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书

学生食堂安全责任书

甲方:小学

乙方:食堂从业人员

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身心健康,保证食品卫生安全,构建和谐校园, 特与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甲方负责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教育,遵守就餐时的纪律,听从从业人员的安排。甲方加强对食堂的卫生安全督促检查。乙方必须做好以下事项:

一. 食堂的从业人员要按规定办理好相关手续,合法经营,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定期参加体检。

二. 食堂从业人员要当天购买新鲜、无毒、无公害的物品。

三. 所卖饭菜要清香可口,不能有异物残留其中。态度谦和,服务热情周到,关心师生身体。

四. 所出售的食品要保证煮熟煮透,不得出售变质变味食品。食品实行留样制。

五. 要按规定做到有储藏间、工作间,食品生熟分离,并根据季节的变化做好冷藏保鲜工作。

六. 保持好室内及周边环境清洁卫生,严禁他人进入操作间。

七. 随时接受学校及上级的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对所指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若对各级检查时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及时或不整改,学校将提请有关部门予以强制执行。

八. 若因食堂食品引起的学生中毒事件,将根据事故的大小由从业人员全部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学校概不负责。

九.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签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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