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

乡镇微腐败自查自纠报告个人自查【二篇】

乡镇微腐败自查自纠报告个人自查一

为认真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和《江西省农村基层党员和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根据省纪委《关于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的要求,重点抓好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制度建设等工作。现就我乡对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四个方面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廉政责任

我乡认真组织学习,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廉政责任。传达县纪检监查工作会议精神,学习有关领导的重要讲话,深刻领会认真学习贯彻两个《规定》的重要意义。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认识,增强了积极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长桥乡党委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不断增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党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当大事、要事来抓,将经济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一并安排部署,一并检查落实。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班子成员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抓好所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工作,按照组织分工,明确党委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要求6个领导每人负责所包农村党支部建立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积极推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干部任用、评先表模等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努力营造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我乡定期开展检查,听取工作汇报,进行考核评比,使党风廉政工作切实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二、强化宣传教育,夯实思想基础

努力做到六个“结合”强化宣传教育,夯实思想基础。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一是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在学习调研阶段,一并安排,一并落实,重点学习传达了县纪委全会的精神和各项纪律要求,二是把宣传教育和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认真宣传发动,认真剖析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廉洁自律问题及原因,认真开展自查整改。三是把宣传教育和作风建设相结合。认真组织开展“树优良作风,促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认真查找党员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促进全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四是把宣传教育和党委中心组学习相结合。加强对党纪政纪的学习、宣传和教育,使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五是把宣传教育和开展廉政谈话相结合。今年共开展集体廉政谈话2次,督促各党支部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始终保持党组织的纪律性。六是把宣传教育和班子及党员民主生活会相结合。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剖析,切实解决廉洁自律上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抓好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今年重点围绕群众反映抓好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基层干部违法违纪问题、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既维护了群众的利益,又促进了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一是认真抓好信访工作。认真落实信访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抓好信访案件的督乡落实。规范村级信访接待室的建设,由村级纪检委员主抓信访工作。各村均做到了“四个落实”,即落实乡公室地点,落实信访接待员,落实工作制度,落实工作经费。每月定期召开村级信访信息员会议,听取汇报,掌握动态,安排工作。二是抓好纠风治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纠正公款旅游、公务用车、公车私驾、教育收费、医疗购销中存在的不正之风,结合我乡实际,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村企和谐等问题。同时,对涉及收费的单位,一律在公示栏向社会公开乡事程序、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项目。三是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监督检查。全乡10

个村都建立了规范的村务公开栏,全部实行一月一公开,接受村民的监督,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我乡重点加大以农村公路、农村饮水工程为主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实行招投标制度,规范工程建设行为。

四、加强制度建设,源头根治腐败

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制度建设,源头根治腐败。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推进源头治腐纵深开展。一是建立和落实了党务、政务、财务、村务“四公开”制度。在政府机关和乡直单位实行财务、编制与政务“三公开”,在村级实行党务、政务、财务、村务“四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建立和落实了财务监管制度。实行部门和村级财务预算制度,规范了收支两条线,在政府机关和乡直属单位加强对各项支出资金的监管,同时,机关里还建立了进餐接待、小车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降低了行政成本。三是推进农村“双述双评”制度建设。要求村两委班子和班子成员每年年底分别在村上进行述职述廉,接受评议,对反映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四是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会议制度。每年召开1-2次联系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相关工作。五是健全党员干部监督制度。落实了《党委议事规则》,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坚持干部督导制,严格执行“八个禁止”“41个不准”的有关纪律规定。

经过全乡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通过自查自纠,我们在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极少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反腐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不强,措施不力;二是制度建设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三是少数党员干部自律不严,要求不高;四是改革创新力度不大,能力不强;五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有待加强,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乡镇微腐败自查自纠报告个人自查二

根据包经开(骆)党[2016]5号文件,【关于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按照包经开党工委的统一安排部署,针对当前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侵犯群众权益、小官贪腐,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腐败问题等现象,开展专项工作。现将社区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社区党委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作为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的重要任务,工作中努力践行“三严三实”,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工作落实。社区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二、组织实施突出重点

专项工作组开展集中排查,着力查处以下四个方面: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情况:重点是社区有无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等现象,由于社区处在合肥市大建设的前沿,因工作需要,发生业务招待的单位和群众,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按区阳光办要求做到手续完善,财务“三单合一”,没有发生超标准招待和乱招待现象。工作中杜绝变相旅游、发福利,以及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

2、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因大建设项目征地涉及人口安置,按照合肥市136号文件精神进行人口安置。对未安置人口的土地,因项目建设的影响不能耕种,社区采取补贴的形式补偿给群众。涉及到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的农户,社区依据政策维护群众利益,均以打卡形式及时发放到群众手中。社区和个人没有截留群众的各种惠农补贴现象。

3、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领域中工作开展情况:社区在此项工作中积极做好服务和协调工作,努力为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创作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现阶段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领域中,没有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现象发生,社区在开展此项工作中,严格按照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政策规范要求,通过议标和招标形式开展工作,没有发现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4.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情况;随着村改居的转型,社区的重点和核心是做好服务群众工作,依托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加强宣传、落实好各项民生工程。没有发生行政乱作为、不作为现象。

以上是社区开展“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检查情况。截止到2013年底,社区共拆迁居民房屋676户,拆迁面积16.82万平方。截止到底,社区项目建设共征用土地1350亩,安置人口1327人,享受失地农民生活保障314人,年发放保障金623.2万元,其中近200户居民回迁安置在榆林桥畔一期。以上工作的开展,严格按照拆迁、回迁安置政策规定执行。重大事项采取“四议两公开”方式,规范手续,涉及到征地人口安置和青苗补偿费的发放,做到先公示后发放,兑现群众费用不拖欠,无欠账、挂账;账目清楚、公开,群众满意。近年来,未发生一例因大建设征地、拆迁群众不满而出现上访事例,社区和谐稳定。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继续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认真分析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区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社区党委注重发挥监管作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认真剖析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今年两委换届后,社区制定了各项工作制定,例如:两委人员工作管理制度、两委人员学习制度、请销假制度等。从源头上要求两委人员必须按制度执行,起模范积极带头作用。围绕“四风”建设搞好整改,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健立建全党委统一领导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确保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体现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成效,用实际行动影响群众,维护党的整体形象。社区党委注重发挥监督管理作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细化重大问题集体决策程序,积极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环境和健康宽松的氛围,把集体的智慧力量更好地集中和调动起来;理清班子成员的责任,实施责任追究,杜绝随意决策、草率决策;增强经受各种考验和挑战的免疫力,取得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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