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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警校名单 中国所有警校名称及介绍

发布时间:2023-11-11 10:30:15

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是公安部直属普通高等学校暨公安部高级警官学院,创始于1948年7月*社会部在河北解放区举办的华北保卫干部训练班,历经华北公安干部学校、中央公安干部学校、中央人民公安学院、中央政法干部学校等发展阶段。1984年1月,改建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学校。1998年2月,与中国人民警官大学合并,组成新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官大学于1978年开始举办普通本科学历教育,其前身为公安部政法专科学校,1979年更名为国际政治学院,1984年更名为中国人民警官大学)。2000年,交通部北京交通人民警察学校并入学校。

2.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是公安部直属的本科高等院校。始建于1948年5月,前身是东北公安干部学校,后改为中央人民警察干部学校、公安部第一人民警察干部学校、公安部人民警察干部学校,1981年11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人民警察干部学校扩建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成为我国第一所公安本科院校,并于1982年招收本科生。公安部人民警察干部学校的名称仍然保留,继续承担培训任务。60多年来,学院为全国政法机关培养输送了10余万名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和专门技术人才,被誉为“中国刑警的最高学府”、“东方福尔摩斯的摇篮”。如今,警院学子遍布全国各地,他们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卓越贡献。

3.铁道警察学院

铁道警察学院是公安部直属的我国唯一一所培养铁路公安专门人才的高等院校,1950年创建于北京,原名铁道部公安干部学校。学院先后辗转沈阳、上海、西安、唐山办学,1980年迁建河南郑州,更名为铁道部郑州人民警察干部学校,后更名为铁道部郑州人民警察学校、铁道部郑州公安管理干部学院。2000年,由铁道部划归公安部管理,改建为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更名为铁道警察学院,开始举办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

4.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是由国家林业局主管、与公安部共建的我国唯一一所承担着培养、输送高素质森林公安、森林消防专业人才,培训在职森林公安民警和森林防火指挥员,开展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科学研究重任的公安本科院校,在我国公安和林业高等教育布局中地位特殊、使命重大。学校前身是1941年建立的南京特别市立第一职业学校,1947年从该校分离出来成立南京市农业职业学校独立办学;新中国成立后经专业调整,于1953年建立江苏省南京林业学校,于1954年建立林业部南京林业学校;1994年9月,改建为林业部南京人民警察学校;2000年3月,升格为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

5.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简称武警学院)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简称武警学院),直属于公安部,是一所为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培养指挥管理和专业技术警官的现役院校。学院坐落于河北省廊坊市,教学科研设备先进,生活设施齐全,管理严格规范,校园环境优美,是有志青年大展宏图的理想之地。学院学科专业齐全。涵盖军事学、法学、工学、管理学等多个学科门类,开设边防管理、边防指挥、消防工程、火灾勘查、电子信息工程、核生化消防、消防指挥、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警卫学等本科专业。拥有法学、安全科学与工程、公安学、公安技术、军队指挥学、军队政治工作学等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学院办学条件优越。设有国家级消防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公安部灭火救援技术重点实验室、边境及出入境安全研究中心、火灾物证鉴定中心、反恐怖与警卫安全研究中心等教学科研中心。取得了一批行业领先、具有国内外重大影响的教学科研成果。建院30多年来,学院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办学影响力,逐步成为专业领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高水平科学研究平台和国际交流合作窗口,正在向着“有特色、高水平、国际化的世界一流警官大学”目标奋勇前进。

6.公安海警学院

公安海警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安部直属现役制普通高校,创建于1983年。1999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建立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3月,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公安海警学院。学院地处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北望海防历史名胜招宝山,东接胸怀浩荡、吞吐繁忙的北仑港,西连宁波市科技园区,景色秀美、气候宜人。拥有教学大楼、办公大楼、综合实验大楼、院史馆、警体馆、游泳馆、文化活动中心、医院、船艇实习基地等场馆设施,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装备有三艘教学实习舰艇。学院机关编制训练部、政治部、院务部三个部门,各部门分设职能处室,下设基础部、船艇指挥系、机电管理系、电子技术系、后勤管理系、进修系等六个直属系(部)。

