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考志愿

吉林高考平行志愿志愿填报和录取规则解读

1、吉林高考平行志愿志愿填报录取规则

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是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按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院校专业组志愿,符合投档条件的即向该院校专业组投档,如没有符合投档条件的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次平行志愿投档机会。

如果考生投档到某院校某一专业组,选择了服从专业调剂,只能在院校专业组的招生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不能调剂到其他院校专业组。

如果考生档案投档到某院校专业组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次考生所填报的其它院校专业组志愿。

比如:考生A,全省排名100名。录取系统首先从第1名依次检索到第99名。检索到该生时,首先检索该生填报志愿的01院校专业组,如果01院校专业组投档已满,则该生无法投到该院校专业组;按规则继续检索02院校专业组,如果02院校专业组投档未满,则该生档案投到02院校专业组,计算机不再检索该生的03~40院校专业组志愿。以此类推。如果该生填报的所有院校专业组都无法满足投档条件,则该生的所有平行志愿均无法投档,只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系统完成对考生A的全部检索后,再处理下一位考生。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投档,不补充投档。即使投档后因身体条件、单科成绩等原因被退档,无论该考生后续是否还有符合投档条件的志愿,也不再投档,只能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

2、吉林高考平行志愿设置

(1)普通类

普通类分为提前批、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三个批次。

提前批分为A、B两个批段。A段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包括军事、公安、司法、消防、飞行学员、公费师范生、航海类等艰苦专业、优师专项计划、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部分院校的小语种专业;省属院校的免费医学定向、公费师范定向、订单农科生等相关专业;定向培养军士、司法类等高职(专科)层次相关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或我省招委会批准的特殊院校(专业)。B段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包括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院校及专业。

本科批设4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包括普通高校本科层次普通类招生各专业以及定向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中外合作办学、蒙生八省对等协作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等专业。

高职(专科)批设4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包括普通高校专科层次普通类专业。

(2)艺术类

艺术类分为提前批、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

提前批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包括少数经批准组织校考的专业或戏曲类专业。

本科批设2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包括使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高职(专科)批设2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包括普通高校专科层次艺术类专业。

(3)体育类

体育类分为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

本科批设2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包括普通高校本科层次体育类专业。

高职(专科)批设2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包括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体育类专业。

3、平行志愿投档时考生成绩相同时如何排序

普通类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院校专业组,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院校专业组,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

4、如何理解院校专业组要求

招生院校依据教育部有关要求,提出本校的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考生应根据自己的选择性考试科目对照高校招生专业的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准确报考。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主要分为四类:

第一类: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都未提出要求的,即“不提科目要求”,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二类:只对首选科目提出要求的,如“物理(1门科目必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为任意2门的考生方可报考。

第三类:只对再选科目提出要求的,如“化学(1门科目必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选考化学的考生方可报考;如“化学,生物学(2门科目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选考化学和生物学的考生方可报考。

第四类: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均提出选考要求的,如“物理,化学(2门科目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选考化学的考生方可报考;如“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选考化学和生物学的考生方可报考。

考生可报考的专业以普通高校当年在我省安排的招生计划为准。考生所考的科目组合不符合院校专业组选科要求的,则无法填报该院校专业组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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