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优秀篇】

引导语:倡廉反腐的风气弥漫,各机关政府部门也开始治理小金库了。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欢迎阅读!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一)

按照《全县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文件和全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文件精神,芦溪县统计局认真开展了清理“小金库”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我局高度重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对《全县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行了传达学习,并认真贯彻文件精神,正确认识到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局长陈霞同志要求大家要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要求我局必须认真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认真开展自查,实施长效监督

按照方案要求,我局重点围绕“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中的七大项指标开展清查活动,对各类账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

1、我局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账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账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2、我局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没有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转嫁支出等问题。

3、我局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执行政府采购,没有预算编制不完整,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不严格,违反政府采购程序,“暗箱”操作、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等问题。

4、我局在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没有擅自处置资产、转移收入、私分资产等问题。

5、我局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进行财务会计核算,没有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告不真实不完整的情况。

6、我局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对票据进行发放、领用、使用、保管、核准和销毁,没有非法转让、出借、串用、代开、伪造、变造、买卖和擅自销毁票据的问题。

7、我局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没有违反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账户、账簿。

虽然我局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败工作能有更大提高。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监察部、国家审计署和财政部关于治理“小金库”专项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卫生服务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根据县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关于印发《蒙山县“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办法》及县卫生局关于印发《蒙山县卫生系统“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中心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专项治理的内容

专项治理的内容是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xx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xx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1、违规收费、资产处置设立“小金库”;

2、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3、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4、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5、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6、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二、自查自纠的方法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xx年6月3日)。中心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安排部署工作。

(二)自查自纠(截至2xx年6月15日)。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自觉纠正。

三、自查自纠的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心成立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做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加强信息沟通,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三)落实举报制度。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774-6282142),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做好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四、自查自纠的结果

(一)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通过深入自查自纠,我中心2xx年至今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我中心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从制度上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有效性。

(三)我中心使用的票据由财务室统一管理,同时按照有关票据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薄,设立专职人员负责票据保管、领用和核销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通过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得知:我中心认真执行贯彻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以任何形式设立“小金库”现象。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三)

根据哈市财字〔2015〕130号关于深入开展市 2009-2013年度“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我局认真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工作,现将 “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专项治理的顺利进行,成立由局长鲁平为组长的“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治理“小金库”长效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由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此次专项治理工作。

二、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按照关于深入开展市 2009-2013年度“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我局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从思想上正确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议,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要求相关科室和人员认真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认真开展清查、实施长效监督

(一)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未占用、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我局开设的账户有:1、基本帐户;2、有奖发票专用帐户;3、国库集中支付帐户;4、工会经费帐户;以上帐户经审核均符合开户条件。

(二)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设账外账和“小金库”行为。没有公款以个人名义私存私放。

(三)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要求,财务报销严格按照“三级审核”审批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

(四)严格按照(新财监〔2010〕1号)文件中对“非税收入的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出租收入按照“收支两条线”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自治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规定上缴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五)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没有以各种名义擅自发放奖金、福利和津贴等,用于职工待遇方面的支出,严格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按照地区局的制度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四、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进一步加强教育和监督,完善预算管理,加强内部控制与治理,把“小金库”作为财务监督、审计监督和纪检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加强责任意识,从源头上防止“小金库”的发生。严格财务公开工作,将“小金库”治理的情况和落实情况在公示栏及局域网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截止目前我局尚未发现违规纪现象,通过自查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财经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不断完善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使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杜绝“小金库”的发生。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四)

根据惠阳区财政局 审计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惠阳财办〔2014〕10号)文件要求和部署,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积极开展专项治理自查工作,现将《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贯彻落实和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定治理范围

为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局领导非常重视,专题召开班子会学习通知精神,全面安排部署此项工作。确定在局机关和全区水利系统事业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形成由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股室牵头落实的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源头上防治腐败和深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依照专项治理内容深入自查自纠,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按照《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对局和下属事业单位认真组织自查,自查率达100%。围绕专项治理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1.预算收入管理情况。我局加强预算收入的管理,对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均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无违规转移使用等问题。

2.预算支出管理情况。我局加强预算支出的管理,一切支出均按财政预算规定执行。一是在公车管理使用方面,制定了《惠阳区水务局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严格派车单制度,车辆定车、定人、定点停放管理,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并落实车辆行驶安全和保管安全司机负责制等措施,不断加强车辆管理工作。二是严格公务接待,坚决执行各项财经制度,严格按规不超标接待,杜绝奢侈浪费等现象。

3.政府采购管理情况。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原则,加强对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政府采购的管理,政府采购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没有出现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等问题。

4.资产管理情况。单位所有资产均按规定要求配置。不存在奢侈浪费的问题,所有资产处置都按审批程序进行,没有出现违规情况。

5.财务会计管理情况。会计账簿、会计凭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会计核算符合会计法。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具备从业资格。

6.财政票据管理情况。我局的财政票据均在区财政局领用,使用与保管严格按规定执行。

7.设立“小金库”情况。我局不存在“小金库”的问题,一切收入支出按规定执行,均记录在规定的会计账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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