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育

春季贵州中职招生录取注册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31 00:20:09

关于做好2017年春季中职招生录取注册等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招生办,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招生办,省属中等职业学校,高职院校中专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7年度中职招生任务并做好春季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教职成发〔2017〕2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2017年春季中职招生录取注册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录取注册工作

(一)录取注册对象

中职招生录取注册对象应为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确保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才能注册)、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的返乡农民工、城市下岗失业和待业人员、复转军人及往届初中、高中毕业生。

(二)录取注册时间

2017年春季中职招生录取注册从4月5日开始,4月20日结束。各市(州)、各学校招生管理部门要按照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招生管理模块(以下简称 “全国中职系统”)操作步骤时间安排(附件1),组织安排好辖区学校及本校的录取注册工作。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负责对系统进行维护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三)录取注册操作流程

各地(校)必须依据“全国中职系统”分配的权限和录取注册操作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阶段工作。具体注册流程为:1.招生计划上报及审核;2.学生信息上传及第二次录取注册(以下称“二次注册”)学生信息处理;3.提交学生信息及审核学生信息。

(四)“二次注册”学生信息的处理

各招生学校在学生信息录入时间段内应随时查询是否有“查重不通过”的学生信息并及时进行处理(处理方式见附件1)。

二、招生统计及思而学教育单核发工作

(一)各地(校)要认真做好招生统计上报工作。在4月期间,将本地(校)招生任务完成进展情况(见附件2需加盖单位公章),于当月15日和30日上报省招生考试院中招处。

(二)录取思而学教育单核发工作。省属中职学校录取思而学教育单由省招生考试院根据学校需要打印,并加盖中职招生录取专用章。各地根据自身实际参照执行。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 高度重视录取注册工作。各地及各中职招生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录取注册和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并保持人员稳定,确保各阶段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地及各招生学校之间要加强沟通协作,要及时核对和处理退学学生信息及二次注册相关事宜,确保注册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级招生管理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招生录取注册等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凡录取注册到全国中职系统的学生,应为实际在校就读的学生,不得以“预先报名”等名义将未到校就读的各类生源录入系统;严禁注册虚假学生信息。

省招生考试院系统管理联系人:邓文禹 徐湖

联系电话:0851-85947657、 QQ群:263182840

招生统计联系人:邓火,联系电话:0851-85947657

QQ邮箱:[email protected]

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联系人:杨燕

联系电话:0851-85283616

附件.doc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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