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考生素质特长项目申报审核公示
根据我校《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第十五条规定,我校对考生高中阶段在地市级及以上学习、技能、文化、艺术及体育比赛中获奖,以及获得县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可在综合素质测评总分中赋予一定分值(满分20分)。我校对3月31日下午4:30之前收到的考生材料进行了登记、审核,并于4月1日上午10点提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复核。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1、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在公示期限内向我校提前招生纪检监察组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4月3日-7日11:30;
4、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徐老师:0571-58108031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嵇老师:0571-58108080(传真)057158108088
学校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470号 邮编:310053
本次公示的内容为普高生学业水平成绩入围考生、中职生和艺术类学生符合素质特长项赋分条件的学生提交的素质特长项目材料,普高文理科未入围的考生素质特长项目不予以公示。虽提交了素质特长项相关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情况有:
1、非政府官方颁发的证书、奖项;
2、未在3月31日16:30前送达申报材料及原件的;
3、未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查验的材料;
4、证书遗失,仅提供学校证明而未提交发证单位有效证明的材料;
5、获奖级别不够的材料(除了县区级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外,其他技能、学科竞赛均需地市级以上)。
公示.xls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一五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