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中考

江苏扬州中考政策变化

在忙碌的复习中,同学们迎来了的六月,也迎来了2014中考,眼看就到了关键时刻了,想必同学们还在为中考而犯难吧,我们一起来看一下这篇江苏扬州中考政策变化吧!

民办高中跨省辖市招生可以在生源地中考之后组织独立招生考试,招生广告(含纸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形式)需与招生计划相符,到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经生源地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招生工作。民办学校未经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擅自招生致使所招收学生不能按期办理学籍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民办学校负完全责任。同时,市教育局将在下一年度取消该民办学校高中招生资格。

按照全省高中学籍电子管理要求,实现中招系统与高中学籍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各高中学校招收的学生须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在全省高中学籍管理系统中电子注册,电子注册后方可取得学籍。不符合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和本文件规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没有取得高中学籍的学生,不能作为在籍生参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不能作为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

希望小编的这篇江苏扬州中考政策变化能够解大家的燃眉之急,思而学教育在此预祝大家中考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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