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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山县征兵工作有关政策规定介绍

1、士兵服役期是如何规定的?

士兵分为义务兵和士官,义务兵服役期限为2年,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经团级以上单位批准,可以改为士官。士官分为下士、中士、上士三个服役等级,下士最高能服役6年,中士最高能服役8年,上士最高能服役14年以上。士官在本级服役期内,因编制限制、现实表现、工作能力、身体状况等原因不适宜继续服役的,每年都可安排退役。

2、义务兵报考军校和提干是如何规定的?

义务兵第二年可以报考军校,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年龄要求22周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3周岁以下。服役期内两次荣立三等功、文化程度高中以上,年龄25周岁以内且为党员、班长的士官可作为直接提干对象。

3、义务兵享受哪些经济补助?

(1)津贴:义务兵在部队领取津贴,第一年504元/月,第二年604元/月。

(2)优待金:去年我县城乡义务兵优待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1750元左右,并逐年随着经济增长而增加。义务兵原是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的,所在单位每年度应当发给同级岗位、同工种、同工龄职工年经济收入70%以上的补助,不再享受年优待金。

(3)经济补助金:义务兵退役后,政府发放一定的经济补助金。目前我县城镇义务兵的经济补助金为30000元左右,渔农村退役义务兵的经济补助金为20000元左右。具体数额由全县根据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渔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统计指标测算。原是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复工、复职的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安置补助金。退役士兵军龄补助城乡实行统一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

(4)退伍费:两年度义务兵退伍时,部队一次性发放退伍费约2000元。

按照现行的政策测算,我县户籍入伍的义务兵服役两年后退伍,城镇户口的可享受的津贴、优待金、经济补助金、军龄补助费和退伍费五项总额达70000元左右,农村户口的经济补助总额可达60000元左右。

4、士官的工资待遇有多少?

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服现役期间享受基本工资、军人职业津贴、工作津贴、生活性补贴以及探亲、保险、住房、医疗等其他待遇,并根据服役年限递增。比如,下士第一年工资约为2135元/月,中士第一年工资约为2814元/月,上士第一年工资约为3553元/月,由于兵种和服役地区的差异有数量不同的补助。

5、连、排职军官的工资待遇有多少?

义务兵考上军校毕业后,本科学历的定为副连职军官,大专学历的定为正排职军官。工作后根据工作情况和任职时间晋职晋衔。按照现行标准,正连职军官的年收入在5.7万元左右,副连职4.6万元左右,正排职4.4万元左右。另外,根据各种部队的不同特点,享受一定数额的生活补贴。

6、应征入伍的高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享受哪些优待政策?

全日制普通本科和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除享受第2、3条所规定的义务兵应享受的优惠政策外,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①学费补偿。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每名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可达6000元。②发放奖励金。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大学毕业生(大专以上)在我县应征入伍或直招为士官入伍的,均按征集地当年义务兵家庭年优待金标准的2倍发放奖励金。③定向招聘事业单位。从冬季开始,对具有本市户籍,参加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入伍后退役的,和具有本市户籍从本市入伍且复学毕业后取得相应学历毕业的退役士兵,按上年底退役大学生的一定比例,在每年市、县(区)的综合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实行定向招聘考试。度暂按15%的比例确定,以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符合条件的对象可在退役后下一年度起连续两年内参加考试。退役大学生军龄计算为工龄并视为基层工作经历。④优先提拔使用。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⑤考学升学优惠。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者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部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高校毕业生退役后要重新就业,可以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⑥征集年龄规定。对高职(专科)毕业生征集年龄可放宽23周岁,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至24周岁。⑦在校大学生可以报名参军,并享受与应届毕业生一样的学费补偿代偿优惠政策。

7、义务兵在部队服役期间的立功奖励,我县都有哪些奖励政策?

义务兵根据其在部队立功受奖情况,凭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证明或立功受奖喜报,当年由县人民政府给予一定标准奖励金;一等功以上10000元;二等功5000元;军级以上单位通报表彰和三等功1000元;师、团级通报表彰和优秀士兵500元。

8、应届高中毕业生考上大学的,能不能再参军?

对已考取全日制高等学校并办理入学手续后想入伍的,可将户口留在原籍,保留学籍在原籍地按在校大学生入伍,并享受原籍地义务兵入伍的相关优待政策,退役后可继续到学校复学。对于户口迁入学校户口的,也可在学校所在地入伍,并由原籍地人民政府落实有关优待政策。

9、义务兵退役后的技能教育培训如何规定?

义务兵退役后可以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其培训费、住宿费、职业技能鉴定费由政府全额负担,并按实际受训时间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费补贴。如参加全日制中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中学杂费、住宿费由政府全额负担,并按实际在校时间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费补贴。

在校生应征入伍未完成学业的,退役后可以回原学校复学。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给予渔农村退役士兵在宅基地审批方面优先照顾。

10、士兵退役后的安置有什么规定?

退役士兵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职工的,退役后原单位应当准予复工、复职,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对服役满12年的士官、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和烈士子女,由政府指令安置。

11、兵役制度具体内容是什么?

征兵工作实行兵役证制度,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公民应当参加兵役登记,兵役机关向适龄青年发放兵役证。已领取兵役证但未征集入伍的适龄公民(依法免征、不征的除外),在年满22岁前,应当每年携带兵役证到兵役登记站办理核验手续,并如实在适龄公民的兵役证上记载应征、缓征、免征、不征、已征、拒征、拒服兵役等情况。有关部门、单位录用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招收职工、招生、办理出国出境手续时,应当查验适龄公民的兵役证。

12、如何对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法律责任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一章“法律责任”规定:

第六十六条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加公务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13、如果需要了解参军有关情况应向谁咨询?

若需了解参军入伍有关事宜,可以向所在乡镇咨询,也可向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高亭镇4473691,东沙镇4472428,岱西镇7278189,岱东镇7677640,长涂镇4715710,秀山乡4736097,衢山镇4794666,县征兵办4473262。

14、发现征兵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如何举报?

为了确保征兵工作廉洁、公开、公正运行,及时查纠征兵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县监察局、县征兵办联合设立了廉洁征兵投诉箱(设于县人武部大门口)和举报电话。如发现征兵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可写信或打电话进行如实举报。举报电话:4473262 447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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