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20xx年民航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根据《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学院党政与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20xx年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责任时限
20xx年3月至20xx年3月。
二、责任划分
(一)学院各级党委、总支及其他处级单位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学院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兼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部门的主要责任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责任内容
(一)严守党的各项纪律,保证党中央、民航局党组、四川省委教工委和学院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主动向学院党委、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二)研究落实学院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明确本年度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做好班子成员的责任分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单位中心工作一起部署、落实,加大责任考核和监督力度,推动责任制工作的全面落实。
(三)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民航及学院党委具体实施办法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巩固和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强化各级党委、总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统一领导,强化纪委的监督责任,全面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五)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坚持“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六)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对所管辖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纠正或组织调查处理;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
(七)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八)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坚持深入教学训练一线,对损害师生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调查处理。
(九)对管辖范围内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严格按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四、责任追究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领导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一) 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及职责范围内对不正之风未予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三)对本单位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四)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五)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经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七)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