7.公安边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原公安边防部队广州指挥学校)

公安边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原公安边防部队广州指挥学校)坐落于美丽的羊城广州,于1994年6月成立,为公安部直属高校,实行现役制,享受解放军同等待遇。面向公安边防部队招生,承担公安边防部队生长干部学历教育(大专)及在职培训任务。建校21年来,学校紧紧围绕公安边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大局,以部队需求为牵引,坚持“政治建校、质量立校、科研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以“尚武博文、文武兼备、适应任职、提升潜力”为人才培养方向,以“讲政治、懂管理、能带兵、会执勤”为育人目标,固本强基,强化特色,注重内涵,探索出一条符合部队实际、特色鲜明的办学道路,为公安边防部队培养输送了万余名合格警官,在职培训超过34000余人次,圆满完成了香港回归、澳门回归、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深圳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北戴河暑期警卫等重大安全保卫任务,在全国公安边防部队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维护边境地区的社会稳定和促进驻地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8.北京警察学院

北京警察学院是隶属于北京市公安局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成立于1984年1月,其前身是始建于1949年4月的北平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公安学校,迄今已有60余年历史。2004年学院开始举办本科学历教育。学院的专业设置紧贴首都公安实际,具有鲜明的公安特色。学院现开设侦查学(含“公安情报”方向)、刑事科学技术(含“网络安全与执法”方向)和治安学3个本科专业,开设治安管理和道路交通管理2个专科专业。本科学制4年,专科学制3年。

9.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其前身天津市公安学校创办于1949年1月,历经天津市公安学校、天津市人民警察学校、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时期,是一所历史悠久、特色鲜明、学风优良的公安院校。建院60多年来,为天津市及全国20余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公安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保卫部门培养、输送了数万名业务骨干和专门人才。2011年5月,经天津市委市政府批准,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与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合并,师资力量、教学规模和办学水平等方面有了较大幅度提升,教育教学资源优势更加突出。

10.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78年的河北省公安学校。1982年,学校搬迁至省会石家庄;1991年,河北省公安学校正式更名为河北省人民警察学校;1998年,河北省人民警察学校与河北科技大学采取联合办学形式,成立河北科技大学人民警察学院,并于1999年开始招收大专生;2003年4月28日,经省政府批准,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正式成立,河北公安教育的发展由此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11.山西警察学院

山西警察学院位于山西省太原市,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2016年3月,由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升格为山西警察学院,同时撤销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建制。学生规模暂定为5000人,首批设置本科专业4个,本科专业2016年开始招生。山西警察学院始于1949年10月成立的山西省公安学校。1978年开始举办高中起点普通中专学历教育,1987年开始成人大专学历教育,1991年公安部管理干部学院山西分院和山西省人民警察学校合并办学,200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建立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3月教育部向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函同意在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山西警察学院。1978年以来,山西警察学院共为政法公安战线培养输送毕业生3.8万多人,函授、自考学历教育毕业生2.4万多人,培训在职民警4.3万多人次。

12.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内蒙古警察训练总队) 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的公安类高等院校,列入公安系列,系自治区公安厅直属参公管理单位,面向全区公安机关培养公安专门人才,同时承担全区公安民警在职培训、公安理论和实战研究及应急处突等职能。学院前身是1948年成立的内蒙古公安部直属训练科。1980年改建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警察学校。2001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组建为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

13.辽宁警察学院

辽宁警察学院于5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建立,前身为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由辽宁省人民政府举办,隶属于辽宁省公安厅,是全省唯一一所省属公安本科院校,肩负着为全省公安、司法等机关培养合格人民警察和培训在职公安民警的重任。学校创建于1960年,1985年建立大专,1995年开始独立试办本科专业。建校以来,已经为全省公安、司法、安全等系统培养了3万多名优秀警务专门人才,毕业生已经成为全省各级公安、司法机关的业务骨干,在维护辽宁社会稳定、建设法治辽宁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14.吉林警察学院吉林警察学院是一所以培养具有较高政治素质、扎实理论基础、较强创新能力和实战技能的应用型公安人才和经济建设适用人才的具有鲜明特色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吉林警察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其前身是创建于1949年9月的吉林省公安干部学校,1980年改建为吉林省人民警察学校,1985年3月升格为吉林公安专科学校,1993年9月更名为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3月升格为吉林警察学院。

