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书

林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全县林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切实防止重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根据市林业局、县政府与县林业局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县林业局继续与局属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各单位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实现以下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一、考核范围不发生企事业单位人员死亡事故。

二、考核范围不发生直接损失50万元以上责任事故或火灾事故。

三、考核范围林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考核在合格分以上。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书签字人如工作变动,接任人为自然签字人。

本责任书的考核期限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甲 方: 分管领导:

乙 方: 签 字 人:

林 业 局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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