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

精选教师微腐败自查报告汇总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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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是一种丑恶的社会现象,它严重侵害着我们国家的肌体,损害着我们党的形象。腐败不除,党风难正,民心难顺,事业难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反腐倡廉。反腐重在预防,需要内外兼修,除了不断加强外部制约机制外,我们应努力苦练内功,加强自我约束,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提升自己的抵御能力。

一、存在主要问题

1、课余时间,自学不够,学习的层次不高。

当今世界瞬息万变,发展迅速。要适应这种变化,只有加强学习,注重自身素质的不断提高,做到与时俱进。回顾已走过的路,虽然各方面或多或少有一定的提高,但总的来说,进步并不算太大。尤其是在文化素养、科学思想、管理方法、科研能力、学习水平等诸多方面还很欠缺,与其他老师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归根到底是缺乏学习的自觉性与主动性。在工作中忽视了知识能力的培养再造,对业务知识掌握不够,没有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

2、与家长沟通不够。学校、家庭与社会是不可分割的集体。要使学生能有个性地发展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必须与家长及时密切地联系,多交流,多沟通。在这方面的工作还不够主动,未按学校的要求家访。

二、改进措施

作为党员教师,我们是为了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的幸福安康而奋斗。所以,我们必须“在其位,谋其政”,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廉洁自律,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刻做到防腐拒变。

一、防腐拒变,要做到廉洁自律。

我们的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党,是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因而廉洁自律是党的性质和宗旨对干部的基本要求,是共产党的阶段属性的体现,是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中形成的优良传统的一种表现,是共产党人光辉形象的一种特征。这种共产党人的优秀品质,也体现在党中央对党员,特别是党教师的一贯要求上。

二、防腐拒变,必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首先,要在形象上自重,时刻不忘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和神圣职责。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为师,踏踏实实工作,看重自己的人生,珍惜自己的荣誉,塑好自己的形象。切记得意忘形之时,就是身败名裂之日。要在工作上以高标准为

目标,生活上以下限为尺度,该得到的不一定都要,不该得到的决不伸手去捞。

其次,在思想上自省,切实把好防微杜渐的关口。坚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注重点滴养成,做到防患于未然,“没有思想的清白,也就不可能有作风上的廉洁”,经常“三省吾身”问问自己;一言一行是不是符合党员的标准,符合自己的身份?哪些话该说,哪些话不该说?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时时处处注重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一念之非即遇之,一动之妄即改之”,在头脑里筑起拒腐防变的钢铁长城。

再次,在纪律上自警,自觉做到警钟长鸣。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在我们中国,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党纪面前没有特殊党员。一批批党的领导干部被查处,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反腐败的决心。“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我们要从中认真吸收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不断增强用党纪国法严格约束自己的自觉性。

最后、在工作上自励,用高尚的精神激励和鞭策自己。干净做事,凝聚民心,团结群众,奋发向上,真正把精力用在学习上,用在工作上,用在湖光教育事业的发展上。

总之,只有通过认真学习,不断提高,完善自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按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要求,加强党性修养,加强自我改造,慎独慎微,常思贪欲之害,党怀律已之心,常除非分之念,自觉打扫头脑中的灰尘。使自己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顶得住歪风、经得起考验,才能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得好,用得正,才能为社会的建设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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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长武县将反腐倡廉的聚光灯聚焦农村,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把脉问诊,下茬治理农村“微腐败”,着力营造“山清水秀”的农村政治生态。

一是把脉会诊,找准“病根”。认真梳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情况,组织在全县农村基层开展了自查自纠,对16家基层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逐项分析,归纳为6大类23项薄弱环节,查找出农村干部“软”、“散”、“油”、“贪”、“浮”5方面突出问题。成立四个专题调研组,巡回全县8个镇(办)住镇驻村开展调研,进一步掌握各镇(办)、县直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了解广大基层干部的呼声、基层关心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找到一些有针对性的解决良策,形成了4个综合调研报告、4个专项调研报告,做到了问题在一线发现、思路在一线明晰。

二是健全制度,开好“药方”。为了扎实做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补强薄弱环节,解决存在问题,长武县从制度层面入手,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长武县村干部管理若干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强化村务公开若干规定》4个规范性文件,编密织牢制度笼子,促进村级组织规范化运行。同时制定出台精准扶贫工作纪律“十条禁令”,为脱贫攻坚提供纪律保障,明确要求各级党(工)委(党组)、纪(工)委(纪检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中省市县有关精准脱贫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规定。对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对违纪违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制止、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镇(办)和部门,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的主体责任,还要追究同级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三是集中教育,打好“疫苗”。组织县、镇、村三级干部召开全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全县所有农村定补干部共约850人参加了会议,集体观看了全国农村基层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剖析和优秀基层干部风采展播片。通过案件剖析基层党员干部警醒出汗心颤,做到“常”有警示,不断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通过正面典型宣传,为农村基层干部树立道德高线,让基层党员干部“学”有榜样。同时开展送新修订的《准则》、《条例》下基层活动,在各镇(办)开展新《准则》、《条例》巡回宣讲,培训农村基层干部800余人,让基层党员干部“行”有底线。

