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疆高考考试各科目顺序安排表
普通高考文化课考试时间表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6月7日 | 9:00—11:30 语 文 | 15:00—17:00 数 学 |
6月8日 | 9:00—11:30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 15:00—17:00 外 语 |
6月9日 | 9:00—11:30 民族语文 |
“三校生升高职”文化课考试时间表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6月7日 | 9:00—11:30 语 文 | 15:00—17:00 数 学 |
6月8日 | 15:00—17:00 政治理论 |
2、新疆高考考试科目
①文化课考试科目
“普通类”招生计划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除外语科目外,其他科目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和答卷。其中,外语科目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外语科目笔试部分120分、听力部分30分,听力部分为必考内容,其成绩不计入高考外语科目成绩总分,按考生听力考试实际得分计入听力单项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是否做录取参考由高校决定。试卷笔试部分的120分调整为150分,调整换算办法:按考生笔试部分的卷面成绩乘以1.25,换算为外语科目成绩。外语科目不组织口试。
“单列类”招生计划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或民族语文。选择应试外语科目的考生,可兼报“普通类”。选择应试民族语文科目的考生,不兼报“普通类”,单独设置招生计划。
选择应试外语科目的考生,文化课考试科目与报考“普通类”招生计划的考生文化课考试科目和要求相同。
选择应试民族语文科目的考生,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民族语文。其中,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和答卷,民族语文科目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和答卷(维吾尔语、哈萨克语、柯尔克孜语、蒙古语)。
②专业课考试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统考;报考美术与设类计类、音乐类、书法类、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美术与设类计类、音乐类、书法类、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报考其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按所报考高校要求参加自治区统考或校考。
“三校生升高职”计划类型、考试科目
(1)计划类型
自治区“三校生升高职”招生计划设“普通类”和“单列类”两个类型。“普通类”招生计划面向各民族考生报考,“单列类”招生计划面向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锡伯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达斡尔族、藏族、俄罗斯族等11个民族考生报考。
(2)考试科目
①文化课考试科目
“普通类”和“单列类”文化课考试科目均为:语文、数学、政治理论。所有科目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和答卷。
②专业课考试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统考;报考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专业统考。
3、新疆高考总分及各科分数
新疆高考总分是750分,语文、数学(文/理)、外语(不含听力)各科满分均为150分,而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满分均为300分。新疆高考科目包含普通高考考试科目和“三校生升高职”考试科目。其中,二者皆划分为“普通类”和“单列类”两个类型。“普通类”招生计划面向各民族考生报考,“单列类”招生计划面向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锡伯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达斡尔族、藏族、俄罗斯族等11个民族考生报考。
4、新疆高考政策
新疆高考采取的是“3+X”方案,“3”指“语文、数学、外语”,“X”指由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从文科综合(简称文综,分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和理科综合(简称理综,分为物理、化学、生物)2个综合科目中选择一个作为考试科目。民族语文科目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和答卷(维吾尔语、哈萨克语、柯尔克孜语、蒙古语)。
其中,外语科目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外语科目笔试部分120分、听力部分30分,听力部分为必考内容,其成绩不计入高考外语科目成绩总分,按考生听力考试实际得分计入听力单项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是否做录取参考由高校决定。试卷笔试部分的120分调整为150分,调整换算办法:按考生笔试部分的卷面成绩乘以1.25,换算为外语科目成绩。外语科目不组织口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