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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幼儿园中小学高中暑假放假时间和开学时间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3 10:52:42

四川绵阳幼儿园中小学高中暑假放假时间和开学时间通知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和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的有关规定,为让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有意义的寒暑假。现将 2014 至 2015 学年度中小学校、幼儿园寒暑假安排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寒假

(一)义务教育和幼儿园

1.放假时间:2月1日学生离校,2月5日教师离校。

2.开学时间: 2月 27日教师返校,3月 1日学生报到注册,3月 2日正式上课。

(二)高中

1.放假时间:2月4日学生离校,2月8日教师离校。

2.开学时间: 2月 27日教师返校,3月 1日学生报到注册,3月 2日正式上课。

二、暑假

(一)义务教育和幼儿园

1.放假时间:2015 年 7 月 11 日学生离校,7 月 15 日教师离校。

2. 开学时间: 8月 28日教师返校,8月 30日学生报到注册,8月 31日正式上课。

(二)高中

1.放假时间:2015 年 7 月 15 日学生离校,7 月 19 日教师离校。

开学时间:2015 年 8 月 28 日教师返校,8 月 30 日学生报到注册,8月 31日正式上课。

三、其他事项

(一)各县市区、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高中非毕业年级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补课,包括以夏令营等方式变相补课,学生要按规定时间离、返校。在坚持自愿的原则下,高中毕业年级可报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补课,但补课时间不得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也不得在天气特别炎热或特别寒冷的时候组织学生补课。

(二)各县市区、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我局统一规定的时间安排,不得随意延迟放假或提前开学。为缓解绵阳主城区交通压力,确保学生顺利离校、返校,绵阳城区学校在保证学生完成国家规定课时的情况下,可在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协调下错时放假和开学,错时放假和开学不能随意减少学生寒暑假时间。

(三)各县市区、学校要根据寒暑假时间和绵教发〔2007〕37 号、绵教函〔2010〕48号文件精神,合理安排教学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严禁加深课程难度、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新课程。科学安排作息时间,禁止随意侵占学生休息时间,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余年级家庭作业控制在每天1小时以内;初中、高中家庭作业分别控制在每天1.5小时、2小时之内,切实减轻学生课内外过重的课业负担。引导学生自主合理安排假期活动内容和活动时间,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走进大自然,丰富生活,陶冶情操。

(四)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领导,督促学校按照省教育厅和我局有关规定,做好每学期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建立好学生的成长档案。

(五)放假前,各学校、幼儿园要集中组织教师做好学期总结和政治业务学习,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各县市区、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并落实学校放假期间的安全责任措施,认真做好师生安全教育工作,认真落实学校内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校园安全。寒暑假期间,各县市区、学校要坚守值班制度,遇重大事件及时上报,确保假期学校及师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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