15.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的前身是黑龙江省政法干部学校和黑龙江省人民警察学校。1946年建校,2003年3月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2009年4月,经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更名为黑龙江省公安厅人民警察训练中心。2010年4月,经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批准,同意加挂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牌子。黑龙江省公安厅人民警察训练中心(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是黑龙江省中级警官的培训基地,也是黑龙江省唯一一所培养公安专门人才的高等院校。

16.上海公安学院

2016年5月,教育部批复同意对上海公安学院予以备案,首批设置治安学、侦查学等5个本科专业,同时建议撤销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上海公安学院是上海唯一培养应用型警务人才的全日制公安高等院校。建校66年来,学校为上海乃至全国公安政法系统培养输送了一大批优秀警务人才,被誉为“警察的摇篮、警官的熔炉”。学校占地面积近660亩,校舍建筑面积15万余平方米,分为浦东、莘庄两个校区。现有教学系部6个、专任教师290人。目前,学校主要承担全日制第二专本科教育,受公安部委托为境内外警方举办各类高层次专业培训;同时,开展公安理论与实践研究,并依托公民警校加强社会服务。

17.江苏警官学院

江苏警官学院前身是创办于1949年6月的南京市公安学校,1953年更名为江苏省公安学校。1982年成立江苏公安专科学校,是全国第一所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2年升格为本科院校,是全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2007年,在全国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中第一个接受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得“良好”结论。现设23个全日制本科专业(方向),是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安管理专业主考学校,并常年承担全省县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所队长轮训任务。目前,毕业生占全省公安民警总数的40%以上,其中80%成为全省公安机关各个警种和基层所队的领导或业务骨干。学院发挥了江苏公安专门人才来源的主渠道、在职民警培训的主阵地、警务理论与实战研究的主力军作用。现有江苏省优势学科建设项目1个、省重点建设学科2个、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个、省高校特色(品牌)专业6个、省重点专业(类)2个、“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2部、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省部级精品课程12门。学院警务硕士研究生教育被列入江苏省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综合改革项目。学院是“公安部现代警务改革研究所”建设依托院校,成为公安部首批建设的两个部级公安新型智库之一。学院被公安部确定为引进国外人才项目执行单位、中欧警务培训项目执行单位、科技信息化局培训基地,承办了“国际警务联络交流”等多个引智项目。学院建有国内第一个指纹主题博物馆“南京中华指纹博物馆”和国内唯一的“民国警察史博物馆”。近年来,学生参加南京青奥会、国家公祭日等重大活动安保,以优异表现受到社会广泛赞誉和部省记功嘉奖。学院多次获得“江苏省文明学校”、“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江苏省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

18.浙江警察学院

浙江警察学院是一所培养公安高等应用人才,实行警务化管理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前身为浙江省公安干部学校;1978年开始中专学历教育;1982年中专学历教育单独划出,建立浙江省人民警察学校;1985年创办大专学历教育,建立浙江公安专科学校;1994年更名为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浙江省人民警察学校并入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并迁址滨江校区办学;2007年升格更名为浙江警察学院;2011年获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资格。学校同时承担了浙江省的教育援藏任务,1989年在内地开设了唯一的公安中专西藏班;2001年,西藏班开办大专学历教育;2008年起招收本科专业学生。目前,学校是公安部全国县市公安局长培训基地,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公安部科技信息化教育训练基地,公安部警务技能战术研发中心,公安部、商务部援外(外警)培训点,公安部中欧警务培训项目承办基地。

