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自查报告

根据惠阳区财政局 审计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惠阳财办〔2014〕10号)文件要求和部署,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积极开展专项治理自查工作,现将《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贯彻落实和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定治理范围

为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局领导非常重视,专题召开班子会学习通知精神,全面安排部署此项工作。确定在局机关和全区水利系统事业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形成由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股室牵头落实的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源头上防治腐败和深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依照专项治理内容深入自查自纠,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按照《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对局和下属事业单位认真组织自查,自查率达100%。围绕专项治理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1.预算收入管理情况。我局加强预算收入的管理,对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均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无违规转移使用等问题。

2.预算支出管理情况。我局加强预算支出的管理,一切支出均按财政预算规定执行。一是在公车管理使用方面,制定了《惠阳区水务局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严格派车单制度,车辆定车、定人、定点停放管理,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并落实车辆行驶安全和保管安全司机负责制等措施,不断加强车辆管理工作。二是严格公务接待,坚决执行各项财经制度,严格按规不超标接待,杜绝奢侈浪费等现象。

3.政府采购管理情况。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原则,加强对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政府采购的管理,政府采购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没有出现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等问题。

4.资产管理情况。单位所有资产均按规定要求配置。不存在奢侈浪费的问题,所有资产处置都按审批程序进行,没有出现违规情况。

5.财务会计管理情况。会计账簿、会计凭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会计核算符合会计法。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具备从业资格。

6.财政票据管理情况。我局的财政票据均在区财政局领用,使用与保管严格按规定执行。

7.设立“小金库”情况。我局不存在“小金库”的问题,一切收入支出按规定执行,均记录在规定的会计账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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