度不均衡;
3、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尤其是各个乡、村宣传需进一步加强;
4、个别经销商在推销家电下乡产品的时候有误导消费者的现象;
5、政府投入不到位,商务部门工作经费得不到保障,致使不能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回首xxxx年,我局的家电下乡工作硕果累累,这更加坚定了我们工作的信心和决心,xxxx年,我局拟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工作:
1、坚持信息公开透明原则。凡是应让农民知道的信息,必须做到公开透明,防止误传误导。
2、坚持试点产品和流通企业双认定原则。试点产品和企业必须是商务部、财政部公布的中标对象,每个产品均随机附带唯一的产品标识卡,中标企业的销售网点应当符合条件并经备案和公告。
3、坚持网点责任可追溯原则。同一个销售或维修服务网点,只能由一家中标企业进行备案并承担管理责任,不得多头备案,导致责任不清。
4、坚持中标企业流通网络开放性原则。中标企业不得限制经备案确认的加盟和授权网点销售其他中标产品,人为造成断档脱销。
5、坚持产品销售与补贴领退属地化原则。农民可以在省内任何一家经过备案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购买规定范围内的补贴类家电产品,持有关票据和证件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财政所申报补贴。
6、对销售企业严格要求的原则。从局到承办企业和销售网点分别制定出市场预测、宣传、农村网络建设、保障和应急措施等具体操作方案,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完善家电下乡销售服务网络,规范促销行为,保证中标产品的货源充足,严格执行中标产品的限价规定,加强宣传和专业人员的培训力度,督促承办企业做好售后服务。
下乡工作心得体会(2)
为了把国家促消费、拉内需、保增长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确保家电下乡财政资金的安全,市财政和商务部门根据国家家电下乡相关政策,按照市财政局和商务局的统一部署,成立市家电下乡检查组,从7月27日到8月4日对我市1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家电下乡企业及其网点进行检查,现将检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了将此次家电下乡检查工作落实到位,家电下乡检查组作了具体分工。商务部门检查家电下乡企业及其网点,财政部门检查家电下乡补贴兑付工作及资料情况。检查中,作为负责资金兑付工作的财政所严格按照规定,对家电销售网点申报资料及网点与农户签字的委托书进行严格审核,主要包括家电下乡购买户的身份证、户口本、产品标识卡和发票,以及农民购买条件和经销商销售垫付补贴资金以及委托书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并把相关资料复印件留存财政所备查。在补贴过程中,严格按政策要求,及时兑付销售网点垫付资金和汽车、摩托车补贴资金,不存在截留、提高或降低标准、挤占农民补贴资金的现象,同样对汽车、摩托车补贴工作也是如此。财政所每月及时将资料按销售网点及申报批次进行装订,并且不定期对销售网点进行检查,确保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补贴资金兑付工作落实到位。家电下乡企业及其网点,在此次检查中能够积极配合,能够按照规定做好家电下乡销售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1、有的销售网点达不到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的条件,至今未到当地财政所进行过备案;
2、在家电下乡实行商家直补的初期,有的销售网点没有及时、完整地将家电下乡产品信息录入相关的信息系统,登记内容不完整,特别是购买人与销售商签订的委托书中的的信息有的不完整。
3、通过电话咨询与实地调查,部分家电下乡销售商盗用或借用农户相关资料冒领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现象;
4、家电销售补贴有统一规范的标志卡,从销售信息的录入到申请补贴登记相对容易规范,但是汽车和摩托车补贴就不一样,没有统一的标志卡,没有登记销售信息,商家的销售价格也相差较大,对农民、商家和财政补贴经办人员骗取国家补贴的现象没有从制度上控制,难以保证国家补贴资金的安全,因此我们建议国家对汽车和摩托车补贴象家电一样也及时尽快建立推行标志卡,这样从制度上既国家资金的安全。
5、家电下乡及汽车、摩托车回访制度要抓紧落实,切实防止骗补家电下乡资金。
6、家电下乡工作经费不足。到目前家电下乡工作经费不足,制约着该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今后家电下乡兑付工作的建议
1、为了进一步规范家电下乡资金的补贴行为,我们将上级财政和商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转发到每个销售网点和乡镇财政所,不定期召开销售网点和财政所经办人员会议,对业务进行进一步的培训,并和乡镇财政所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宣传和贯彻国家家电下乡的政策,规范补贴资金的兑付程序和方式,做到既方便农民领取补贴资金,又保证国家财政资金的安全。
2、建立健全报告制度,各销售网点要将销售情况及时录入网络系统,以便商务和财政部门随时掌握销售和补贴资金兑付等情况。很多销售商为了调节税收问题,在录入时间上往后拖延,另外存在着一票多开的问题。
3、强化监督检查,规范销售网点经营行为。加强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监督管理,对有违规销售、不及时录入销售信息、不履行承诺或骗取国家补贴资金、坑害农民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的销售网点进行严肃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消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资格,确保家电下乡工作稳妥扎实地进行。
4、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制度,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并对外公开,及时受理社会各界的举报和投诉。通过投诉制度,让家电下乡工作做好公开、透明,使农民能够放心购买。
下乡工作心得体会(3)
家电下乡是由国家商务部和财政部牵头实施的一项重要的支农惠农政策,对于拉动内需、扩大农村消费、加快农村消费升级和改善农村生活具有重要意义。我县按照中、省、市关于家电下乡的总体部署和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家电下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自家电下乡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备案网点已增至35家,基本覆盖全县乡镇,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2619台(件),销售金额46195万元,为广大农民兑付财政补贴6005万元。其中xxxx年,全县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8985台(件),销售金额41375万元,为农民兑付财政补贴5202万元,兑付率100%。人均消费额为2305元,按每百户计算,农民购买量、补贴兑付率均排名全市第三。