19.安徽公安职业学院

安徽公安职业学院位于省会合肥市高新区,与风景优美的大蜀山国家森林公园为邻,是省公安厅主管的全省唯一一所全日制公安高校, 由中央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发文(人社部发〔2015〕106号)认定的招收公安专业学 生的公安类普通高等学校。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前身是1958年创建的安徽省公安学校,历经省政法干部学校、公安学校、省人民警察学校、安徽大学公安学院等时期。 2004年6月,经省政府批准设置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全日制办学规模5000人左右,年均在职民警培训规模约为5000人次。安徽公安职业学院自1978年恢复招生以来,共培养2万余名全日制毕业生,培训政法干警6万多人次,完成成人学历教育1万余人。优秀 毕业生中,涌现出全国公安二级英模任飞、吴立军、傅文鸿,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代表王纯青、朱晓云、汪雪艳,全国人大代表 杨克勤。毕业生中担任县级及以上公安机关领导职务2527人;担任基层所队长7935人;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4261人,分别约占毕业生总 数的18%、56%、30%,被誉为“安徽公安卫士的摇篮”。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师资队伍优良,不仅拥有一支结构合理、教学素养较高的校内专职教学队伍,而且吸纳了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优秀兼职 教官。有10余名教师被评为省部级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和教坛新秀,在2012年首届全国公安院校教学大技能大赛中,荣获团体二等奖和个 人一等奖、三等奖。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办学特色鲜明,坚持“围绕实战、服务实战、实战引领、实战检验”,强化公安实践教学,积极推行“教、学、练、战” 一体化,注重学生忠诚为警魂的警察职业精神和令行禁止的纪律作风养成教育,注重学生警务技能、公安业务、法律素养等综合素质培养。

20.福建警察学

福建警察学院是一所以培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公共安全保卫专业人才为主的全日制本科院校,是福建省唯一的公安高等学府,实行省公安厅和省教育厅双重领导,以省公安厅为主的管理体制。学院的前身是始建于1949年8月的福建省警务干部学校,2007年5月15日,教育部批准正式建立福建警察学院。

21.江西警察学院

江西警察学院是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是由江西省人民政府领导,实行江西省教育厅和江西省公安厅共同管理,以江西省公安厅为主的管理体制。学院主要学科门类为法学(公安学类),兼顾工学、管理学、教育学、文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学院源于1951年成立的江西省公安学校,历经江西政法学院、江西政法学校、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江西公安专科学校等发展阶段。校园位于南昌市风景名胜区“梅岭”脚下,毗邻红色史迹“小平小道”。

22.山东警察学院

山东警察学院位于山东省省会--济南市,创建于1946年,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创建的第一所警察学校。60多年来,三迁校址、十易其名,为革命战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和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山东警察学院是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是山东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省唯一的警察本科院校,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实行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教育厅共管,以省公安厅为主的管理体制。

23.河南警察学院

河南警察学院是一所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前身是1949年2月成立的中共豫西区党委社会部保卫干部训练班,历经河南省公安干部学校、河南省人民警察学校、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等发展时期。2010年3月,经教育部、省政府批准设立河南警察学院。2012年8月,经省编办同意,开封警校、洛阳警校正式并入河南警察学院。学院是我省唯一的公安院校,是全省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学历教育和在职民警培训双重职能,实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24.湖北警官学院

湖北警官学院位于湖北省省会武汉市,是全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湖北省唯一的一所省属公安政法类本科院校。其前身可追溯至1949年7月成立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干部训练班”,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建立湖北警官学院,开展公安本科学历教育。2005年4月,在全国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中率先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9月,被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批准为硕士点立项建设单位。2012年7月,获批开展双学士学位培养工作。

25.湖南警察学院

湖南警察学院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湖南省公安厅主管、湖南省教育厅指导的全省唯一一所培养警务专门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学院成立于1949年9月,先后经历了湖南临时省政府公安厅公安学校、湖南省公安干部学校、湖南省政法干部学校、湖南省人民警察学校、湖南公安专科学校等阶段,1978年开始中专学历教育,1984年开办专科教育,1993年更名为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成功升本。办学60余年来,为公安政法机关输送了3万余名合格人才,被誉为“三湘警察的摇篮”。

