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

淮南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3-07-02 18:15:12

近日,我市出台了《淮南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新的实施办法完善了原有政策,提高了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建立了鼓励多缴多得机制。

据了解,我市新出台的《淮南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一是待遇水平提高。基础养老金由每月60元提高到每月75元,从7月开始补发,惠及22.7万领取待遇人员,补发养老金2000多万元。目前正在办理补发手续,近期将发放到位。二是缴费补贴提高。设立了100-1000元,1500元、2000元和3000元13个缴费档次,最高档次由2000元提高到3000元。对选择不同缴费档次人员实行梯次补贴,缴费1000元以下,给予每人每年80元缴费补贴;缴费1000元以上(含1000元),给予每人每年100元缴费补贴,鼓励多缴多得。

此外,对于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双女父母参保缴费补贴提高到每年不低于50元缴费补贴。三是政策更加完善。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标准为基础养老金8个月的金额,即600元。同时,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余额含财政补贴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此外,还放宽了政策限制,对2012年已年满60周岁,目前仍未领取国家规定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国发〔2014〕8号文件印发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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