一、主要做法: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根据中、省、市关于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我县及时成立了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管县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县委宣传部、县商务局、财政局、技术监督局、环保局、工商局、物价局、农牧局、国税局、供销社等部门,具体负责家电下乡组织协调工作。同时结合县情实际,县商务、财政局共同制定了我县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并多次召开家电下乡工作()会议,对家电下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由县政府主管县长多次带领县商务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下到乡镇网点检查指导,现场办公,解决家电下乡工作的实际问题,保证了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实施。
(二)强化政策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省上家电下乡培训会后,我县先后三次召开了家电下乡专门会议,研究和部署家电下乡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单、宣传栏、张贴标语、制作横幅、编发宣传材料和政策解答、组装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家电下乡政策。同时,适时启动了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集中对家电下乡政策进行宣传。
通过不断地宣传,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了政策,知道了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和办理补贴时所需的各种手续,使广大农民群众少跑冤枉路。同时,及时解答农民群众的疑问和咨询,打消了农民群众的顾虑,充分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每次政策的调整,我们都会在第一时间进行宣传,及时向各销售网点和广大农民群众讲解新政策,确保新政策落到实处,农民得到实惠。
(三)切实做好服务,加强对家电下乡工作指导
由于家电下乡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大家都很陌生,主管同志都是新手,没经验,做好服务工作就成了关键。家电下乡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多次下发各类有关家电下乡的操作性文件,指导各销售网点和各财政所的具体服务工作,县商务局、财政局也设置专门岗位,即时对各网点和各财政所进行业务指导和帮助,对农户咨询作出解答,随时做好服务工作。
同时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确保家电下乡补贴款能及时兑现到农户手中。
(四)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家电下乡工作取得实效
监督管理是一切工作的必要手段,也是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重要手段。去年十月份以来,我们多次组织人员深入到各基层销售网点,对各网点的业务进行现场检查,及时纠正网点不正确做法,要求各网点挂牌经营,规范经营行为。对网点的备案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并指导他们规范做好备案工作,按照规定及时申报,及时兑现补贴款。
为了规范操作,统一手续,我县与各网点签订了代垫协议,及时启动了网点垫付工作。截至目前,全县网点全部实行了网点垫付,网点垫付率达到了百分之百,工作成效显著。
目前,所有网点的销售工作已经走上正轨,与我们的兑付工作保持了一致,为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县在家电下乡工作开展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宣传力度不够大。个别偏远乡镇宣传不到位,宣传声势不够大,群众对家电下乡政策的了解不深,造成对家电下乡政策的误解。
二是个别经销商积极性不高。由于家电下乡产品利润不高,再加之市场竞争压力较大,导致个别经销商积极性不高。如()手机产品20XX年至今仅销售了25部,去年一部未销。据了解,电信部门的家电下乡手机产品按政策财政补贴为手机销售价格的13%,电信部门为拓展农村手机市场,推出了手机购机款全部抵话费,手机免费拿优惠100%等活动,优惠幅度比家电下乡补贴大得多,极大的影响了家电下乡产品经销商的积极性。
三是个别经销商有备案网点却没有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如到商务部门备案登记的网点35户,实际有销售记录的仅23家,12户企业没有销售记录。
三、20XX年工作打算。
家电下乡是国家推出的又一项惠农强农政策,这项工作旨在带动工业生产,促进消费,拉动内需,活跃农村市场,激活农村购买力,更好的改善民生,切实减轻农民经济负担,是一项长期工作。我们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服务创新,争取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
一是要继续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要不断丰富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范围,坚持宣传到位,解释详细,让更多的农民理解这项政策,进一步打消他们的顾虑。
二是继续做好服务。加强各成员单位协调,要与各销售网点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及时准备帮他们解决销售过程中的难题,积极做好备案和兑付工作。
三是继续加强家电下乡工作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协调商务、财政、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大对各销售网点的监督检查,确保销售的产品无质量问题,确保网点销售与兑付比例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