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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夏秋季征兵公告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现将全州征兵工作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征集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其在校生(不含职高、中专、技校)。

二、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年满18至20周岁(截至时间为12月31日),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

女青年为年满17至19周岁(1995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征集条件

政治考核条件:

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志愿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体格检查条件:

身高:男兵160cm,女兵158cm。

体重:男兵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兵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右眼不得低于4.6,左眼不得低于4.5,矫正视力不低于4.8。

文身瘢痕: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不超过3cm,其他部位长径不超过10cm。

详细条件参照总部有关规定执行。

四、大学生士兵优惠政策

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部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资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0000元。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五、征集办法

今年实行网上征兵。兵役登记、预征、体检、政治考核、预定兵等全部依托“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

应征公民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新生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以在其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应征。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男性应征青年必须在8月5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参加登记,尔后方可进行网上应征报名。女性应征青年必须8月5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直接进行网上应征报名。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征集时间适当提前,原则上7月31日前完成报名应征大学生的体检、政治考核和预定兵工作,确有无法按时参加兵役登记和报名的,也可在8月5日前完成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后与其他应征青年一并参加体检和政治考核。

六、咨询渠道

咨询电话:0878-3258023,监督电话:0878-3258024

报名网址:http://www.gfbzb.gov.cn

特此公告

 楚雄州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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