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

西宁城乡养老并轨最新消息

发布时间:2023-11-02 23:59:15

西宁市城乡养老并轨年末实施

从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将于末在我市合并实施,我市将有2.45万名城居保参保人员、61.12万名新农保参保人员,并入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此次我市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的合并,将呈现哪些亮点?9月26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向本报记者独家解读了新政。

亮点一:

个人缴费档次增加至12档。原新农保缴费标准设为100元至500元5个档次,城居保设为100元至1000元10个档次。两项制度合并后,个人缴费档次将设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1200元12个档次。缴费档次的增加将给参保人更多选择。

亮点二:

政府补贴标准增加。一直以来政府对新农保和城居保参保缴费人员给予相应补贴,新农保按每年参保缴费档次给予30元、35元、40元、45元、50元不等的补贴。城居保按每年参保缴费档次给予30元、35元、40元、45元、50元、55元、60元、65元、70元、75元不等的补贴。两项制度合并后,政府补助标准也有所提高,每年按100元缴费的补贴30元,按200元缴费的补贴40元,按300元缴费的补贴50元,按400元缴费的补贴60元,按500元缴费的补贴70元,按600元缴费的补贴85元,按700元缴费的补贴100元,按800元缴费的补贴115元,按900元缴费的补贴130元,按1000元缴费的补贴145元,按1500元缴费的补贴165元,按2000元缴费的补贴185元。政府补贴计入个人账户。

亮点三:

市级财政承担更多的缴费补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后,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按300元档次的缴费由政府给予全额代缴。对参保人的最低缴费补贴30元和对重度残疾人全额代缴300元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承担80%,市财政承担20%(此部分补贴原由区县财政承担)。参保人选择较高缴费档次增加的缴费补贴资金由各区(县)财政承担。

亮点四:

缴费年限每超过1年每月增加10元基础养老金。为鼓励参保人积极缴费、连续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在15年的基础上,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月加发基础养老金10元。

在解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政府给予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丧葬费补助金,补助标准为省政府确定基础养老金标准的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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