26.广东警官学院

广东警官学院前身是广东省公安干部学校,创办于1949年11月。1958年与省政法干校、市公安学校、市行政干部学校和省民警干训大队合并成立广东省政法干部学校,1964年干校停办。1972年,根据省委指示,省政法干校复校,1983年,省政法干校改为广东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开展成人专科学历教育。1992年,在广东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的基础上,增设广东公安高等专科学校;1998年,为了深化高校体制改革,合理利用教育资源,经省政府批准,全国公安系统唯一的一所国家及重点中专学校广东省人民警察学校并入广东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广东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建立广东警官学院,是省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公安院校,也是华南地区第一所公安本科院校。

27.广西警察学院

广西警察学院的前身是创办于1950年1月的广西省公安学校,历经广西公安干部学校、广西政法公安学校、广西政法干部学校、广西人民警察学校、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等时期,1984年成立广西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开始成人专科学历教育,1997年开始普通专科学历教育,2003年改制为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制为广西警察学院。

28.重庆警察学院

重庆警察学院是一所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受重庆市公安局管理和重庆市教委指导的全日制公安类普通本科院校。学院包括大学城校区和石桥铺校区2个校区,占地总面积617亩。重庆警察学院的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重庆市公安学校,当时主要任务是从事在职民警培训。1982年,重庆市人民警察学校成立,开始举办中专学历教育。2001年,重庆市人民警察学校与重庆市公安学校合并组建了重庆警官职业学院,开始举办专科学历教育。2005年起,学院与西南政法大学合作办学,联合培养公安专业(方向)本科生。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重庆警官职业学院升格为公安本科院校,主要承担本科学历教育和在职民警培训,校名更改为重庆警察学院。

29.四川警察学院

四川警察学院始建于1950年的川西人民行政公署公安厅公安学校,1956年建立四川省公安学校,1965年筹建西南人民警察学校(本科,文革初停建)。1980年中专学历教育分出单独建立四川省人民警察学校,1984年四川省公安学校改建为四川省公安管理干部学院。1999年两校合并筹建并于次年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建立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建立四川警察学院。2011年10月学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警务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是全国第一所开展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省属公安本科高校。学校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公安厅共同管理,是四川省唯一一所全日制政法公安类普通本科学校。

30.贵州警官职业学院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Guizhou Police Officer Vocational College)位于贵州省省会贵阳市南明区,是贵州省唯一一所普通专科教育为主的公安司法院校。学校创建于1950年,始称“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安干部学校”;1954年更名为贵州省行政干部学校。1975年更名为贵州省公安干部学校。1980年,学校又分为贵州省公安干部学校和贵州省政法干部学校;2000年,两院合并,成立贵州警官职业学院。

31.云南警官学院

云南警官学院始建于1950年4月(前身为云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历经中国人民解放军昆明市军管会公安部公安学校、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公安学校、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云南政治学院、云南省公安学校、云南省人民警察学校和云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等历史时期。1978年开始中专学历教育,1984年开始大专学历教育,2003年4月升格为本科院校。

32.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市夺底路68号,是2003年4月16日经教育部批准在原西藏自治区人民警察学校的基础上改建而成的。多年来为西藏公安战线培养输送了1800多名公安专业毕业生,培训、轮训在职民警25000多人次,保安培训等2800多名。毕业的学生遍布全区公安基层一线,大部分成为业务骨干,一部分已走上处、局、科、所、队等领导岗位,为维护国家统一、西藏社会稳定发挥着巨大作用。

33.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前身为1949年9月创建的“甘肃人民公安学校”。 1978年9月,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恢复建立“甘肃省公安学校”,1980年9月更名为“甘肃省人民警察学校”,2001年7月,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学院由甘肃省公安厅领导和管理。 学院是公安部、教育部核准的甘肃省唯一一所专科层次的全日制公安高等职业学院,是全省公安队伍教育训练的主阵地,是全省公安机关实战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培养基地和在职公安民警的培训基地。2004年4月,学院通过了甘肃省教育厅组织的首届毕业生教育质量评估;2010年12月,学院通过了教育部组织的人才培养评估。

34.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是在2000年3月由原青海省人民警察学校和青海省司法警官学校升格组建而成立的,为副厅级建制单位,由省公安厅主管、省教育厅协管、省政法委配合管理,是我省唯一一所公安、政法类高等职业院校,主要承担全省公安及政法人才学历教育和在职民警培训任务。

