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为扩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根据省、株洲市及我市纪委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本报从今天起开设《落实“两个责任”》专栏,部分乡镇党委书记、部门单位负责人就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谈体会及举措。
将“两个责任”融入日常工作中
我们浦口镇党委领导班子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要将党政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确保任务落实。
现阶段,我们将认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并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全年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不少于4次。
党委必须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把管事与管人、抓各项工作与抓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全面责任,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浦口镇现有33家有证花炮企业。为吸取“9.22”安全事故的教训,今年以来,我镇加大了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镇党委要求镇村干部对这些高危企业的监督与服务保持零距离,实行“五包一”工作制度,班子成员包片,机关干部、村干部和安监员、企业负责人包厂。镇纪委加大对干部作风和落实情况的监督,对于监管失职人员严肃问责。
浦口镇党委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坚定不移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在净化政治生态中推动科学发展,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在建好工业强镇、经济重镇的道路上踏实前行。
落实“两个责任” 层层传导压力
我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领导责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切实解决好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的问题。
2013年初,茶埠塘村因为村级财务管理混乱,4名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集体资金,被司法机关查处,同时4人受到党纪处分。为杜绝此类事件发生,我镇坚持贯彻“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建立健全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配套制度,推动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同时,我们督促村里每个季度进行财务公开,通过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收支情况进行监督;镇党委专门组织人手对村级财务公开情况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每个村50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以及土地调整、工程发包、招商引资等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村委会决议,报镇人民政府审批。违反这一规定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镇党委将大力支持镇纪委抓好“监督、执纪、问责”这个主业,保障镇纪委依法履责、依法办案,加大腐败案件查处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我镇将执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了纪律的干部将及时处理,让纪律严起来、落下去,发挥纪律的刚性约束和惩戒警示两方面作用。
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镇党委将做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的领导者、推动者、执行者。通过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建立健全权力监督机制、开展警示教育等举措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为全镇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做好“两个责任”的执行者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份内责任、全面责任和直接责任。乡党委不仅要做部署工作的领导者,还要当好直接主抓的“推动者”和全面落实的“执行者”。
主体责任就是党委要直接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书记是这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委的主体责任就是“牛鼻子”。如果乡党委没有履行好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就会落空。下一步,我们将把全乡所有的民生实事都纳入纪委的监督范围;同时大力支持乡镇纪委片区协作机制的建设,加大办案力度和提高办案质量。
孙家湾乡地理位置优越,工业经济发达。佳盈贸易有限公司和辉煌建材厂落户时,曾有个别党员干部为达到招揽工程的目的,组织群众到企业闹事,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乡纪委对其进行了严肃处理。为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我们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每个项目组建一套专门班子,对建设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对于个别党员干部为达到自己的不良要求而发生的阻工事件,及时启动问责机制,同时,公安机关及时介入,依法从严处理,为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氛围。
落实“两个责任”,主体责任是前提,监督责任是保障,两者相互作用、浑然一体。孙家湾乡党委在履行好主体责任,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同时,将全力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唯有做到尽职尽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才能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达到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