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硕士院校推荐有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温州肯恩大学等。中外合作办学通常是指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目前所称的中外合作办学一般是指国家鼓励的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开展的中外合作办学。
一、中外合作硕士院校推荐
一、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和加拿大女王大学强强联合的中外合作办学硕士金融专业,每年报名人数都很多。更为重要的是,该校的师资团队也很强大,采用中英双语教学,授课方式是周末面授班。
二、首都师范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中外合办教育学专业十分突出。这个专业是和澳大利亚弗林德斯大学联合开设的,不用学员去澳大利亚学习,就能学到国际教育发展的趋势,也符合我国教育发展的需求。
二、什么是中外合作办学
中外合作办学通常是指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目前所称的中外合作办学一般是指国家鼓励的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开展的中外合作办学。
办学方式
一是学历教育项目,必须通过统招考试,填报志愿,毕业后分别获得中外双方学校颁发的文凭(如:清华大学与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合作举办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一是非学历教育项目,无须填报志愿,参加学校自己举办的入学考试即可。中方学校修得相应学分后,通过语言考试后再被合作学校录取,毕业后获得外方学校颁发的文凭(如:中国农业大学与荷兰万豪劳伦斯坦瓦格宁根大学(原荷兰劳伦斯坦国际农学院)合作举办园艺专业非学历项目)
注意:就读非学历教育项目的,若该项目未能获得教育部审核认证,即不能承认该项目所获学历。
办学主体
一是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如:温州肯恩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等大学);
二是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如:北京工业大学与美国新泽西理工大学工程管理理学硕士;北京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中国社会工作文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和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一般情况下也归为中外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的审批、评估和管理一般由教育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司进行。
三、如何正确选择中外合作办的学院校和专业
一、关注所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是否是经过合法审批,最主要的是要查看办学者是否能提供审批部门所颁发的同意其办学的文件。没有上述许可证或批准书的不是中外合作办学。
二、关注实际办学情况,尤其是教育教学质量。如,学生入学标准、外国师资配备情况、课程设置情况、办学环境与条件等。另外,要了解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必要时应向相关单位核实有关信息的真伪。
三、关注学校的招生宣传与实际办学情况是否一致。重点考察招生宣传中的办学地点、收费项目与数额(须由中外合作办学所在地省政府批准)、招生人数等是否与实际办学情况一致。
四、关注招生标准。按照规定,实施我国高等学历教育的,须按照同地区同批次计划内录取。实施外国教育机构学历、学位教育的,其录取标准应当不低于外国教育机构在其所属国的录取标准。
五、关注招生计划。按照规定,颁发中国高等学校学历学位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必须纳入国家高等学校招生计划。而实施外国教育机构学历、学位教育的,也应具有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数。
六、关注中外合作办学的评估和认证情况。教育部已推行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和加强合作办学证书颁发的认证注册两项举措,可通过了解这两方面的内容,做出更恰当的就学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