35.新疆警察学院

新疆警察学院是在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的形势下,为适应新疆公安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需要,于2012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在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的一所培养应用型高层次公安政法人才的普通本科院校。学院的历史最早可追溯至创建于1950年4月的新疆省人民公安学校,60余年的办学历史为全疆各级公安政法机关培养了一大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专业知识扎实、综合素质高、服务意识强,具有创新追求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公安政法专门人才,已成为新疆公安政法干警成长成才的摇篮,为新疆的繁荣稳定做出了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

36.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是司法部直属的唯一一所普通高等院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河北省保定市。校园树木葱茏,碧草如茵,环境幽雅,为河北省园林式单位。学校创建于1956年,原名公安部劳改工作干部学校,1983年划归司法部领导。2002年4月正式建成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的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作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最高学府和刑事司法领军院校,十多年来,学校全面建成了司法行政系统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和高级警官培训基地、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创新基地,被誉为我国“司法警官的摇篮”,为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人才服务、理论服务、培训服务、技术服务。

37.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前身为1984年成立的浙江省劳改工作学校,后相继更名为浙江省司法警察学校、浙江省第三人民警察学校。经过31年特别是新世纪以来的奋力建设,目前,学院总体办学水平和实力位居全国司法警官职业院校前列,是全国司法警官院校中唯一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唯一一所省部共建院校、唯一一所开展警察类专业省内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的院校,是首批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

38.武汉警官职业学院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在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之一,2011年被确定为湖北省援疆对口培训院校。省司法警官训练总队挂靠学院。学院多次被湖北省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和园林式学校。

39.福建警官职业学院

福建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的政法类全日制普通高等警察学院,前身为福建省警官学校,创办于1985年。1999年被评为国家及重点中专。2004年2月,福建省政府批准组建福建警官职业学院。2004年5月15日,学院正式挂牌成立。学院座落于风景秀丽的鼓山西麓,占地面积165亩,建筑面积63000平方米。学院由福建省监狱管理局举办。学院以警官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具有警官高等学历教育、在职民警培训和罪犯矫正技术研究三大职能,努力构建专科教育与本科远程并轨、教学与科研并举、高等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培训并重的办学模式。

40.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是2000年6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高等职业院校之一,是在原省司法学校、省警官学校和省政法干校的基础上建立的,隶属省司法厅领导,业务上接受省教育厅指导。

41.山西警官职业学院

山西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实行警务化管理的政法类高等职业院校,其前身是创建于1964年的山西省公安技校,是山西省培养人民警察及社会各方面实用型法律人才的重要基地。目前,主要开设的法律类高职专业有:刑事执行、行政执行、法律事务、计算机及应用、法律等专业。从1964年建校至今,学院先后经历了技校、中专、大专学历教育和在职民警培训等几个发展阶段,为山西省政法战线输送了大批专门人才,成为山西省的知名院校。

42.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02年4月19日,在广东司法学校和广东省司法警察学校合并的基础上组建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它是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学院设龙洞、石井两校区和增城实训教学基地,总部设在龙洞。学院为副厅级建制,归省司法厅管理,在教学及专业建设等方面受教育厅、教育部指导。学院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高等法学教育基地、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培训基地和监狱、劳教工作理论研究基地。

43.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2002年4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专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同时保留江西省政法干校的职能,隶属江西省司法厅。2009年,学院被中央政法委、中央组织部、教育部等15部委确定为“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同年底,省司法厅决定自2010年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干部培训工作由学院承担。

44.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司法部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自治区唯一一所警察类院校,也是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首批试点院校。

45.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政法类全日制人民警察高等职业院校,创建于1980年3月。1998年1月,学院以优异成绩被司法部评为全国首批部及重点中专学校,同年2月,被云南省教委命名为全省首批文明学校。2000年1月被司法部荣记集体一等功。2003年1月21日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独立升格组建为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09年经司法部等15部委批准,被列入全国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同年11月顺利通过了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现有全日制在校大专生2181人。

