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今年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我省2020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晋招考中〔2020〕3号)、《关于做好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录取和职业中专备案工作的通知》(晋招考中〔2020〕4号)、市教育局印发《关于下达2020 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朔教发〔2020〕96 号和《朔州市2020年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录取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市将坚持改革创新,规范招生秩序,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公平、公正、公开,深入实施“阳光工程”,最大限度地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把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招生考试管理水平,以促进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及中等职业教育的均衡协调发展。
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包括哪几类学校?答:包括普通高中学校、五年制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普通中专学校、职业中专和职业高中学校等。主要招收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初中毕业生。
三、网上评卷的意义和优点1.什么是网上评卷?
网上评卷是把传统评卷积累的丰富经验,与现代计算机网络技术和图像电子扫描技术相结合,将考生答卷进行电子扫描,其客观题部分由评卷管理系统自动评分,主观题部分由评卷教师通过网上评卷管理系统在计算机上评阅给分,考生成绩由评卷管理系统自动合成、校验和统计的一种现代化的评卷方式。
网上评卷方式是对传统评卷方式一次深刻的技术革命。它对于全面贯彻落实中考评卷工作“公平、规范、科学、准确、安全”的基本原则,提高评卷工作质量的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网上评卷有哪些优点?
(1)客观题和主观题的答题区域全部在同一张答题卡上,方便考生答题和考试管理。
(2)考生答卷的电子图像采用图像水印技术、数字签名技术及加密技术,能够确保考生答卷和评卷数据的保密和安全。
(3)对考生主观题答卷,实行不同评卷教师分别对同一考生的同一道题目独立进行评阅的模式(即双评或多评模式),并用评分差值阈限进行评卷质量控制,提高考生答卷的评阅质量。
(4)网上评卷管理系统建立了实时监控体系,对海量的评卷信息提供了现代化的、便捷的、科学的程序化管理监控机制,可以对学科评卷组、题目组、题目小组和评卷教师的评卷情况实时进行全面监控检查,这样的评卷管理办法和程序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考生答卷评阅工作基本原则和提高评卷质量及效率。
(5)传统评卷工作中的人工合分、移分、登分、复查、校对等环节,在网上评卷工作中都由计算机管理系统自动完成,彻底杜绝了这些环节中可能出现的差错。
(6)网上评卷有关数据除用于中考招生录取外,还可以在教学教研和教育质量测评中得到广泛应用。
四、考生何时填报志愿?中考成绩何时公布?考生如何申请复查试卷?答:1.中考考试结束后,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朔州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管理与服务平台 (网址:http://124.167.221.150:88)”按志愿类别进行填报志愿。
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学校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3日8:00—7月27日18:00,考生准确填写考生报名号、姓名、密码及验证码进入志愿填报页面进行填报;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将在朔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shuozhou.gov.cn)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五年制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普通中专学校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14日至9月16日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8月14日8:00—8月16日18:00;第二阶段8月31日8:00—9月1日18:00;第三阶段9月14日8:00—9月16日18:00。考生登录系统时输入准考证号和初始登录密码进行填报。注意:五年制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普通中专学校志愿填报登录系统的初始密码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的后6位,考生首次进入志愿填报系统后必须更改初始登录密码,密码要牢记并保密,切勿泄漏,考生如果忘记密码,必须由本人持准考证或身份证件到所在县(市、区)招生办重置密码。考生也可按规定时间直接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网址:http://www.sxkszx.cn)”进行填报。
2.8月9日网上公布考生成绩,考生登录“朔州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网址:http://124.167.221.150:88)”准确填写考生报名号、姓名、密码及验证码进行查询。3.自成绩公布之日起三日内(8月9日—11日),如考生对自己成绩有疑问,由本人持准考证到所属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申请办理“主观题”部分的试卷复查手续,“客观题”部分不进行复查。在此提醒考生不要盲目提出试题复查申请,因中考实行网上评卷,网上评卷程序和管理办法非常严密,评卷错误和合分的误差几乎等于零,因此,希望考生在考试结束后应认真对照标准答案,按答题步骤、得分点进行准确估分,把分数尽可能的压在最低,这样就不至于考生在公布成绩后盲目申请复查试卷。
五、考生为什么要保护个人登录密码?忘记登录密码该怎么办?登录密码是考生进入中考系统的唯一钥匙,关系到考生报名信息、成绩信息、志愿信息和录取信息的安全保密,各初中学校要告诫考生必须独立设置密码,“一考生一密码”,不设置容易被别人破解的密码,不向任何人透露自己设置的密码;严禁全校、整班设置同一密码,确保考生信息安全保密。考生要牢记自己设置的密码并保密,切勿向他人泄漏。考生如果忘记密码,必须由本人持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到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重置密码。
