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主招生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三位一体报名时间办法(一)

报名办法

第九条报名条件:

(1)符合当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并已办理浙江省普通高考报名手续的浙江省户籍普通高中毕业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任何违纪、违法的处分记录、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全部科目均为合格及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合格及以上者。

第十条报名方法和时限:

采用“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

1. 网络报名

考生登录我院网站,根据网页提示输入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完成初步报名。网址为:www.wzvcst.edu.cn ;或http://zs.wzvcst.edu.cn (具体方法根据页面提示操作)。

网络报名时间为:3月13日上午8时—3月28日下午16时

2. 资格审核

网络报名结束后,学院对各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考生须将书面材料于4月1日前邮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至学院招生办(温州市六虹桥路1000号,邮编325006,电话:0577-8841244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也可面呈。按以下方式递交材料(考生所交材料恕不退还):

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大小、以《温州科技职业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为封面装订,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1)温州科技职业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需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2)盖有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高中会考成绩单;

(3)盖有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信息表;(若此表含高中会考成绩,材料(2)高中会考成绩单可不准备。)

(4)身份证复印件;

(5)《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复印件;

(6)《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信息表》中选修课,及具有获奖(荣誉)证书、特长或优势记录,请提供盖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证明复印件。

(7)《温州科技职业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学院招生网下载打印,仔细阅读并签字确认)。

所有报名信息以书面提交的材料为准。学院在收到考生报名材料后,将根据有关报名要求和资格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初审合格名单,请注意查询。

初审合格名单网上公布时间为4月7日。

3、缴纳报名考试费

通过我校三位一体招生考试资格初审的考生须于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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