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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材料【精华篇】

 在一些基层干部看来,替人办事就该收人好处,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这种“雁过拔毛”式腐败绝对不容小觑。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材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材料【篇一】

不请吃. 不送礼, 就拖死了, 不是找不到人, 就是没时间. 但礼一送, 什么都好办.

1978年以前衡阳工农业总产值仅次于长沙,利税总量仅次于长沙和株州,到2008年,人均财政收入位居湖南提出的“3+5”城市群中的倒数第二,让衡阳人深感羞涩。

上世纪80年代,衡阳先后被定为全国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全国中等城市机构改革试点市和湘南改革开放过渡试验区的机遇。衡阳不仅区位优越,交通便利,而且资源丰富,堪称“有色金属之乡”,“非金属之乡”,“鱼米之乡”和“旅游之乡”。但以上优势却没有给衡阳的发展带来发展机遇。

衡阳的发展滞后,从全国几个起点相似的城市对比中可得到佐证。比如:浙江温州与衡阳同属军事战略要地,而国家对衡阳的投入比温州多得多。如今,衡阳与温州则有了天壤之别。

柳州与衡阳分属广西、湖南第二大城市,同属交通要道。翻开80年代柳州发展的案卷,几乎是当时衡阳的实情录;河南漯河与衡阳同属不临海、不靠江、不沾“边”城市,相比,漯河更是内陆的内陆,中原的中原;江苏常州,1980年因一水之缘与衡阳结成了友好城市,当时两地的基础也门当户对。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材料【篇二】

目前,在基层村级组织中,“村官”腐败问题层出不穷,存在对民政救济、惠农等专项资金“雁过拔毛”式腐败现象。

一、主要表现形式:

“重财轻义”,明目张胆式拔毛。基层“村官”都掌管着村里实权,这些权利是人民群众办事不可逾越的。近年来,一些村官权为我用,以权谋私。利用土地整理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农惠农资金分配、村民申请低保、危房改造以及村集体资源租赁等方面,巧立名目要收取钱物。如:做项目工程,索要协调费,不然就不配合征地;村民到村里盖公章、签意见等不给好处不盖章;村民申请吃低保、危房改造,要索要钱物。如:洞口县洞口镇元丰村原党支部书记尹某,虚报油菜种植面积,套取补贴款2980元用于弥补村干部所垫交的油菜种子款;截留上级拨付的扶贫资金1.44万元和项目工程管理费26427元未入村财务账等。

“暗度金针”,肆无忌惮式拔毛。一些“村官”为了获得个人利益,采取造假的方式,套取、冒领惠农资金、低保款、救济款。主要表现在部分“村官”,有的以家族成员姓名冒领退耕还林、救济款;有的在村里的基础设施建设上重复投资,套取项目资金,有的克扣救济对象的救济款和优抚款,这些行为严重地伤害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如:洞口县竹市镇歧石村原村书记尹某,以慰问特困户、五保户名义,虚列开支1000元票据入帐,资金套取后四个村干部均分,每人得250元。2005年至2013年林业部门该村退耕还林补助款 143943.5元,少记退耕还林补助款3973.82元,被尹某个人占用。

“财迷心窍”,饿虎扑食式拔毛。村级资金收入不同于一般单位的正常资金收入,资金来源五花八门,很大一部分是上级部门拨款、有单位资助款、村级集体资产和资源租赁。由于资金来源渠道多,一些不良“村官”利用职务之便,暗箱操作,截留资金,且方式多样。表现较为典型的是将应发放到村民手中的钱款截留“充公”变成“公款”,再行私分;以村里名义收取房租费、土地征用费、建房押金款等款项后,擅自截留而不上缴。一些村官为获取个人利益,名义上为群众解决困难,实际将钱财落入个人腰包,借他人名义,做见不得人的勾当。如:洞口县花园镇福田村原“村官”,利用该村自然资源水毁荒地,征租给邓某6人开沙场,为了在承包期间挖沙顺畅,邓某等给村官每人1万元好处费。

“点金乏术”,不择手段式拔毛。少数“村官”在修村级公路时,分时段拔毛,即;工程对外发包时,包工头想要包工程,“村官”的见面礼物少不了;开工时,启程红包不能少;施工过程中遇到与群众的矛盾,请“村官”出面协调处理问题,所谓误工费少不了;工程完工验收“村官”红包不能少。如:洞口县罗溪乡铁山村“村官”,在该村硬化村组水泥路面过程中,先后在三条路上,分别都得到包工头红包金额不等,多的有15800元。

