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19高考各批次什么时间录取
序号 | 批次 | 录取时间 | 院校类型及志愿设置 |
1 | 本科提前批次 | 7月8-13日 | 艺术类、体育类、军警公安政法消防类和其它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专业)。“体育类”“军警公安政法消防类”和“其它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设4个志愿。“艺术类”本科划分A、B段。艺术类A段为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高校以及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高校管理的高校、其他未在我区安排分省艺术类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设1个志愿;B段为其他艺术类本科高校(专业),设3个志愿。 |
2 | 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 | 7月14-16日 | 面向国家级贫困县、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南疆四地州、自治区贫困县、边境县及对口援疆扶贫地区生源招生的本科一批次高校(专业),设2个志愿。 |
3 | 第一次征集志愿 | 7月16-21日 | 本科提前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及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投档录取。 |
4 | 自主选拔录取批次 | 7月21-22日 | 已取得自主选拔(含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填报1个相应自主选拔录取志愿。 |
5 | 本科一批次 | 7月21-26日 | 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高校(专业),设置一个志愿组9个平行志愿。 |
6 | 第二次征集志愿 | 7月26-31日 | 本科提前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及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投档录取。 |
7 | 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 | 7月31-8月3日 | 面向国家级贫困县、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自治区贫困县、边境县、南疆四地州及对口援疆扶贫地区生源招生的本科二批次高校(专业),设3个志愿。 |
8 | 本科二批次 | 8月3-8月8日 | 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院校(专业),设置一个志愿组18个平行志愿。 |
9 | 第三次征集志愿 | 8月8-8月13日 | 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 |
10 | 高职(专科)提前批次 | 8月14-18日 | 艺术类、体育类、公安政法类、南疆单列和其它提前单独录取的高职(专科)高校(专业),设2个志愿。 |
11 | 三校高职批次 | 招收参加“三校高职”考试的普通、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内地中职班毕业生的区内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设1个志愿。 | |
12 | 高职(专科)批次 | 8月18-23日 | 本科院校的专科专业、高职(专科)高校,设置1个志愿组9个平行志愿。 |
13 | 第四次征集志愿 | 8月23-28日 | 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三校高职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 |
14 | 第五次征集志愿 | 8月28-31日 | 区内院校(含兵团所属高校)高职(专科)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 |
新疆高考录取照顾政策(部分)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仅以自治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核准的名单为准),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2)烈士子女(仅以自治区民政厅核准的名单为准),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4)回族考生(以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审核的名单为准),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