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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学院大一新生开学报名时间及入学考试转专业安排

2018蚌埠学院大一新生开学报名时间及入学考试转专业安排还未公开,请参考往年

新生报到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

为健全学籍管理制度,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规范学校对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鼓励学生个性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与转学暂行办法》、《蚌埠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主要原则

1.坚持以生为本原则。学校在教学资源许可且不影响转出专业正常开班的情况下,尽量满足学生的转专业愿望。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程序,透明操作,并健全公示制度。

3.坚持符合上级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原则。

二、申请条件

1.当年度新入学在校生(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除外)。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纪处分;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且学期末考(不含补考)无不及格课程者。

3.学生入学后发现患有某种疾病或有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可在学校其他专业学习并完成学业者。

4.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及专长,转专业能更好发挥特长者。

5.学生确有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6.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发展需要,申请转专业者。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⑴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除外);

⑵跨层次、跨科类招生的学生;

⑶中外合作办学班、对口中职招生班、专升本班等特殊形式招生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

⑷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

⑸应予退学的学生;

⑹ 其它不符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转专业条件者。

三、工作程序

1.学校原则上于每学年第一学期末发布通知,启动当年度学生转专业工作,各二级学院及时向学生传达转专业工作的相关要求,并妥善组织实施。

2.申请转专业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递交转专业申请表,经所在学院(转出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签署意见并对学生身心健康、表现、成绩情况等作出评价。

3.各转出学院统计汇总要求转专业学生的情况,并交教务处学籍科。

4.教务处对各转出学院所交申请转专业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和汇总,并根据申请人数、转入专业教学资源情况、是否影响转出专业正常开班等,会商相关学院研究确定转专业方案。对因受专业教学资源限制,需要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遴选者,由转入学院制定遴选办法,并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后实施。

5.转入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对同意转入的学生,在其《蚌埠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6.各转入学院完成转入审批(需要转入遴选的完成遴选)后将相关材料报教务处,教务处作形式、大类审查通过后,将拟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在网上予以公示。对有异议的,通知相关学院进行调查并给出明确意见。

7.公示结束后,将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8.教务处将经校长办公会批准的转专业学生名单通知相关部门(学生处、财务处、后勤集团等)及二级学院。

9.各转出学院将转专业结果通知学生;各转入学院将学生编班数据报教务处学籍科。

四、其他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提出申请的学期仍在原专业参加课程考核,转专业手续在下一学期开学报到时办理。寒假期间,学生自行补习拟转入专业已开设的相关学科专业基础课程。

2.学生转专业申请获批后,不得再次要求转专业或恢复原专业。

3.转专业学生自第二学年起,按转入专业收费标准收费。

4.休学创业申请转专业者,需提供与开展创业活动相关的系列证明材料(如申请者申办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实际运营情况材料等)。

五、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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