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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征兵公告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文山军分区度冬季征兵命令,现将冬季征兵政策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今年征兵工作,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院校应届毕业生,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
二、征集条件
(一)年龄条件。男青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生可放宽到21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2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4岁。女青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19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0周岁、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岁。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部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二)文化条件。男青年:城镇籍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农村籍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女青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
(三)政治条件。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四)身体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
1、身高。男性1.62米以上,女性1.60米以上。
2、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个别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3、视力。陆勤人员:初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三、报名时间
男青年即日起至11月5日到所属乡镇武装部报名;女青年即日起至11月5日18时登录http://zbbm.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
四、适龄青年应征入伍程序
(一)男青年应征入伍程序
1、报名登记。符合征集条件的应征青年须在户口所在乡(镇)征兵办公室报名登记。已将户口迁到学校办理集体户口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在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登记。应征青年报名时应按规定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高校应届毕业生还应携带《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2、体格检查。应征青年接到体检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证件和近期1寸免冠红底照片等,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设置的征兵体检站接受体格检查。
3、政治审查。经过体检并合格的应征青年应接受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政治审查。由地方相关部门对应征青年的户籍、性别、年龄、职业、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文化程度、现实表现和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状况等情况进行审查。
4、办理入伍手续。被批准入伍的应征公民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应征公民接到入伍通知书后,应按规定办理户口注销、开具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等。
5、检疫复查。新兵到达部队后,要按照规定进行检疫和复查。新兵在检疫复查期间,发现因身体、政治情况不符合条件,不宜在部队服现役的,作退兵处理。
(二)女青年应征入伍程序
1、网上报名和择优初选预征对象。应征女青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zbbm.chis.com.cn),按系统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以应征青年户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高校应届毕业生为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按照高中、高职(专科)、本科不同学历类别,根据高考原始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别选择6倍征集任务数的女青年作为初选预征对象,全省在此范围内组织征集。初选预征对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及系统审核表》,持此表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应征。
2、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兵役机关登录网上预征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网上初选女性预征对象花名册》,提前5天逐人通知初审初检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初选预征对象持《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及系统审核表》、毕业证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按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初审初检。初审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不合格者取消应征资格。
3、体格检查和综合考评。设置封闭式体检站对送检对象进行检查,综合素质考评应结合体检工作同步进行。省征兵办公室抽调成员单位人员组成考评组,采取查验证书、现场问答、体能测试等方式,对送检对象的政治思想、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入伍动机等进行综合素质考评,现场公布考评分数。
4、政治审查。政治审查工作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同级公安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参加政审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时向县级兵役机关提交《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5、审定新兵。审定新兵工作由省征兵办公室集体审定。对学历、年龄、体检、政审等全部合格的女青年,区分高中、高职(专科)、本科不同学历类别,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批准入伍。对确定入伍的女青年,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
6、公开公示。对网上初选预征对象、送检对象、预定新兵名单,同时在省、地市、县三级征兵办公室外醒目处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对举报和反映确有问题的,以及复查不合格的,一律取消入伍资格,由后续合格的女青年依次替补。
五、参军入伍优惠政策及待遇
(一)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享有优惠政策
1、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2、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者代偿;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二)具有高等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享受就学就业优惠政策
1、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3、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4、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5、退役后可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三)提高优待金补助标准
义务兵优待金,由县财政每年按上一年农民纯收入的100%发放(为3005元),且从今年起给予新入伍新兵家庭一次性奖励3000元。
(四)退役士兵安置力度加大
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时,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部队按服役年限发给一次性退役金每年4500元(标准)。
义务兵退出现役,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退出现役义务兵就业享受国家扶持优惠政策。
义务兵退出现役,可以免试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接受成人教育的,享受加分以及其他优惠政策;在国家规定的年限内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或者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享受国家发给的助学金。
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以及属于烈士子女和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
士官退出现役,服现役满12年的,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
士官服现役满30年或者年满55周岁的,作退休安置。
士官在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丧失工作能力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置。
六、参军入伍后的待遇及政策
参军入伍后,可在部队入党、转士官、考军校、提干、学习技术,可评选优秀士兵、立功(荣立三等功2次以上可提干)。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大学生优先选取士官,也可选拔到军校进行2年制本科教育后提拔为干部。二本以上学历大学生第二年可直接提干。义务兵第一年津贴约为700元/月,义务兵第二年津贴约为800元/月;转士官后,初级士官工资2500—3500元/月,中级士官3500—4000元/月,高级士官4000—5000元/月, 且每月基础工资的40.94%为住房补贴存入个人帐户;提干或读军校转为军官后,排职4300元/月以上,随着职务的提升工资随之增加,入伍到西藏的工资津贴为内地的2倍。

马关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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