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未满15年的处理办法可以补交

听说养老保险要缴满15年,退休时才能领取养老金,那么,如果我的养老保险未满15,该怎么办呢?达到退休年龄,但没交够15年养老保险金,如何领取养老金?或者如何补缴?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养老保险未满15年的处理办法。

1、养老保险未满15年可以提取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文件)》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以北京为例,被保险人符合下列条件的,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的;

(二)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如果属于北京市户口人员,缴纳了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费,依据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3号文件)》的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个人账户储存额或者余额中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其利息可以依法继承,其余部分并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2、养老保险未满15年可以补缴吗?

以北京为例,养老保险补缴条件如下:在存档机构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的本市城镇户籍人员,因各种原因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或有缴费中断情况的,其在国家规定劳动年龄内(不包括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可向存档机构提出书面补缴申请。

养老保险补缴申请流程

(1)个人应填写补缴承诺书和申办单,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存档机构提出补缴申请。

(2)存档机构应于每月25日前初审。通过后,对于补缴时在存档机构正常和非正常缴费的人员要分别填写补缴明细表和汇总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所属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审批。

(3)社保经办机构审批通过后,在系统中录入缴费人员的补缴明细,并生成补缴汇总。与存档机构申报的补缴明细表和补缴汇总表数据核对一致后,转基金收缴财务岗做收款处理。基金收缴财务岗应于每月28日前生成银行扣款信息。审批未通过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

(4)个人应于提交补缴申请的当月28日前将补缴费用足额存入个人扣款账户中。当月审批已通过的补缴于次月1—5日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银行扣款。次月18日前财务回款成功后,个人可查询账户情况。未成功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扣款失败的,个人应按照以上流程重新提出补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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