46.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属警察体制。学校座落于吉林省长春市农安经济开发区(合隆)警苑路1号。其前身是吉林省司法学校和吉林省监狱警官学校,隶属吉林省司法厅。

47.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于2004年1月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正式组建成立,隶属于河北省司法厅。学院始建于1982年,其前身为河北警官学校、河北司法学校和河北政法函授大学。学院为全日制警察、法律类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48.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位于郑州市文化路北段,是一所以高等司法警官教育为主,多种职业教育并举的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警察学院。学院创建于 1984年,隶属于河南省司法厅。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具有光荣传统的警察院校,建校 20多年来,为我省培养了数以万计的优秀法律人才,涌现出了一批英雄模范人物。

49.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山东省唯一一所警察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始建于1982年,前身为山东省司法学校,后更名为山东省法律学校。2006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升格并更名为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实行山东省司法厅和山东省教育厅共管、以山东省司法厅为主的管理体制。2009年,学院被中央政法委、中组部、司法部等中央15部委确定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2011年,经省司法厅批准,学院挂牌成立山东司法行政学院。2012年,成立山东律师学院。

50.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

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是山东政法学院的院系之一,属于山东政法学院的二级学院。学院位于山东省省会城市济南,占地138.6亩,各类教学、训练及生活设施齐备。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的成立和监狱学专业的开设,创新了办学形式和办学渠道,填补了山东省本科专业设置的一项空白。监狱学专业按照军事公安类专业列入普通院校本科提前批招生,考生须经政审、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办学规模为800-1000人。培养目标是通过对监狱学专业课程的系统学习、对警察实战技能的全面掌握和警务化管理的严格训练,主要面向监狱机关培养符合国家公务员标准的监狱人民警察。监狱学专业基本学制四年,学成后获得监狱学专业本科学历并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52.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政法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主要为司法行政系统培养人民警察,同时也为社会培养法律服务、经济管理、计算机应用等其他高等职业人才。学院承担着全省在职司法行政干警和共青团干部的培训任务。2009年5月,学院被中央政法委、中组部、教育部、司法部等十一部委列入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成为东北三省及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所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司法类试点院校。

53.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隶属于四川省司法厅的公办政法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座落于风景秀丽的西部职业教育基地、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四川省德阳市。四川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中共四川省司法厅委员会党校建在学院。学院建于1982年,经过三十年的建设与发展,学院已成为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政治教育基地、学历教育基地、干警培训基地和科研基地。2009年5月,学院被中央政法委、司法部等十一部委列为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单位。2013年7月,学院被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确定为“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

54.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

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一所实行警务化管理的政法类五年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学校担负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监狱系统和强制隔离戒毒系统“高职人才培养、民警教育培训、监狱理论研究”等三大办学职能,是江苏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党校挂靠单位。学校始建于1985年,1997年更名为江苏省司法警官学校,2004年5月升格为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2013年启动司法警官高职院校创建工作,目前正在紧锣密鼓推进中。2015年,江苏省司法行政学院挂牌运行。

55.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于1984年10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前身为1981年成立的广西政法干校),是广西独立建制的国家公办政法类高等学校,校址位于南宁市东葛路东段117号。广西司法学校于1983年3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两院(校)于1996年9月合并,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办学模式,统一教学、统一管理。目前在校生总数5000多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生4000多人。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作为“广西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广西政法干部培训中心”,法学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较强、教学基础设施完备、办学特色与优势明显、人才培养质量较高,是一所具有发展潜力的政法类高等学府。

56.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系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警察类专科院校,是一所培养监狱、劳教、公安人民警察的学校,也是以培养各类实用型政法人才为目标的政法类学校。学校始终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校”的办学方针,贯彻“文能办案,武能擒敌”的办学理念,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警察院校管理经验,形成了以刑事执行、治安管理、安全保卫、法律事务、司法警务、司法助理和刑事侦查技术等监管、公安、法律骨干专业为主的学科和课程体系。

57.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湖南省唯一一所警察体制的职业院校,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中央政法委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湖南省平安高校、湖南省司法警官培训中心、湖南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研究中心。