六、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栏目是如何设置的?如何正确网上填报志愿?答:1.普通高中学校按类别分两批设置志愿。将朔州市第一中学校、朔城区第一中学校、李林中学、怀仁市第一中学、应县第一中学校五所省级示范高中学校设置为第一批次,设统招第一志愿、统招第二志愿、定向(指标分配)志愿3个志愿;将全市非省级示范高中学校设置为第二批次,设3个平行志愿,即:平行志愿A、平行志愿B、平行志愿C。
2.职业高中学校设置为第三批次,设置6个平行志愿。即:平行志愿A、平行志愿B、平行志愿C、平行志愿D、平行志愿E、平行志愿F。
3.五年制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普通中专学校志愿共设九栏,前六栏为五年制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学校平行志愿栏,后三栏为普通中专学校平行志愿栏。每个五年制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学校志愿栏后设三个专业志愿栏,普通中专学校不设专业志愿栏,考生在页面中选择要报考的院校和专业,同时要注意是否勾选“专业服从调配”,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志愿信息。
4.为了使中考录取工作更加公正、公平,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我省中考录取仍采用网上录取的办法,所有考生各级各类的志愿填报全部在网上完成。填报志愿时应注意:考生要了解我省、市今年中考各级各类学校招生政策和录取办法,科学、慎重选报学校和专业志愿,要准确选择所选学校,将选择好的学校及基本信息认真填写《填报志愿预填表》,考生根据《填报志愿预填表》进入相应的志愿填报平台输入报名号、姓名、密码和验证码完成个人网上志愿填报,志愿填报完成后一定点击“提交”志愿信息,再退出页面,然后再次登录系统核对所报志愿是否正确,考生不要因没有提交志愿信息而影响录取。志愿的填报必须由考生或家长正确选择填报,自行完成。特别提醒:考生的报名号和密码一定不能外泄,确保他人刻意修改考生志愿。
七、考生填报志愿应注意哪些问题?答:如何正确填报志愿,对每个考生都尤为重要。在填报志愿时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参加中考的考生和家长认真学习省、市各级各类招生学校的录取方案,掌握并熟悉招生录取政策、志愿栏目的设置、学校录取顺序、录取批次、录取原则和办法等。
2.要认真阅读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省、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学校计划和专业、生源范围,慎重选报志愿。
3.要仔细阅读《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了解招生学校和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选择适合自己身体条件的学校和专业,自身条件不符合学校和专业要求的不填报,以免丧失录取机会或因入学后体检复查不合格而被退回。
4.要充分了解招生学校、专业的就业方向和培养目标以及近年来录取的分数线等情况,结合自己的志趣、爱好、特长和竞争实力正确选报志愿。
5.考生和家长一定要了解 “传统志愿”和“平行志愿”的投档模式。
传统志愿投档模式:按照公布的每所学校统招计划、生源地范围,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划定第一批次各学校统招投档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但不得低于最低录取控制线;
平行志愿投档模式遵循“考生之间,分数优先;考生志愿,顺序优先”的投档原则,将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照顺序对考生逐个进行投档。要慎重选报第一和参考志愿,同一栏内的志愿要保持一定的梯度。根据考生志愿和分数分批划定录取控制线。录取时,在划定的控制线上,使用计算机平行投放志愿,对不足计划招生数的学校,进行网上公开征报志愿,无志愿不投档。因此,考生要慎重选报志愿,随时关注朔州教育网和山西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网上公告,以便增加录取机会,切忌只填报热门学校。
6.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校填报志愿时要准确选择学校名称,我市将使用计算机管理考生志愿,并分批次投档,如考生错报学校名称,将会影响考生的正常投档。因此,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要逐项仔细检查自己所报的学校名称是否正确,严防出错。录取时以考生网上填报的学校名称为准,如因考生本人网上错误填报志愿贻误了录取,责任完全由考生自负。
八、今年我市在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校录取时政策规定有那些?1.凡往届生报考朔州市第一中学校、朔城区第一中学校、李林中学、怀仁市第一中学、应县第一中学校,投档时中考成绩需高出投档线50分;
2.投档时,如考生总分并列,再以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的单科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3.分到各初中学校定向生(指标到校)投档与录取按照市教育局审批的市、县(市、区)制定招生方案进行;
4.在录取过程中任何人不允许提出退档申请,各高中学校开学报到后,如有个别学生不报到,可由各高中招生学校提出退档申请,市招考中心批准方可退档。
九、各招生学校的录取顺序是如何安排的?答:中考成绩公布后,录取工作在规定时间按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职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的顺序进行录取。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负责;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中专学校、职业中专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负责。
十、今年我市高中录取时间如何安排?录取后如何办理入学手续?答:1.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校录取按考生填报志愿、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每位考生只能录取一次,录取后不报到考生不再参加补录;录取期间每天工作时间为早8:00——晚18:00。
