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汕头市中考体育考试病残学生免考、缓考、择考申请表
报名号:
学校 名称 |
| 考生 姓名 |
| 性 别 |
| 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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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项目 (选中项目打“√”) | 免考 | 缓考 | 择 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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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米跑 | 立定跳远 | 投掷实心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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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理 由:
考生签名: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 |||||||||||
学校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区、县教育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1、免考:需出具市残联核发残疾证明、市级医院证明及病历、初中阶段免修体育课和免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2、缓考:需出具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3、择考:需出具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在市规定的体育考试项目中选项。
4、此表由各区县招生办公室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