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部队输送政治合格、素质过硬的优秀兵员,是实现国家安全稳定和的重要保证。
一年一度的征兵工作即将开始,就云南省今冬征兵工作有关问题,本报记者近日采访了省军区司令员邱型柏。邱型柏指出,依法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军营是一所培养人才的大学校,是一座锻炼人才的大熔炉,参军报国既是磨练人生、实现理想抱负的重要途径,更是热爱祖国的高尚行为。他希望广大适龄青年,响应祖国召唤,接受人民挑选,为保卫祖国、巩固国防贡献自己的青春和力量。
问:征兵工作对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意义?
答:军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只有做好征兵工作,把大批优秀青年送到部队,才能为新时期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提高部队战斗力奠定坚实基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年度征兵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问:云南省征兵工作的总体安排?
答:根据国家征兵工作的总体安排,云南省征兵工作从11月1日全面展开,12月31日全部结束,大致分为四个阶段。11月10日前为宣传报名阶段,11月10日至30日为体检政审阶段,12月1日至12月9日为审定新兵阶段,12月10日至12月25日为新兵交接起运阶段。有进藏新兵征集任务的县(市、区)的征兵工作还会提前。
问:今年的征兵有哪些新的变化?
答:今年的征兵工作,国务院和中央军委作出了一些新的规定和要求,一是优先征集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改善部队兵员结构,提高士兵队伍的整体素质;二是将女兵征集的对象由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调整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并面向社会普遍报名征集;三是强调要在少数民族地区尽量多征集少数民族青年入伍。云南省也将根据这些规定和要求,陆续出台一些符合云南省实际的政策规定。
问:符合哪些基本条件的青年可以报名应征?
答:今年征兵,征集的主要对象为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学校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同等学历的,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入伍。非农业户口的青年,要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农业户口青年,要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报名应征,原就读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学籍,退伍后准予复学。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学校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考核合格,正在进行毕业实习的,本人自愿并且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应征。“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中央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毕业的学生,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院校及自考类院校毕业的学生不包括在内。
问:年龄方面的具体要求?
答:男青年要求12月31日前满18至20岁,如果是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可以放宽到21岁;女青年要求12月31日前满18至19岁。征集的男、女青年是在校大学生的可以放宽到22岁,是高职(高专)毕业生的可以放宽到23岁,是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的可放宽到24岁。根据本人自愿和部队需要,还可以征集少量年满17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问: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一是所有高校应届毕业生都按非农户口进行征集,享受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二是入伍后,优先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工作;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学位,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还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三是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四是对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将给予补偿学费,有助学贷款的将由国家代偿,最高补偿代偿金额为每人每年6000元。
问:今年女兵将面向社会普遍报名征集,云南省有哪些初步考虑?
答:今年我们对女兵征集作了新的调整和改革,初步考虑是:所有符合条件的女青年都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具体省征兵办公室还将出台女兵征集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女兵征集的程序和方法,确保公开、公正、透明,真正把思想觉悟好、身体条件好、文化素质好、形象气质好的女青年征到部队。
问:如何做好少数民族青年征集比例?
答:今冬征兵中,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青年体检、政审合格的,将优先批准入伍,确保每个少数民族都有一定数量的优秀青年应征入伍,确保云南独有民族青年征集比例较往年有明显提高。同时,我们将尽量安排他们到本民族地区服役,并且分配部分到经济发达地区服役,使他们开阔眼界、增长才干,为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人才支持。
问:今年征兵廉政建设方面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答:在今冬征兵工作会议上,我们对廉洁征兵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一是加强对征兵工作人员的教育,增强自我约束力。二是改进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机制。各级征兵办公室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大力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公开征集条件标准、程序方法,公示预定新兵名单,增强征兵工作的透明度。四是加大惩处力度,对违反政策规定,搞不正之风的人和事,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问: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和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
答:按照《兵役法》和现行安置政策规定,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优待。退出现役后,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由原征集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安置。符合城镇安置的退役士兵,采取自谋职业和安排就业相结合的办法,多渠道进行安置,鼓励自谋职业。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回农村的退役义务兵,享受扶持就业的有关优惠政策。对征集的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毕业生,以及不愿意复学的在校大学生,退役后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接收安置;对征集的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退役后仍按城乡有别的相应政策接收安置。
问:应征青年在报名应征过程中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提醒广大应征青年在报名应征时要注意以下事项:一是密切关注当地征兵办公室发布的征兵公告和开展的征兵宣传活动,清楚征兵报名、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需要本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证件等;二是报名时要详细告知本人的详细住址和联系方式,以便征兵工作人员能与本人及家长及时取得联系;三是报名后要注意饮食卫生,防止因饮食不当造成体检时一些指标出现异常;四是不要长时间远离本人住地,影响正常入伍。
问:对各级征兵办公室的要求?
答:各级征兵办公室的工作成效直接影响到征兵工作的质量,我们有4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强化职能意识,搞好组织计划,统筹使用力量,加强业务培训,为征兵工作的顺利实施和创新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二是要强化质量意识,牢固确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落实政审、体检、定兵的各项政策规定,真正把优秀青年送到部队。三是要强化法规意识,进一步规范征兵工作程序,不断加强征兵廉政建设,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防止征兵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推进征兵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四是要强化服务意识,坚持为军队建设服务、为社会服务、为应征青年及家长服务,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搞好协调,配合地方相关部门做好优抚安置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