2.具体时间安排以朔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十一、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中专学校招生原则和办法是什么?答:五年制高职院校培养的中职学校,其招生计划单列,从参加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的考生中单独划线,并按优先的批次择优录取,不得免试入学;普通中专学校首先招收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学生,生源不足的可以实行注册入学,注册入学的学生直接到学校填写《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招生登记表》(也可从山西招生考试网下载,网址:http://www.sxkszx.cn)办理报名入学手续,在统一录取时办理审批手续。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可凭普通高中学校毕(结)业证书,通过注册入学方式招收普通高中学校毕业生(包括往届生和高中毕业进城务工人员),有意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高中毕业生填写《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招生登记表》可接受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或培训,实行学历教育的学制为一年或一年半。根据我省实际,各中等职业学校招收普通高中学校毕业生,须经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并面向社会公布。否则,不予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招收初、高中毕业生免试注册入学必须填涂报名卡,填写《山西省普通中专学校注册入学招生登记表》,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初、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
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普通中专学校招生计划可通过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进行查询。
十二、今年考生综合素质评定、体检和面试工作如何进行?答:1.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山西省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改革意见(试行)的通知》(晋政办发[2007]45号)文件精神,把初中毕业生《中学生档案》中记载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提出的道德品质、公民素质、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作为综合素质评定的基本依据,并如实填入《中学生档案》中。
2.《中学生档案》中记载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体检结果等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必须有负责人的签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具假证明,提供假材料。考生如有疾病或生理缺陷(指残疾)必须如实填写,并在《报考登记表》上注明,凡属弄虚作假或与本人实际情况出入较大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予取消录取资格的处罚。《中学生档案》留各县(市、区)招生部门备查。
3.各报名单位将有关的信息录入计算机进入电子档案。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在报名前完成,评定结果将一并进入考生电子档案。
4.考生的体检和面试:普通高中的体检和面试工作由各普通高中学校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高职、普通中专考生的体检和面试工作在考生被学校录取之后,由招生学校负责进行。普通师范院校、幼师、特师、司法、警校面试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各类面试标准须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面试工作在录取工作开始前结束,并及时通知考生面试结果。
5.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凡报考高级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在进行身体检查时取消乙肝项目检测。其它体检项目仍按照原教育部、卫生部《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85〕教职字006号)及原国家教委《关于普通中专招生体检工作意见的通知》(教职〔1994〕5号)执行。
十三、今年录取工作的管理体制是什么?答: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市招生考试委员会负责,学校录取,省招考中心审批的管理体制。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招生部门负责统一组织、统一管理。录取工作全部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由市招考中心上报省招考中心录取数据;高职、中专由省招考中心统一录取,然后由省招考中心统一汇总后报省教育厅和国家教育部备案。
根据教育部教职成[2005]3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晋教办[2015]4号)文件规定,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省下发的招生计划,严格控制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规模,不得突破班容量和轨制,不得随意扩招。在高中录取时,应严格执行晋政办发[2007]45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山西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改革意见(试行)的通知》规定,不得擅自将增加的考查科目计入高中录取总成绩,否则,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严肃处理。
十四、今年我市普通高中、高职等学校招生有何规定?考生如何查询报考学校的录取结果?答:1.今年我市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深入实施阳光招生,要做到“六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学校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严格控制班容量,实行和完善普通高中招生名额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改革措施,具体办法见朔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2.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校录取时严格按照《2020年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录取实施方案》执行。已被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可登录登录“朔州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网址:http://124.167.221.150:88)”进行查询录取结果;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不能再参加其它普通高中学校的补录。
