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根据省招办《关于做好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招中〔2015〕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制定我市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一、招生对象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报考幼师专业和师范类五年一贯制和“3+2”分段制专科(以下分别简称“五年制”和“3+2”)的考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18周岁(1997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五年制”和“3+2”的考生,必须参加我市中招文化课考试。二、报名办法郑州市在籍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荥阳市、新密市、登封市、新郑市、中牟县、上街区的学生),已在中招考生网上完成注册报名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凭“登录密码”登录“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gaozhong.com)”,按系统提示和要求完成中专考生志愿填报。往届生和户籍在郑州市、在外地市借读返郑考试的学生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近期两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三张;郑州市县(市、区)教育(教体)局体育成绩通知单。如无参加体育和理化生测试,现场报名时要履行体育测试和理化生测试报名手续,再参加相关科目考试,否则以上科目成绩按零分计算。三、填报志愿各县(市、区)招办要及时将省招办印制的《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分发到各初中学校。努力做好宣传工作,确保考生自愿选报志愿,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代办。在生源范围内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生源计划中的任何学校和专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考生填报志愿或改动考生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时,第一批填报“五年制”和“3+2”分段制专科招生计划,每生可选报两个志愿;第二批填报小中专招生计划,每生可选报两个志愿。未取得郑州师范学院五年制音乐教育专业和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填报志愿时不得报考该校相关专业。报考高中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转报普通中专,8月上旬开始报名,报名时持中招文化考试准考证、成绩通知单、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直接到普通中专学校报名,但只能参加未完成中专招生计划学校的招生录取。四、考试(一)考试组织普通中专招生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统一印制试卷。郑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评卷和登分。考试时间、高考状元多少分和分值同普通高中。各县(市、区)中专考试工作由各县(市、区)招办负责组织,考点须集中设置在市内或县城的标准化考点。普通中专考试各科实行网上评卷,各县(市、区)招办、中学要加强考生考前教育,提前进行模拟演练,确保考试正常进行。(二)准考证号的编排各县(市、区)招办要认真执行今年省定的信息标准,按照全省统一的考号编排办法进行考号编排。全省中招考号统一为12位,第一、二位为年份;第三、四位为省辖市代码;第五、六位为县(市、区)代码;第七位为报考类别代码(0为不分类别,2为普通中专,1为普通高中,3为职业中学);第八至十二位为考生顺序号。(三)成绩上报五县(市)和上街区招办应于9月7日前将本辖区所有参加高中阶段招生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基本信息及成绩库上报市招办。五、体检普通中专招生考试不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入校后招生学校可根据情况自行组织体检,体检时参考教育部体检标准。六、建档“五年制”和“3+2”考生登记表(含志愿信息和中考成绩信息)由市招办负责打印,其它新生材料(考生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及大、小中专新生档案由招生学校建立。七、录取录取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根据考生志愿,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优先录取首报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五年制”和“3+2”招生工作由省招办负责,从参加全省高中阶段招生文化课考试并达到一定分数要求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各小中专学校优先录取参加中招考试并报有志愿的考生,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凭初中毕业证录取新生。省管中专学校录取工作由省招办负责组织,市管中专学校录取工作由市招办负责组织,录取工作统一在“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上进行。市招办于7月29日前,将经过审查报有中专志愿的考生信息通过互联网传给招生学校,招生学校据此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学校自主征集的“五年制”和“3+2”新生,必须将其基本信息上传至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经市招办审核合格后才能发放录取通知书;自主征集的小中专和大中专新生,可随时发放录取通知书。招生学校根据省招办制定的学生基本信息标准,对实际到校报到的新生认真登记(其中“五年制”和“3+2”基本信息要与市招办保存的信息相一致),9月24日前,市招办与各招生学校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进行信息交流与审核工作,全省拟于10月中旬集中办理新生录取审批手续。八、有关要求(一)分解生源任务,做好宣传动员。普通中专招生工作实行责任目标管理,为切实做好我市中专招生工作,现将我市生源指标进行分解(见附件)。各县(市、区)招办要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动员适龄青年接受优质普通中专职业教育。根据今年最终录取数据,省招办还将统计各地生源任务(含各中专学校)完成情况,并予以公布。(二)严格执行标准,确保信息准确。各县(市、区)招办和招生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认真执行省定的信息标准,努力实现招生数据准确、全面、及时。市招办年终将对县(市、区)招办学生信息准确率进行考评。(三)遵守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在招生过程中要纠正初中毕业生只能报读本地职业学校的做法,纠正禁止外地合法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到当地进行正常招生的行为。坚决制止强拉生源、无计划招生、有偿招生、虚假宣传等行为发生;省外生源需到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严格禁止普通中专学校利用联办形式与社会非学历培训机构勾结,虚增招生规模,为非学历培训机构学生办理普通中专学籍、骗取毕业证、收取管理费、骗取国家资助和补贴的行为;坚决打击个别学校采取伪造、欺骗等手段,编造或骗取新生名册,套取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的行为。各级招生部门要协同有关部门对违规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媒体曝光、核减招生计划、直至终止招生资格等惩罚,以切实维护普通中专招生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四)拓宽宣传渠道,加强宣传力度。今年,我市普通中专招生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各地要加强宣传,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宣传普通中专招生的有关政策,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和社会其他人员接受普通中专教育,提高自身劳动素质,努力完成招生任务。要热情为招生学校招生宣传提供服务,努力搭建好学生和学校之间的联系桥梁,要让每一个应届初中毕业生了解今年的普通中专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报考途径等情况,不得采取任何手段限制学生自主报考学校。积极引导不参加高中阶段招生文化课考试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http//zzlq.heao.gov.cn)选报学校,或直接与招生学校联系报名,但只能参加普通中专(简称小中专)的招生工作。各县(市、区)招办要加强对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的宣传工作,要在文件中、媒体报道上宣传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公布网址。报名期间应及时将省招办印制的招生目录按班级及时发放到学校,并指导考生填报志愿。宣传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对各县(市、区)全年工作的目标考评之中。
附表:郑州市普通中专招生生源任务分解表
郑州市普通中专招生生源任务分解表
县区代码 | 县区名称 | 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 | 占全市比例 | 普通中专生源任务 |
0101 | 市直 | 31923人 | 39.71% | 6635人 |
0102 | 中原区 | 6160人 | 7.66% | 1280人 |
0103 | 二七区 | 3722人 | 4.62% | 772人 |
0104 | 管城区 | 1556人 | 1.93% | 322人 |
0105 | 金水区 | 2602人 | 3.23% | 540人 |
0106 | 上街区 | 1100人 | 1.36% | 227人 |
0108 | 惠济区 | 2070人 | 2.57% | 429人 |
0122 | 中牟县 | 6500人 | 8.08% | 1350人 |
0182 | 荥阳市 | 4450人 | 5.53% | 924人 |
0183 | 新密市 | 7992人 | 9.94% | 1661人 |
0184 | 新郑市 | 5100人 | 6.34% | 1059人 |
0185 | 登封市 | 7214人 | 8.97% | 1499人 |
合计 | 80389人 | 100% | 16709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