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

一问责八清理和微腐败自查报告

一问责八清理和微腐败自查报告一

今年4月至11月底,全市范围内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和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

“一问责”的主要任务是依据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重点解决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不力,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维护党的六项纪律等三个方面问题,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公开处理,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八清理”具体包括:一、对“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进行清理。重点解决简政放权改革不到位、商事制度改革不到位、清单管理制度改革不到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优化政府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最大程度释放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二、对项目落地难问题进行清理。对照中央和我省有关政策要求,聚焦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的审批效率不高,土地、资金及相关配套要素供应不及时,承诺条件不兑现,服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促进项目尽早落地投产。三、对政事政企政会职责不分、谋取不当利益问题进行清理。全面清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存在的政事、政企(事企)、政会不分,职责不清、管理不严、违规兼职、权力寻租等问题,进一步转变职能、严格管理、优化环境。四、对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进行清理。围绕省委、省政府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工作,聚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着力解决制度措施不健全、工作执行不到位、监管责任不落实,完成任务疲于应付、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问题。

五、对脱贫攻坚政策不落实问题进行清理。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点清理2015年11月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以来脱贫攻坚政策不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脱贫质量和贫困群众获得感。六、对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进行清理。对7月以来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不规范问题进行回头看,对2015年10月以来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投标、药品集中采购不规范问题进行专项清理,进一步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七、对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进行清理。在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团体,依法依规、全面清理未按规定审批开设银行账户或公款私存设立“小金库”问题,以及超标准超范围支出等问题,切实严肃财经纪律。八、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进行清理。聚焦优化市场营商环境,全面清理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促进全省各级干部讲政治守纪律、强担当转作风、优服务提效能。

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的重点范围是市县乡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基层执法单位、窗口服务单位和基层站所的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垂直管理机构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紧盯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重点整治4类问题:一、以权谋私问题。重点整治在扶贫资金、惠农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雁过拔毛”、虚报冒领、克扣侵占;在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在惠农政策落实等领域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和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二、处事不公问题。重点整治在救济补助、社会保障、项目扶持和物资分配上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问题。三、作风不实问题。重点整治高高在上、漠视群众疾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工作推诿扯皮、应付了事等问题。四、滥用职权问题。重点整治行政执法和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执法不公、滥用职权,甚至成为家族势力、黑恶势力代言人,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等问题。

全市上下要聚焦重点抓住关键,扎实推进两个专项工作有序开展,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整治突出问题,真正把需要解决的问题找准找实,彻底清理到位,切实整改到位。盯紧关键步骤,确保环环深入推进,动员部署要“快”,自查自纠要“全”,分类处置要“细”,整改纠正要“实”。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健全机制强化治本,围绕突出问题,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在“破”字上做文章,在“立”字上下工夫,在“新”字上求突破。坚持用好“追责问责”这一有利武器,形成持续震慑作用,以问责追责倒逼责任落实。

一问责八清理和微腐败自查报告二

据中纪委网站消息,日前,河北省委决定,今年4月至11月底,在全省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和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

“一问责”重点解决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不力,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等方面问题,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公开处理,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八清理”具体包括:职责不分、谋取不当利益,脱贫攻坚政策不落实,招标投标不规范,违规设立“小金库”,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进行清理。

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的重点范围是市县乡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基层执法单位、窗口服务单位和基层站所的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垂直管理机构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紧盯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重点整治以权谋私、处事不公、作风不实、滥用职权等4类问题。

河北省委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严格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敢担当、善作为。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必须靠前指挥、直接部署、直接协调、直接督办。各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牵总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指挥调度;各责任单位要积极负责、主动沟通、密切配合。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搞好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指导,推动两个专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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