3.如考生没有查询到录取结果的,一律视为乱招生,所招学生均不得备案,不能办理普通高中学籍手续,高中期间不能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不能发高中毕业证书。
4.已被五年制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普通中专学校录取的考生凭《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校预报到,换取《新生录取通知书》,并办理户藉手续。考生报到后,学校根据实有报到人数,在规定时间办理新生录取审批手续,《新生录取登记表》由省招考中心审批并加盖“山西省招生考试委员会高职中专录取专用章”,否则,一律视为乱招生,国家不承认其学历。
十五、对残疾考生的录取有什么政策?
答:对残疾考生的录取要按照《关于做好普通中专学校招收残疾青年考生工作的通知》规定录取。
十六、如何审查新生的入学资格?
答:我省规定,新生入学时,各招生学校要认真审查新生的入学资格,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录取资格和在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以及政审、体检复查中不符合专业要求的,均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一至两年内不得报考。
十七、政策性照顾加分有哪些项目?各加分项目的分值是多少?
答:按照晋招考委〔2017〕3号文件,中考政策性加分项目及分值须严格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台湾省籍、“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二)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5分投档。
(三)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按下列规定给予优待:
1. 公安烈士子女,中考时按照批次录取分数线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2. 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中考时按照批次录取分数线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需要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中等职业学校,优先选择专业,优先选择校企合作程度较强的订单班,优先推荐就业。
(四)夫妻双方及子女均属农业户口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报考本县(市、区)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五)烈士子女,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六)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按下列规定给予优待: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按照批次录取分数线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按照批次录取分数线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3.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以及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根据本人申请,可以回父母原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并按照前两款规定的比例降分录取。
4.驻晋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在当年中考成绩基础上加10分投档。
5. 前款规定范围之外的现役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军人子女需要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以任选中等职业学校。
注: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的军人子女。
(七)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按照下列规定给予优待。
1.烈士子女,中考时按照批次录取分数线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2.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战)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在职英雄模范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现在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且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消防救援人员,或有子女后曾在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中考时按照批次录取分数线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3.驻晋消防救援队伍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中考时降低10分以内投档。
4.前款规定范围之外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级中学,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需要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以任选省内中等职业学校。
(八)政策性加分和文化课总分相加作为考生的投档分数,由学校审查录取。同时享受两种以上政策性加分的,按最高一项计算。各类加分对象登记表在考生录取后,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连同考生档案一并交录取学校。
(七)政策性加分和文化课总分相加作为考生的投档分数,由学校审查录取。同时享受两种以上政策性加分的,按最高一项计算。
十八、享受照顾录取的考生如何获知是否已给予照顾?
考生在网上查询成绩时,其照顾特征在成绩通知照顾对象一栏中予以体现,不在总分栏内体现。例如,考生钱某,中考成绩为550分,照顾对象是少数民族,因为钱某享有少数民族的5分照顾分,那么,投档时钱某是以555分进行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