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考志愿

新疆高考志愿未被投档怎么办?志愿填报录取规则解读

高考志愿未被投档,不代表就没有机会上大学了,我们还可以参加征集志愿。在录取过程中,部分高校因未完成招录计划,或者因平行志愿投档后新增了招生计划,都会面向全体考生重新公开征集志愿。

平行志愿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是指在同一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情况和院校志愿顺序投档,投出档案均视为第一志愿,由高校择优录取。

我区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批次,三校生升高职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首先将同一科类考生按高考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排序逐个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平行志愿”院校的顺序进行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报考普通类或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报考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排序。报考“三校升高职”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语文、数学、政治理论排序。“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不补充投档。

正式投档后,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的录取原则,结合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体检结论等信息,确定录取名单及考生专业。

“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更大程度确保了高分考生的“投档优先权”,因此相对更加公平。但需要提醒考生及家长注意的是:平行志愿指的“分数优先”是指分数高就有投档的优先权,而不是录取的优先权。

如何投档

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二批次,本科一、二批次,高职(专科)批次,三校升高职的平行志愿计划投档分预投档和正式投档。预(模拟)投档只向院校提供生源基本情况,正式投档为高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本科一批次统招计划预(模拟)投档在正式投档前2天进行,新疆教育考试院按既定原则进行两次预(模拟)投档。第一次预(模拟)投档按计划数1:1.1的比例为高校提供本校的生源情况,高校据此决定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并及时向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反馈意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反馈的意见,调整投档比例和计划,进行第二次预(模拟)投档,供各院校最终确定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

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二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批次统招计划预(模拟)投档在正式投档前1天进行,按计划数1:1的比例为高校提供本校的生源情况。高校根据生源情况决定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并及时向新疆教育考试院反馈意见,新疆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反馈的意见,确定高校投档比例。

在未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批次,按考生志愿顺序和成绩依次投档给相应高校审录。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高校不得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统一公布进行网上征集志愿。

如何录取

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组织各招生院校分批次进行录取新生工作。各高校在校内采取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在这里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各高校的招生工作人员不会到我区现场录取,请考生和家长谨防冒充各高校招生工作人员在社会上的招生诈骗行为。

高校和新疆教育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新疆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录取工作严格按录取程序操作,严格按志愿、分数投档。考生一经录取,即被视为考生本人正当权益得以维护,投档状态自动消除,不能进行第二次投档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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