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书

加油站安全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和我区财产的安全,特签定度安全责任状如下:

一,加油站必须实现以下安全管理目标:

1、 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为“0”;

2、 一般机械、设备、火灾事故为“0”;

3、 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安全警示的设置率、规范率达到100%;

4、 争创“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二、 加油站第一安全责任人在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

1、加油站员工上班必须穿戴工作服,严禁穿戴铁掌和钉子的鞋上岗。

2、加油站内、站区外附近严禁烟火;站区内不得吸烟和使用手机;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严禁为塑料桶、喷灯加油;严禁用汽油搓洗衣服和器皿;站内不得使用化纤拖把和抹布。

4、进站车辆先熄火后加油;不准在站内检修车辆、敲打铁器;客车加油时应让乘客离开加油区,关好门窗,告知不准吸烟、打手机。

5、带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车辆,禁止进站加油。有加油人员用专用桶到指定区域加油。

6、拉油车辆进入罐区必须带有防火罩;卸油时安全员必须现场监护,先接好静电接地,停留15分钟以上再接管卸油,开关扳手应使用防暴扳手;用泵卸油要保证不超规定转速;卸汽油时,禁止开泵卸油。

7、站区内检修作业时必须使用防暴工具;严禁铁器撞击、乱扔;不得随意动火施工,确需动火的,先办申请手续,由施工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方案,报领导批准后,安排可靠的现场监督人到现场方可动火施工。

8、站区安全标志必须醒目、齐全;消防器材配备符合规定,不准挪用并定期检查,确保合格有效。

9、站内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查,保证安全良好;严禁乱拉乱接电源;油罐、加油机、罩棚每半年年期进行防静电、防雷击接地检测。

10、站区内应使用防暴照明灯具,严禁使用普通灯具和手电照明。

11、实行安全巡检制度,每班班长在接办、交班时按巡检路线逐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处理,防止事故隐患留给下一班,问题严重时要及时报告站长。

12、定期对站区周围进行检查,及时消除易燃易爆物品及安全隐患,防止危及站区安全的事故发生。

13、收款员所收大宗款额应存放保险柜内,下班交款时应由多人护送到财务室,不得独自一个人送交款。

14、加油站员工在工作场地应注意进出车辆,不得抢行,同时要避让重型车辆后轮部位,确保人身安全。

加油站站长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如因工作不力造成事故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法律法规及本站各项管理制度,自愿接受单位的处分决定。

签发人: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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