“好酒贪杯”,挥霍浪费式拔毛。少数“村官”喜欢在酒桌上,推杯换盏,铺张浪费。其行为具有多发性、经常性、隐蔽性的特点。表现在以到上级协调关系,争取资金或项目,要送现金和土特产名义,虚开发票报销;有些“村官”借乡里开会,联络感请等机会用公款相互请吃;还有些慑于党纪国法的威严,便在化公为私方面绞尽脑汁,钻法律空子,甚至错误地认为只要不贪不占,吃点喝点没啥。因此,在请客送礼、公款吃喝等方面大手大脚,慷他人和集体之慨,可以节约的不节约,恣意挥霍浪费,把“富裕村”吃玩成了“空壳村”,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有的甚至激起民愤,引起了群众的越级上访。洞口县竹市镇正庭村原书记林某,2012年招待开支114047元,开餐81次,开餐地点放在县城自己与他人合伙开办的餐馆里。

二、产生的原因

第一,监督延伸不够,村官不痛不痒。虽然,纪律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力度不断加大,监督手段不断加强。但是,有一个问题却被我们乡镇党委和纪委忽视了。那就是,对村一级村官疏忽了对他们手中实权监督,平时只注重“村官”的正常工作。这种监督现状,导致对村官的监督苍白无力,一头重一头轻的失衡现象非常明显。由于思想上重视不够,监管上强调不多,防范上措施不力,纠偏上下力不狠,村级基层组织党员干部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

第二,思想认识偏差,助长村官不正之风。有些乡镇相关领导“犯迷糊”,错误的认为,村干部工作多,收入少,生活清贫,总觉得村官吃一点,占一点小便宜情以可原。没有看到问题本质,把群众呼声,看成是小题大作,没有真正把群众身边无小事变成工作大事,在很大程度上助长村官违法违纪行为。

第三,资金监督管理不到位。乡镇经管站对村级财务“只管帐、不管钱”,村级组织在资金上往往是“先斩后奏”花了再说,乡镇经管站只是与村财务人员对对数据、点点票据、管管账本,在监督管理方面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村民监督委员会不能完全履行职责,没有起到民主监督的作用,形同虚设,对经济违纪违法行为不愿监督或放弃监督,发现问题不敢管,因此,对资金管理透明度低,财务公开力度不够。村务公开内容不具体,群众无法真正了解到村级财务和资金用途去向,导致部分村的资金开支由村官说了算,使监督流于形式。

三、治理对策及建议

农村村官“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不解决好,将影响到一个地方经济发展,影响到一方群众与基层党组织不和谐,影响农村基层党组织不稳定。要解决好基层党员干部不廉洁问题,必须从基础抓起,从预防入手,从制度上完善,特别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事情做起。

坚持教育先行,筑牢思想防线。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首先要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筑牢思想防线。一是要加强思想教育,增强责任意识。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章,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增强为民服务意识,真正做到思想上关心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二是要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制意识。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做到知法守法懂法用法。三是要加强廉政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通过讲廉政党课、学习勤廉典型、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种方式,加强廉政教育,让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政的理念,做到清清白白为官、踏踏实实做人。

强化制度约束,规范权力运行。一是要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努力消除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制度诱因,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对基层来说,要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便民服务制度、公务接待、党务、政务、村务、财务、社会事务公开制度、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农村“三资”管理等一系列工作机制,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二是要增强制度执行力。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制度,树立榜样,带动党员干部按制度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乡镇纪检机关要定期对村官岗位廉政风险进行排查,发现存在廉政风险的及时谈话提醒,督促整改。要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保障村官健康成长。

强化监督检查,严防腐败滋生。一是要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整合监督力量,开展联合督查,取长补短,充分发挥各种监督部门的作用。同时,加强纪检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纪检组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要强化监督检查。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惠民政策等民生领域的监督检查,进行全方位有效监督。三是要创新监督检查的方式。采取定期巡查、明查暗访、集中检查、随机抽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阳光三农网上进行民情调查等多种方式,获得真实情况。四是要发展民主,增强群众的监督意识。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中,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管理村级事务,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

做到从严执纪,加大惩处力度。一是要畅通信访渠道。乡镇要有专门的接访人员公开接访、引导群众通过正当途径信访。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将处理情况反馈给信访人。二是要加大案件惩治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犯必究,及时调查处理腐败行为。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作为查办案件的重点内容,对涉及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迁就。通过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件,起到震摄和教育作用。三是要提高腐败成本,对危害集体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要让其在政治上身败名裂,在经济上穷困潦倒,在生活上举步维艰,形成不想贪、不能贪、不敢贪的反腐氛围,让健康向上、勤政廉洁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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