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育

合肥市市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合肥市市区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7〕6号),结合我市市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试对象

我市市区2017届初中毕业生和2017年在我市市区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院校的应历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17年4月中下旬,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因天气等原因不能如期组织考试的,适时调整考试时间。

三、考试项目

男女生各进行3个项目的考试,其中必考项目1项,选考项目2项。

(一)必考项目

男生的必考项目为1000米跑,女生的必考项目为800米跑。

(二)选考项目

A.50米跑;B.坐位体前屈;C.立定跳远;D.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E.掷实心球;F.跳绳;G.篮球运球;H.足球折线运球。考生须任选其中2项。

考生选考项目确定后不得更改,选考项目确定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分值

体育考试满分为55分,其中:必考项目25分,选考项目各15分,计入考生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分。

体育考试成绩设4个等级:55-50分为A等级,49-44分为B等级,43-33分为C等级,32分及以下为D等级,作为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中“运动与健康”方面的实证材料之一。

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我市将结合实际,稳步提高体育考试分值,并进一步完善考试标准。

五、免考与缓考

(一)免考

1.因肢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免考。经审核批准免考的学生,体育考试成绩按满分计入中考总分,免考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

2.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学生,应有医院的详细病历和证明,按免考程序申报、审批。经审核批准免考的学生,体育考试成绩按中考体育总分的70%计入中考总分,免考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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