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长提出这些疑问。对于转专业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为两类:一是进入大学后,发现所学专业不适合自己,难以学下去,需要转专业:二是在志愿填报阶段,通过选择一些高校的冷门专业,低分先进名校,再考虑转专业。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转专业的一些政策规定,内容来自于互联网,仅供参考!
一、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转专业要求和条件政策
第二十七条 学生申请转专业按以下规定办理:
1. 新生严格按录取专业报到,报到后第一学年内不得转专业。
2. 在校学生在第一学年结束,在学生学习成绩较好、思想政治表现良好、所转入专业学生数和教学条件允许、身体条件符合专业要求、所转专业符合高考招生文科、理科限制要求的前提下,可有一次书面申请转专业的机会。
3. 教务部学籍暨教学质量管理科在学生入学第一学年结束后,第2学年上学期开学后第1周内受理学生转专业的书面申请(过期不再办理)。
4. 非医学类专业理科学生,申请转入医学类专业或医学类专业间申请转专业者(含文科学生转入文理兼招的护理学专业),须表现良、好,无警告及以上处分,第一学年内,各门必修课程、选修课程无补考科目,且各门必修课程成绩平均分达到85分及以上者可申请平级转专业;
表现良好,无警告及以上处分,第一学年必修课程成绩平均分虽未达到85分,但达到75分及以上者,可按本专业本年级学生总数5%的控制比例,按第一学年必修课程平均分排序降级转专业。
5. 医学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入非医学类专业者,学生在第一学年中,表现良好,无警告及以上处分,各门必修课程无补考科目,可申请平级转专业;
有补考科目或有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可申请降级转专业。
6. 文科类专业间申请转专业者,学生在第一学年中,表现良好,无警告及以上处分,各门必修课程无补考科目,可申请平级转专业;
有补考科目或有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可申请降级转专业。
第二十八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转专业:
1.超过了第二学年第1学期第1周内交书面申请转专业的时限,或不符合转专业的条件;
2.已有转专业或转学经历者。
第二十九条 转学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院完成学业。如确有特殊困难或患病者,无法继续在本院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申请转学学生,申请转入我院学习者,我院同意接收后由我院到云南省教育厅报批;申请转出我院者,由学生到相应省份教育厅报批。具体按下列办法办理:
1.省内高校间转学(转入我院),须由本人申请,由本人到转出院校签署意见,经我院同意接收,报云南省教育厅审批,学生凭云南省教育厅正式批文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
2.省内高校间转学(转出我院),须由本人申请,所在系、学工部、教务部签署意见,报院领导批准,本人到转入院校办理;如转入院校审核同意接收,则由转入院校上报省教育厅批准,我院在接到省教育厅正式批文后,正式通知学生在一周内到教务部办理转学手续。
3.省际高校间转学(转入我院),须由本人申请,由本人到转出院校签署意见并报该省教育厅批准,经我院审批同意接收报云南省教育厅批准,经两省教育厅审批同意后,学生凭正式批文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
4.省际高校间转学(转出我院),须由本人申请,所在系、学工部、教务部签署意见,报院领导批准,并由本人报云南省教育厅批准,同时由本人与转入院校联系,如转入院校审核同意接收,报该省教育厅批准,经两省教育厅审批同意,我院在接到正式批文后,通知学生在1周内到教务部办理转学手续。
第三十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学: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专科转入本科者;
3.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学院转入上一批次学院、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4.本科生已进入三年级,再提出转学者;
5.应予退学的;
6.无其他正当理由者。
二、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有哪些专业
文理系 | 英语(医药卫生方向) 工程造价 劳动与社会保障(医疗保险方向) 财务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专业技术医药卫生方向) |
公卫系 |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 康复治疗学 运动康复 环境科学(环境医学方向) |
药学系 | 药学 |
口腔系 | 口腔医学 |
护理二系 | 护理学 |
护理一系 | 护理学 |
医学技术系 | 医学影像技术 医学检验技术 眼视光学 医学实验技术 |
临床二系 | 应用心理学 临床医学(肿瘤学方向) 临床医学 临床医学(整形美容方向) |
临床一系 | 临床医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