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书

乘坐校车安全责任书

各位学生家长,为了加强和规范接送学生用车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证学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校车管理规定》和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安全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规则,并教育子女认真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乘坐校车的相关规定,不得损坏校车。

三、家长必须告知子女要准时上车,超出等候时间,校车不再等候。由此带来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校车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由家长向学校校车安全负责人举报:

1、校车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2、校车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

3、校车驾驶员存在作风问题或身体心理健康的现象。

4、校车驾驶员酒后驾驶的车辆。

5、校车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冲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

五、家长有责任了解接送子女车辆的基本情况(驾驶人员的作风、身体状况、驾驶经验以及车况是否符合要求等),发现异常应当向学校举报。

校车安全责任人(签名):

乘坐校车学生家长(签名):

××市××中学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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