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方案

深入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自查报告

由于机构整合,原县工商局腾退办公用房868(建筑面积)、城关镇汤坪、旬阳坝便民服务中心腾退办公用房670.8(建筑面积),以上两处办公用房均移交县公产局管理。其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腾退的办公用房已全部统筹调剂使用。以下是深入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自查报告,欢迎阅读参考。

深入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省纪委《关于开展纠正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专项行动的通知》,我单位已对所有办公用房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并制定出详细整改方案。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后资源利用情况调查的通知》我单位对部分闲置的办公用房资源进行了整合再利用,现将利用情况报告如下。

1、104房间面积21平方米(原沧州商务局招商中心租用),用作北京高新企业转移园建设项目指挥部。

2、一楼楼梯西侧房间面积42平米,用作环保所办公室。

3、107房间面积21平方米,用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指挥部。

4、301房间面积21平方米,用作清华大学博士后挂职副主任办公室(宿舍)。

5、310房间面积42平方米,用作模具行业提升改造办公室。

6、408房间面积42平方米、409房间面积42平方米、410房间面积42平方米,用于路灯所办公室。

特此报告。

深入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自查报告

按照《关于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后资源利用情况调查的通知》(安清理办发〔2016〕3号)文件要求,我县迅速对全县各单位、各部门的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了清查和统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安排部署情况

为确保本次自查清理工作取得实效,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召集相关部门,组织学习了《关于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后资源利用情况调查的通知》(安清理办发〔2016〕3号)迅速印发了《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后资源利用情况调查的通知》(宁清办字〔2016〕1号),对全县自查清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各镇、各部门也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制定了方案,明确了分工,落实了责任,按时限要求完成了自查清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二、清理自查情况

(一)停止新建和清理办公用房总体情况。全县党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68个(不含学校、医院),党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定编1901名,共使用办公用房15523.62平方米,服务用房共计12185.6平方米,设备用房794.57平方米。

(二)办公用房在建项目停建后的处置情况。我县办公用房建设严格按照上级标准、程序审批。无在建项目停建问题。

(三)新建成办公用房投入使用情况。我县近两年无新建办公用房。

(四)清理腾退办公用房的统筹使用情况、闲置情况。由于机构整合,原县工商局腾退办公用房868(建筑面积)、城关镇汤坪、旬阳坝便民服务中心腾退办公用房670.8(建筑面积),以上两处办公用房均移交县公产局管理。其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腾退的办公用房已全部统筹调剂使用。

(五)办公用房清理腾退和管理工作台账情况。2015年8月后,我县共退休5人,退休后,均未担任其他社会职务,原使用单位行政办公用房56.5平方米,已按相关规定全部腾退,腾退后的办公用房由原单位统筹调剂使用。全县68个党政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均按规定要求建立了办公用房清理台账。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今后我县将严格按照中省市的规定要求,不断巩固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成果,确保清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一是在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继续开设“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宣传专栏,着重宣传中办发〔2014〕64号、陕办发〔2015〕1号、《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等中、省、市办公用房清理政策和标准,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二是不定期组织办公用房清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全县各部门、各单位的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严防反弹。三是将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纳入各单位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党风廉政考核,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不断完善办公用房清理长效机制。

深入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后资源利用情况调查的通知》精神,我街办进行了广泛宣传和精心部署,主要领导亲自安排,分管领导具体落实,办公室负责对街办办公用房整治后资源利用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街办无新建(停建)办公用房闲置情况。

二、严格管理,确保清理的办公用房能有效利用。我街办位于爱民路19号,2011年因拆迁搬至现办公场所,该房屋属于临时性过渡用房,我单位无产权。根据新城区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要求,我街办共清退办公用房6间,实用面积共计120平方米。截止7月15日,有效利用5间,利用面积为110平方米。分别为:1、提供给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3间用于满足其办公所需,面积为80平方米;2、利用1间清退用房设置成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室,用于街道人大代表工作的开展,面积为20平方米;3、利用1间清退用房改造成新城区纪委派出韩森寨街道纪工委办公用房,满足机构改革所需,面积为10平方米。

三、下一步规范管理措施

1、严格按照办公用房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2、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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