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

一问责八清理自查报告基层【优秀】

 一问责八清理自查报告基层一

按照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精神及市专项行动办公室《关于做好“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相关工作的通知》,开展全市国土系统“一问责八清理”工作,现将近期工作汇报如下:

一、立即组织,精心安排。在2月22日召开全市“一问责,八清理”的工作会议之后,2月25日,市国土局召开了“一问责,八清理”的工作会议,按省厅和市纪委的有关要求进行安排布署。

二、制定市级工作方案。市国土资源局制定了《衡水市国土资源局违规出让土地问题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按要求于2月25日上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将该方案下发到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求各地严格按方案落实。

方案包括总体要求、组织领导、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及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五部分。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及责任分工方法步骤中分五部分列明了清理的主要内容,一是出让方案编制不全面问题;二是供地政策执行不严格问题;三是供地过程不规范问题;四是出让价款征缴不合规问题;五是供后土地管理不到位问题。

成立了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兼任,副组长由六个副局长兼任,成员由七个科室的负责人兼任。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土地利用科,主任由李艳梅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利用科长担任,成员由相关科室的业务骨干组成。

三、深入动员,认真开展工作。为落实衡水市国土资源局违规出让土地问题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市国土局下发了明传电报,向各县市区国土局提出要求,具体如下:

1、各县市区局按照市国土资源局违规出让土地问题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地的实施方案;

2、按北京督察局例行督察的要求,对20年度和20年度土地出让卷宗进行整理,形成卷宗。故城(因省纪委在调查案件未报)

3、为协调违规出让土地问题清理工作,各县市成立卷宗会审专家组,负责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4、各地已将20年和20年出让台帐报土地利用科。

四、为落实《xx市国土资源局违规出让土地问题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将方案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到市局各行政科室和事业单位,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五、为做好违规出让土地问题清理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了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出让卷宗会审专家组,负责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成员由相关科室的负责人组成,组长由李艳梅同志担任。

六、对各县市区在20年和20年两年的土地出让情况进行了摸底统计。

20年出让的宗地数为769宗,出让总面积1082公顷;20年出让的宗地数为570宗,出让面积784公顷。

七、自查工作进展情况。我市20年度、20年度共出让土地1339宗。截止到3月16日,共清理987宗,面积1736.85公顷。其中涉及出让方案编制不全面问题的18宗,面积26.17公顷;涉及供地过程不规范问题的6宗,面积10.57公顷;涉及土地出让价款征缴不合规问题的6宗,面积29.457公顷。安平县、枣强、故城自查进度较慢,正在督促,已基本完成。

八、下一步打算。自3月21日起,要求各县市区组织专家组,在自查的基础上,对自查结果进行抽查,抽查比例10%以上,写出抽查报告,3月25前完成。市局在各县抽查的基础上将对各县调查结果进行抽查,比例在10%以上,总结存在问题,按照整改方案5月份完成整改。

市局将对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进,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督查督办,对贯彻落实不力的,将严肃追责。

一问责八清理自查报告基层二

根据县委办和政府办联合下发的关于《xx县“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x办发〔2016〕2号)的要求,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整治活动,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自查清单,对照问题查缺补漏,认真整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积级动员部署相关工作

镇党委政府对“一问责八清理”工作高度重视,自接到文件后迅速召开班子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并安排部署工作。一是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政府镇长和人大主席为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及各股所站长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二是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xx镇“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重点对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等问题进行问责;对滞留截留套取挪用专项涉农资金、招投标不规范、违规出让土地及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再状态等问题进行清理。三是召开“一问责八清理”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并于4月23日向各股所站下发自查通知,明确自查内容,并要求按照通知提交自查结果。

二、开展自查自纠,查找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一问责”自查情况

对于“一问责”的自查,我镇党政办和纪委按照文件要求,分别对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组织政治核心弱化、党委主体责任缺失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缺位四个问题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存在上述问题。

1、我镇党委、政府始终认真贯彻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监督和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贯彻力度,与各级领导干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按时召开“两个责任”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落实。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重大问题和重要决策严格执行领导班子集体商议、末位表态、少数服从多数制度,并将决策结果及时公开、上报。

2、我镇纪委坚持有按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反,积极畅通举报渠道,深入挖掘案件线索,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通过设置举报信箱、张贴宣传海报、公开举报电话等形式,引导群众积极进行信访举报。对于反映属实案件,及时立案调查,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纪违法人员进行处理,该严惩的严惩、该移交的移交,绝不姑息。

(二)“八清理”自查情况

1、对滞留截留套取挪用专项资金特别是涉农资金问题的自查情况。

我镇财政所、民政所、农经站、劳动保障站和村镇规划办公室分别对本部门2013年-2015年涉农专项资金进行了自查。

财政所:2013年至2015年度全镇共收到上级专项资金2337.98万元,下达资金2337.98万元,其中财政预算专项资金687.91万元,支付金额未687.91万元,其他专项资金1650.07元。以上资金全全部专款专用,不存在滞留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更不存在弄虚作假、套取挪用涉农资金问题。但在自查过程中,发现民政资金审批上存在手续不全问题,部分报批单据上缺少镇长签字,针对此问题,已召开民政所人员开会,要求以后报账单据必须履行签批手续。

民政所:对2013年以来五保户补助、优抚金、退役士兵补助、城乡低保、电价补助、优抚款、赈灾款、医疗救助、新农合补助、困难补助、高龄补贴、交通员补助等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自查,不存在滞留、截留、挪用问题。

农经站:通过自查,发现有部分征占地补偿款存在滞留问题,涉及西台子村、安乐村、华子炉村和王家沟村四个村,主要是因为家庭内部纠纷,导致补偿款未能及时发放。

劳动保障站:2013年至2015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7706人,7957人,7315人。养老金领取情况为,60周岁以上居民为2329人,经审核不存欺诈冒领情况,领取养老保险人员名单定期在各村公示,接受村民监督。

村镇规划办公室:2013年至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情况为,2013年改造378户,其中翻建68户、修缮310户,发放资金212.45万元;改造136户,其中翻建56户、修缮80户,发放资金140.64万元;2015年危房改造326户,其中翻建120户、修缮206户,资金正在申请中,尚未发放。在资金发放过程中不存在违规发放、违规操作、以权谋私、虚名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

2、对招标投标不规范、违规出让土地问题的自查情况。

我镇农经站和土地所分别对以上问题进行了自查。

农经站:通过自查,发现2个问题。一是我镇在重大项目招投标上存在手续不完善、简化程序、合同条款不严密等问题。二是一事一议资金20万元以上的项目没有走招投标程序。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村干部对招投标规则、程序的不了解不重视,以及镇农经站监管不严格。

土地所:对农宅审批情况的自查为,2013年审批75户;农宅审批136户;2015年农宅审批56户,其审批过程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能够做到亲自到场,亲自测量,不存在批甲占乙和违规审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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