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即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既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又是高中段学校的招生考试。该考试分为文化考试、体育学业考试、实验操作考查三部分。为切实做好我市中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报名时间
2月24日—3月4日。
报名条件
⑴具有平湖市户籍且在本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向所在学校报名;具有嘉兴市内其他县市户籍且在本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就读地高中段学校考试录取),也可以回户籍地考试机构报名(参加户籍地高中段学校考试录取)。
⑵具有平湖市户籍的初中毕业往届生和在平湖市外就读初中且回平湖报考的本市户籍应届生,向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报名。
往届生报名时除提交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外,还须交验初中毕业证书并拍摄电子证件照;在平湖市外就读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应届生,报名时除提交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外,还须交验就读学校的应届生身份证明并拍摄电子证件照。
⑶新居民随迁子女按《平湖市新居民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高中段学校录取资格审核办法》的通知(平教基〔2016〕3号文件)执行。
3.报名手续
⑴交验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由报名点负责校验,往届生的户籍证明由报名点存档备查)。
⑵具有平湖市户籍、在外地读书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应届生,还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应届生身份证明(校级证明)。
⑶交报考费65元。
⑷填写《平湖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表》(须学生和家长共同签名)。
⑸按考试中心下发的统一格式录入考生报名信息;尚未肖像采集的考生,由各报名点补办电子摄像手续。
⑹报名信息及照片经报名点核对无误后,将报名库及考生照片刻录光盘,连同相关表册报送考试中心。
⑺各报名点于3月9日前向教育局基教科提供外省户籍考生资格审核表及两张初审汇总表(见平教基〔2016〕3号文件),其中两张初审汇总表还须交电子表一份。
4.报名序号和准考证号编排
(1)的中考报名序号用8位数编排,左起第一、第二位为县(市)代码,第三、第四位为报名点代码,第五、第六位为班级代码,第七、第八位为考生报名顺序号。为便于组织考生参加体育考试,考生的顺序号按1~50号为女生、51~99号为男生排列。
考生的报名序号必须与电子摄像、体育学业考试、实验操作考查所使用的报名序号完全一致。
(2)准考证号采用9位数编码,左起第一、第二位为年份代码,第三、第四位为县(市)代码,后五位为考生顺序号。
准考证号由考试中心统一编定,以考点为单位,通过计算机随机编排。
二、借考
今年开始,嘉兴大市范围内全部取消借考政策,凡报名参加中考的考生,其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录取等各环节均在报名地进行,不再办理借考手续。要求回平湖市参加考试、录取、就读高中段学校的本市户籍考生,必须在平湖市参加中考报名及各项考试。
非嘉兴大市户籍的考生若要回户籍地录取,可在平湖市办理借考手续,由学生和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非嘉兴大市户籍考生中考借考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征得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平湖市教育局审批备案,方可回学生户籍所在地参加高中段学校录取。办理了借考手续的考生,不再参加我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借考手续办理时间截止到报名结束。
三、优惠加分
高中段学校招生优惠加分的条件和办法按平湖市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从起,全市统一取消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等高中招生加分项目,保留国家和省规定的政策类加分项目和分值。优惠加分办理手续:
1.优惠加分办理程序
(1)由考生凭符合加分条件的原件、复印件到报名点学校申请,报名点初审合格后填写《优惠加分考生登记表》并附上加分原件、复印件,学校汇总《优惠加分考生登记表》后,由报名点编造《优惠加分考生花名册》。
(2)报名点持符合优惠加分条件的原始证件、复印件及《优惠加分考生登记表》、《优惠加分考生花名册》,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盖章后,于5月6日上午(半天)集中到教育局基教科正式办理手续。
2.优惠加分公示
各学校(报名点)在加分材料上报前,必须将享受优惠加分考生的名单、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在校内宣传栏或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接受社会监督。
四、考试
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分值及用时请参见《平湖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