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

单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单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1

按照武邑县纪委、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在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中开展“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县文体广新局认真对机关和下属单位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不存在私设“小金库”问题.经过对机关单位账目的检查,并未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私设“小金库”的现象。

二、不存在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的现象。本单位严格遵守《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不存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现象。

三、不存在乱收费现象。通过检查,并未发现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一系列乱收费的执法行为。

四、不存在违规报销发票问题。通过检查,不存在使用非正规票据报销,虚开发票,虚假发票报销等违规报销问题。

下一步工作措施:为防微杜渐,不出现问题,将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源头控制,逐步探索防止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单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2

为了严肃财经纪律,确保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从严从快治理“小金库”。根据永财发[2015]106号《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我局在全系统扎实开展了“小金库”自查自纠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我局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把治理“小金库”作为当前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廉政作风建设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除了组织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外,对局属各单位所有财务人员进行了集中宣传教育,全面贯彻会议精神,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工作重点,增强治理工作的主动性,确保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保障治理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成立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李涛任组长,副局长仇公社任副组长,局财务股长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同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制度,实行了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主管同志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制度。并在单位显要位置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反映和社会监督。

三、突出重点,严格清查

根据文件规定和要求,围绕预算、资产、财务、政府采购、会计工作的关键节点和薄弱环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针对2013年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以及设立“小金库”的有关问题进行重点治理。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要求,我局深入开展自查活动,对2013年1月1日以来的所有经济业务收入、支出及各类帐户、票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重点突出对“三公”经费的监督检查,通过自查,局机关和局属8个单位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没有发现一例违规违纪问题发生,自查结果已在全系统职工会上进行了通报,并将自查结果上报县财政局。

四、严肃纪律,完善制度

虽然我局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自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政、审计、财务管理,确保了各项收入应收尽收,确保了资金合理安全使用。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制度约束,规范审批程序,促进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我局决定在前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相关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力争做到治理工作不留死角,从源头上斩断私设“小金库”的“资金链”,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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