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主招生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高职提前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为了推进现行自主招生向高职提前招生顺利过渡,切实做好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创办于1978年浙江省物资学校。我校是由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浙江省教育厅双重领导的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是浙江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2006年被教育部评定为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浙江省首批省级示范高职建设院校。2007年荣获教育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特等奖。2008年荣获浙江省高校校园文化优秀成果奖。2009年荣获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0年被教育部列入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3年以“优秀”等级通过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验收。

第三条 学校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高职学历证书。学校设有物流技术学院、汽车技术学院、管理技术学院、财会金融学院、商贸流通学院、数字信息技术学院、文化艺术学院7个学院,批准设置29个全日制高职专业。

第四条 学校坚持“专能精、通能强、素质高”的人才培养思路。我校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和岗位适应能力强,新生录取分数线和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在全省同类院校中领先,近9年我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都在98%以上。

第五条 学校高度重视国际交流、产学研结合和校企合作。目前,学校与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有着紧密的产学研伙伴合作关系,集团在学校设立了浙江物产集团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下设研发中心、培训中心和人才培养中心。学校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职业教育和培训联系中心之一,建成了1个电子商务专业国家教学资源库,9门国家级精品课程,7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3个中央财政专项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第六条 学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66号,占地面积576.5亩(另有租赁经营的物流基地280亩),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馆藏图书总量近70万册等。在校生规模8300余人,拥有一支实力较强、结构合理、体现高职特色的师资队伍。

第七条 我校始终坚持“立德为本,致用为宗,崇尚优化,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打造基于浙江物产物流产业区域集成服务运作平台;融入专业教育的素质拓展引领示范平台;立足中国国情的国际合作交流与研发平台的办学特色,大力推进系统化能力本位人才培养建设工程的办学特色,将学校逐步打造成国际知名,国内特色鲜明的高职院校。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经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学校面向浙江省提前招生计划260名,具体招生专业、科类、计划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高职)

科类

计划

身体报考条件

学费及备注

1

会计

文/理

45

学费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复的各专业收费标准执行,另行公布。

空中乘务、表演艺术专业另设面向中职生的招生计划实行自主招生。

2

国际贸易实务

文/理

25

3

物流管理

文/理

30

4

计算机信息管理

文/理

45

5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文/理

45

6

酒店管理

文/理

20

只招身高:女163至172cm,男175至185cm。报考条件详见招生简章。

7

空中乘务

文/理

35

只招身高:女163cm至175cm,男174cm至185cm 。报考条件详见招生简章。

8

表演艺术(汽车营销与模特艺术)

文/理

15

只招身高:女163cm及以上,男174cm及以上。报考条件详见招生简章。

合计:

260

注:以下内容中用专业序号来简述专业。如:“专业1-5”指会计、国际贸易实务专业、物流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专业6-8”指酒店管理、空中乘务、表演艺术(汽车营销与模特艺术)专业。

第九条 提前招生计划如有余额,则余额部分计划转到高考统招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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