58.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陕西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主要实施高等职业学历教育,同时承担在职干警培训业务。学校是在1953年10月举办的陕西省司法干部训练班的基础上发展而来 ,1992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成立陕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正式举办成人大专教育。2003年4月,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陕西警官职业学院,2004年4月获教育部备案。

59.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辽宁政法职业学院)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辽宁政法职业学院)是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辽宁省政法系统唯一一所集普通高职教育、成人学历教育、省内政法系统在职干警培训和人民警察警衔晋升培训于一身的高等院校,隶属于省政府,由省公安厅负责管理。1948年,学院前身辽北学院成立,历史悠久。1988年,正式启用现学院院名。1998年始办高职教育,2011年正式设立辽宁政法职业学院。学院集优美的自然环境、优秀的教师队伍和优越的办学条件于一身,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沈阳。校区建在棋盘山国际风景旅游度假区,东向沈阳世博园,西接世界文化遗产东陵公园,北邻沈棋路,南面沈阳的母亲河浑河。秀丽的风景和优美的环境,是莘莘学子们学习知识、增长技能的最佳处所60新疆司法警官学校

60.新疆司法警官学校

新疆司法警官学校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直属的唯一一所学校,始建于1981年,以培养监狱、教育矫治、戒毒人民警察、司法警察和基层法律服务应用人才为主要目标,同时面向全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警衔、岗位、业务等各类培训,是新疆司法行政系统的人才培养基地、干警培训基地和理论研究基地。学校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校”的方针,形成了具有警察院校鲜明特色的学风和校风。在学生管理上,实行严格的警务化管理,新生入学后统一着人民警察服装,进行严格的警务化训练。2005年,学校被评为省部及重点中专学校,2013年,被评为自治区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被评为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示范校。建校以来,为新疆政法系统共培养各类人才20000余名,为新疆司法行政系统培训干警15000余名,毕业生中的大多数人已成为自治区各级政法部门的骨干力量,为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了重要贡献。

以下三所是政法类院校

61.西北政法大学公安学院

西北政法大学公安学院前身是西北政法大学公安学系。根据西北政法大学党委2003年10月22日会议决定,原公安学系更名为公安学院。公安学系是西北政法大学实行由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新体制,划转陕西省后,根据陕西省政府的决定于 2000年6月成立的。举办公安类专业以来,学院坚持以发展为基本思路,以本科教学为中心,以加强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为重点,坚持求真务实,全面推进制度建设,使该院的公安教育不断做大、做强。

62.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院

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院成立于1979年,同年设立的侦查学专业是教育部批准建立的我国第一个侦查学本科专业,2000年在1986年开始开设的司法鉴定专门化班基础上成立刑事科学技术本科专业,2002年增设治安学本科专业,2005年增设经济犯罪侦查专业。主要为国家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海关、民航、交通、铁道部门的公安局,军队保卫部门、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的侦查和鉴定部门、治安管理、教学科研等部门培养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技术鉴定的侦查、技术实践人才和教学科研等方面人才。

63.甘肃政法学院公安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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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学院公安分院前身为甘肃政法学院公安系,初建于1989年,于1996年9月经公安部同意、省政府批准创建甘肃政法学院公安分院,由甘肃省公安厅和甘肃政法学院共同领导。 公安分院下设综合办公室、教学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警务化管理办公室)、体改生管理办公室等四个管理机构,有司法鉴定中心、犯罪心理测试中心、西部毒品犯罪研究与应用中心等3个研究鉴定及社会服务机构,设有侦查学、治安学、警务技能、公安基础等4个教学研究室。现设有诉讼法学科侦查学、治安学、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等3个方向硕士点,侦查学、治安学、边防管理、禁毒学等4个本科专业,其中侦查学、边防管理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公安学为省及重点学科,侦查学、治安学为校及重点学科,有侦查学、公安学基础理论、犯罪现场勘查、警察查缉战术等4门省级精品课程,治安学、犯罪学等校级精品课程6门。司法鉴定中心、犯罪心理测试中心每年承担物证技术鉴定案件450余件、犯罪心理测试案件6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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