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今年拉萨市养老保险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为9600元,缴费工作将于10月31日截止。该局有关负责人提醒,逾期不缴者,该局将视其为自动放弃今年的缴费。
拉萨市社保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全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个体缴纳养老保险比例为20 ,即个体缴费9600元。
另外,拉萨市用人单位参加养老保险最高缴费基数为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月缴费基数最高为12000元,最低缴费基数为月平均工资的0.6倍,即月缴费基数为2400元。缴费比例为28 ,其中单位缴20 ,个人缴8 。个体缴费时间到10月31日就截止了,已经参保的人员要在10月31日前 将9600元存入已签订银行代扣代缴养老保险费的个人银行存折(卡)中。”该工作人员提醒说。
“新参保的个体参保人员可带齐相关证件在10月15日前到市社保局进行办理,新参保和已经参保的个体参保人员都要在10月31日之前将养老保险费9600元存入已签订银行代扣代缴养老保险费的个人银行存折(卡)中,确保银行存折(卡)中金额在9600元以上。个体参保人员未按时存入当年养老保险费,造成银行代扣失败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缴费。”该负责人说,个体参保累计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5年,女性退休年龄为45岁、男性为55岁。参保人员由于各种原因中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或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应书面通知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办理相应 手续,其个人账户予以封存保留并继续计息。继续缴费后其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前后合并计算,中断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
“外地户口个体参保人员在拉萨市就业,需要在拉萨市参加养老保险的,要出示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开具的未参加过任何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的原件,还要出示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税务缴费凭证,也必须是原件。”该负责人说,跨省转入拉萨市参保的,需携带其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对女不超过40岁,男不超过50岁,符合转移条件的,拉萨市社保经办机构将为其办理跨省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累计缴费达到15年以上,且在拉萨市参保10年以上,才能在拉萨市申请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