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华东师范大学自主招生报名截止1月10日

华东师范大学2015自主招生报名截止1月10日

本网讯 华东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已发布,报名已经开始,截止日期为1月10日,初审结果将于1月15日公布,笔试时间为3月8日。

选拔办法与程序

(一)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分为校长直荐、中学推荐和学生自荐三种。

1、校长直荐

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优秀重点中学发放校长直荐表,由校长推荐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2、中学推荐

我校将根据历年来各中学报考我校情况,对部分重点中学发放推荐表,由中学推荐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3、学生自荐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按照报名程序进行自荐:

(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已完成科目)成绩全部为A;

(2)在高中阶段参加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学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获得省级决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上海市高中数学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3)符合教育部保送条件,或者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全国一、二等奖;或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

(4)高中阶段参加下列作文比赛并在总决赛中获奖:“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 “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上海市中学生作文竞赛” ;

(5)在其他方面(如学术研究、发明创造、文学创作等)有突出才华并取得一定成果的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

1、校长直荐、中学推荐的考生使用学校发放的用户名和密码直接登录我校网上报名系统,学生自荐须先在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报名(点此进入...);按照系统要求填写信息,确认后打印报名表。“卓越教师计划”只有上海、浙江考生可报考,其他省份考生报名无效。网上报名时间为12月31日 -1月10日。

2、报名表经本人签名确认后,报中学审核同意、盖章。

3、于1月11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以下报名材料用EMS特快专递寄回我校招生办公室(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干训楼419室 招生办公室,邮编200062):

(1)报名表原件(本人签名确认、中学盖章);

(2)学生自荐还需提供:相关有效获奖证书复印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上海生源考生由考试院提供,本人不需提供),或其他特长及能力证明材料。

(三)初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1、校长直荐的考生,无需参加笔试,可直接参加面试(校园日活动)。

2、中学推荐的考生,无需初审,可直接参加笔试。

3、学生自荐,须初审合格后,方可参加笔试。

初审结果将于1月15日在网上报名系统内发布,请考生登录查看。

(四)报考费支付和准考证打印

校长直荐、中学推荐的考生以及初审合格的自荐考生请于2月15日前使用网上支付方式支付报考费壹佰元(¥100)(登录系统后请按照提示操作)。

成功付费后,参加笔试的考生请于2月25日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请中学盖章确认。准考证为笔试必需,校长直荐的考生无需打印。

(五)笔试安排

时间:3月8日(一天);

科目:文科-阅读与表达、数学思维与逻辑(文);

理科-阅读与表达、数学思维与逻辑(理)。

其中“阅读与表达”重点考核考生的中英文阅读与表达能力。

地点:全国多处设有考点,考生可以在网上报名时就近选择;具体时间与考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我校将根据笔试成绩,按“卓越教师计划”和“大夏计划”分项目、分文理科分别排序、划定资格线,笔试成绩达线的考生可获得参加面试(校园日活动)资格。笔试成绩将于3月下旬在我校招生网公布。

(六)校园日活动(面试)

学校通过举办校园日活动,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特别是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能;对于申请“卓越教师计划”者,还要评价其从事教师工作的潜能。

校园日活动主要包括专家面试、团队互动和心理测试,申请“卓越教师计划”者还须参加讲台体验活动。

(七)选拔录取

1、确定预录取资格名单

“卓越教师计划”—以专家面试(40%)、团队互动(20%)、讲台体验(40%)表现为主要依据,参考心理测试,确定自主招生预录取资格名单。我校根据获得预录取资格文、理科人数,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大夏计划”—以专家面试(60%)、团队互动(40%)表现为主要依据,参考心理测试,确定自主招生预录取资格名单,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2、公示预录取资格名单

我校将把预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备案,并报送给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最终名单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为准。

3、填报高考志愿

被“卓越教师计划”预录取的考生,须按照我校单独下发的专业及计划填写志愿表,并按要求邮寄回我校招生办公室(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干训楼419室 招生办公室,邮编200062)。

被“大夏计划”预录取的考生,可按照正常高考填报志愿。

如考生所在省级高招办对自主选拔录取另有规定的,则按省招办规定的办理。

4、高考录取

获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线,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须第一学校志愿A院校填报我校),专业服从调剂,我校即予以录取。专业录取原则以我校书面通知为准。

【责任编辑:NO16721】

华东师范大学2015自主招生报名截止1月10日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