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管理

德和法留住员工的心

《论语》里仁第四:子曰:“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

《论语》这段话经常被影视剧中的官员所引用,俨然成了官员的自我修养之语或是评价官员的标准。但关于这段话的表述却有好几种。

一种解释是:君子做人的原则是安于道德,不肯背弃,时时处处均以是否符合道德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小人做人的原则是不管道德的约束,而关键看有没有土地(作为农业文明的国家,土地就是财富的通用词),衡量事情该不该做,关键看有没有财富和利益。在小人的眼中,道德虚无飘渺,只有财富和利益是看得见摸得着,最实在。君子心中畏怀刑法,不愿触犯,因为他知道这是社会的游戏规则,他会从内心去遵从而不是阳奉阴违;小人则不然,谁给我好处,我给谁干,有奶就是娘。如果利益足够大,杀头的事情都干,把爹娘卖了都可以。你不是有法律吗?我可以钻空子嘛!自古就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另一种解释是:若在上位的君子即管理者能够用德化治理一方的百姓,则他所管辖的百姓就会安于此地,不会轻易离开(故土难离,如果不是到万不得已,人们很难离弃生养自己的乡土);若管理者用法来治理百姓,则他所管辖的百姓就会因为思念其他地方的恩泽而轻易地选择离开。

这两种解释粗看起来似乎有些不一样,其实说的是一个意思。

儒家学派认为,要想做一个好的管理者,自身的修养必不可少,只有自己的思想和精神达到 “格物致知”的境界,才可以做到自身态度“诚意正心”,才可以求诸于外“修身齐家”,最后成就自己“治国平天下”的愿景。所以“德”是他们所追求的最高伦理境界,也就是最大化的人民幸福度的社会伦理。

在这里,孔子假设若身居高位的管理者是一位道德修养很好的君子,他掌握着国家公器――权力,就能够以符合道德的方式要求自己并制定国家法律。这样,他所统辖的民众,能够感受到管理者的仁爱之心,也能够感觉到管理者的公正和公平,对管理者的各种裁决持信服态度,自然愿意安居乐业。企业作为一个组织,企业的管理者掌握着这个组织赋予的信任――权力,如果能够让组织成员感受到企业各项奖罚制度的令出必行,体会到组织内和谐的关系和工作的快乐,那组织成员怎么会整天挖空心思考虑自己是不是该跳槽了,要往那里跳!

与其想着如何留住员工,降低跳槽率,还不如从最根本做起,让企业文化成为真正以人为本的规章制度,让成员体验到在这个组织里面只要通过正当途径的努力就可以实现自己的理想和生活方式,让成员陪伴组织一起成长并享受组织给予的权利。但如果管理者是小人,利用权力满足自己的私欲,把组织规则视为橡皮绳,拉帮结派,最后的结果只能是组织成员用脚投票,离开这个组织。

用道德来约束,柔性太强,不利于推广,还需要以法律来进行社会伦理的维护。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以此来抬高违背社会伦理的成本。孔子始终认为,道德的约束是根本,可以从人的内心来约束自己的想法和行为,之后再用强制执行的法律来进一步约束人们的行为,才能实现一个和谐的社会。如果放弃了道德的教化或是淡化道德的教化而不断强调制度和法律的作用,就会本末倒置,导致人心散乱而组织分崩离析。

如果律师丧失了道德,法律在他的眼中只是挣钱的工具而已;如果医生丧失了道德,病人的健康就成了暴利的玩偶;如果企业丧失了道德,逐利就会变得肆无忌惮。孔子通过不断地甚至是矫枉过正地强调道德的作用,正是预见到了当法律失去道德基础后人性沦丧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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