四是跟踪落实,全面“复诊”。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检察院组成联合督查组,进村入户明察暗访,查出的问题挂牌登记,督促整改,确保一一解决。对问题突出、久拖不决的,由县委廉政办、县纪委追究主体责任,进行问责处理。对履行党建责任不到位的,严肃批评;对问题较多、长期打不开局面的,约谈通报;对抓党建不力、出现严重后果的,进行组织处理。通过复诊检查跟踪落实,确保农村基层政策得到贯彻落实,进一步形成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高气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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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桂阳县委办公室、桂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桂阳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精神,我局自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工作以来,为切实提升干部价值追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格执纪监督为重点,强化制度建设和工作创新,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工作氛围、推进全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现将专项整治教师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领

(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动员部署。成立了“雁过拔毛”专项领导小组,由局长、党组书记邝海飞任组长,班子成员侯阳保、谭家南、唐铭璋、彭金秀、刘小波党组成员为成员。制定了《桂阳县司法局“雁过拔毛”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活动专题会议,并组织全院对专项整治方案进行了学习。与全局干部职工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个人责任状》,每人作出了《不举办不参与“升学宴”“谢师宴”的承诺书》,开展了坚持与社会陋习说“不”党员在行动的公开活动,即不饮酒,不酒驾,上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争做优秀共产党员,引领良好社会风气,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不可触碰的底线》,注重正面引导。结合我局中心工作对两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动员部署。

(二)转变工作作风,全面自查自纠。一是紧紧围绕县纪委提出的的要求深入宣传发动。二是突出清理自查。紧紧围绕五个方面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面开展清理自查,重点查找十八大以来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紧盯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苗头、倾向性问题敢于“咬耳扯袖”、谈话函询,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及时移送或核查处理。我局在 “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教育的基础上,根据“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特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着重对执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违规收费、吃拿卡要、虚报冒领、慵懒散怠、推诿扯皮、工作不实、阳奉阴违、不作为、乱作为,不深入实际、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中饱私囊、欺压群众等问题进行了逐一自查,并制定了相应整改措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赢得了广大干群的好评。三是坚持边清边查的原则。通过清理自查发现漏洞,发现线索,严查腐败。在工作方法上,寻找工作抓手和特色,坚持抓两头带中间,抓典型促全面。及时发现问题线索、查办案件、建章立制,同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度工作,调整工作思路。各股室之间主动加强沟通协调,严格按照县委关于明确“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具体问题的要求抓好落实;四是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上报工作。每月25日前,填写“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整治自查自纠表及月报表,并及时总结每月“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月小结。

(三)广开信息来源,畅通监督渠道。通过公布举报电话、网站、建立QQ群、微信、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放手发动群众,畅通信访举报渠道。

(四)认真贯彻“两个责任”,加强协调联动。我局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党组书记、局长履行领导责任,主持召开了高标准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亲自组织推动,带头参加检查考核,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每月主持召开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至少1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调研不少于1次。并与其他党组成员进行廉政谈话和落实主体责任约谈不少于1次。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当分管责任,听取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汇报,与分管部门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约谈。我局纪检监察部门加强了对全局上下班纪律、工作纪律、公务用车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多次组织对各股室纪律作风明察暗访,对各种会议都进行签到考情,对发现问题的敢于问责及时亮剑。在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及“纠四风,治陋习”作风大提质的特殊时期,没有发生一起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目前,我局干部工作热情高,纪律性强,责任意识强。

二、存在的问题

在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也发现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务必引起我们的重视,要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加以改正。比如思想认识不到位。少数干部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思想认识不到位,会议召开不及时、工作方案不切合实际;片面认为“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清理自查工作还在等待观望,成果还不显著。另外,群众发动还不够深入,案件线索不多,查处力度还不大。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升认识高度。认识上不去,行动就打折扣。我们把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首要任务,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权建设责任上来;统一到基层反“苍蝇”式腐败的抓手上来。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高度统一、行动上高度自觉。

(二)加大工作力度。一是突出宣传发动。紧紧围绕县纪委提出的的要求深入宣传发动。二是突出清理自查,坚持边清边查的原则。在工作方法上,寻找工作抓手和特色,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典型促全面。三是及时总结上报。及时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经验作法总结上报。

(三)强化工作落实。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始终把发现问题线索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清理自查中发现问题线索;在履行自身职责和工作职能中发现问题线索;在广泛深入发动群众、畅通举报渠道中发现问题线索;在集中解剖“麻雀”中发现问题线索;在不定期明察暗访过程中发现问题线索。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抓好腐败问题的查处。把腐败案件查处情况作为我们开展这项专项整治行动的检验成果,自始至终坚持和跟进。对于查处的案件,及时上报处理。三是加大督查力度,敢于亮剑。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到位、行动不积极的部门亮剑;对发现问题线索不上报的部门主要人员亮剑;对隐瞒事实、包庇他人的办案工作人员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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