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

市统计局依法行政工作自查报告(一)

上半年,市统计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在市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全面落实与市政府签订的依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按照《2013年陇南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陇依法办发〔2013〕1号)和《陇南市2013年市直机关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办法》(陇依法办发〔 [2013〕5号)的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统计重点工作,大力推进统计法制工作建设,使各项统计工作按计划有效、有力、有序地开展,现将我局上半年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按照《陇南市2013年市直机关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和法制办的要求,我们结合实际,制定了《陇南市统计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陇市统发〔2013〕16号),把今年全局要开展的工作进行了精心安排和部署,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科、站、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上半年以来在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有效地开展了各项依法统计工作。

二、积极有效地实施各项统计行政管理责任目标

(一)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对各级统计部门和统计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2013年上半年,我们按照《陇南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在市局和县(区)组织统计干部培训班,全面、系统地学习《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甘肃省统计管理规定》、《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对依法行政重要意义的深刻理解和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统计执法中,我们始终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对法律法规的运用特别慎重,把“公开、公正、文明、规范”作为统计执法的目标,在统计执法中坚持了“三统一”即统一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证件。

(二)制度建设

2013年上半年我们严格按照法制部门关于规范性制定的程序合法化,备案及定期清理等制度要求,认真及实地做好统计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及定期清理等工作;严格执行统计局建立规范的统计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公布、情况通报和检查制度,使统计规范性文件的报备率达到了100%,无漏报、瞒报的现象。

(三)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我们继续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了内部的决策制度。不断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对涉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事先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与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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