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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两会十三五规划纲要全文

“十三五”时期,是完成我们党确定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将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对广东提出的“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期望,制定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省第一个五年规划,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就制定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提出以下建议。

  一、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上率先基本实现新征程

(1)“十二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 “十二五”时期是广东发展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国际经济深刻调整、国内经济发展“三期叠加”的影响,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人民,紧紧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紧扣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顺利完成“十二五”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万亿美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万美元,进出口总额超过1万亿美元;经济结构持续优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取得良好开局,珠三角地区优化发展和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格局初步形成;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对外开放合作实现新突破,设立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粤港澳紧密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务实推进并取得重要成果;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城乡收入差距持续缩小,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节能减排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依法治省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十二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为“十三五”时期我省继续前进创造了重要优势、打下了坚实基础。

(2)“十三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新常态下的深度调整和转型攻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党中央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勇于实践、善于创新,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形成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推进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

和平与发展仍是时代主题,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持续推进。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战略机遇期的内涵发生深刻变化。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孕育兴起,以信息技术革命为先导,生物技术、新能源和新材料技术、空间利用和海洋开发技术等不断取得重大突破,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对生产生活方式带来前所未有的深刻影响。世界经济环境依然复杂,产业结构和经贸规则深刻调整,经济竞争日趋激烈,各种风险隐患增加,我省发展面临发达国家“再工业化”和发展中国家与地区利用低成本优势承接产业转移的“双向挤压”。

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经济增长速度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结构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的深度调整;经济发展动力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的前进态势没有变,新的经济增长动力正在加快形成,发展前景十分广阔。我省经济总量位居全国前列,转型升级迈出重大步伐,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得到重大提升。同时,我省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和地区仍有较大差距,自身发展还面临不少突出问题和挑战: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矛盾依然突出,亟需充分发力补齐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仍不够完善,亟需克难攻坚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取得决定性进展;对外开放合作格局仍不够开阔,亟需加快构建全球视野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经济发展方式仍比较粗放,亟需以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实现凤凰涅槃、浴火重生;资源环境约束依然趋紧,亟需加快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生活方式。增强忧患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推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深度调整与转型攻坚,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是摆在全省面前长期而艰巨的使命任务。

“十三五”时期,“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具有重大的里程碑意义。我们要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发展自信,坚持稳中求进、稳中提质,推动经济增长保持中高速,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为我国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提供支撑,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核心竞争力更强的发展新路,奋力开创广东新局面,继续走在全国发展前列。

(3)“十三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根本动力,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依法治省为根本保障,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珠三角地区优化发展和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构建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格局,促进文化繁荣发展,建设绿色生态美丽家园,切实增进民生福祉,加强党的领导,确保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上率先基本实现新征程。

(4)“十三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则。如期实现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人民主体,成果共享。坚持人民是推动发展的根本力量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更加公平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发展人民民主,促进共同富裕,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科学发展,创新驱动。发展是硬道理,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正确把握发展新特征,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把经济增长动力转到依靠创新驱动发展上,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打造广东经济升级版。

——深化改革,增强动力。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增强改革意识,继续先行先试,加大各方面体制改革力度,加快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依法治省,公平正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加快建设法治经济、法治社会、法治政府,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扩大开放,融入全球。坚持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综合运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重视国内国际经济联动效应,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更加积极主动融入全球发展,加快构建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

——党委领导,政治保证。切实加强各级党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十三五”时期广东发展的主要目标和基本理念

(5)“十三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趋势和条件,我省“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实现如下主要目标。

——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立2018年为我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年。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到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约11万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约10万元。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转方式与调结构取得重大进展,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明显加大,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提高,迈进创新型省份行列。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就业、教育、文化、社保、医疗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全面完成扶贫开发任务。到2018年全省小康指数达到97%以上,力争提前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全面完成中央和省委提出的各项改革任务,发挥经济特区和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率先在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打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发展环境,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基本建立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加快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构建创新型经济体系和创新发展新模式。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取得重大突破,初步形成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和创新型经济形态,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大幅增长,自主创新能力居全国前列,综合指标达到创新型国家水平。

——基本建立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新体系。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基本建成产业新体系,三次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新格局。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水耗、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的控制水平处于全国前列。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高标准稳定达标,空气质量总体保持良好。耕地保有量保持稳定,森林覆盖率进一步提高。

(6)“十三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理念。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必须按照中央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坚持创新发展,形成核心竞争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必须把创新摆在我省发展的核心位置,让创新贯穿党委、政府一切工作,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加快实现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切换、从跟随式发展向引领型发展转变,走出一条创新立省、创新兴省的路子,抢占新一轮发展制高点。

坚持协调发展,增强发展协调性和整体性。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必须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大力促进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促进经济与社会、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形成均衡协调发展新格局。

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广东。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绿色美好家园,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坚持开放发展,增创国际竞争新优势。开放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必须坚持开放发展不动摇,坚持内外需协调、进出口平衡、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引资和引技引智并举,加快融入全球化的步伐,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提升国际竞争力,构建开放发展新格局。

坚持共享发展,增进民生福祉。共享是的本质要求。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广东发展的根本遵循。必须把基本理念贯彻落实到全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去,统一思想,协调行动,引领和指导广东发展迈上新征程、开创新局面。

三、坚持创新发展,推动转型升级,着力构建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

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定不移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形成促进创新的体制架构,全面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企业创新、市场创新、产品创新、业态创新、金融创新、管理创新等,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

(7)强化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两个支撑。培育发展新动力,拓展发展新空间,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推动经济总量上新台阶,巩固综合经济实力全国领先地位。坚持以提质增效为导向,深入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要素配置,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形成广东经济新的竞争优势,为国家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提供有力支撑。

(8)加快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新体系。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我省的实施意见,加快实现由制造大省向制造强省转变。重点发展智能制造装备、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轨道交通、航空制造、卫星应用、精细化工、精品钢材等先进制造业。提高珠江东岸电子信息产业带综合竞争力,加快建设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做强做优沿海重化工业基地。实施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计划,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重点发展金融、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商务会展、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工业和建筑设计、文化创意、服务外包、现代保险等生产性服务业,以及健康养生、现代医疗、残疾康复、旅游休闲、文体娱乐等生活性服务业。强化广州、深圳中心城市高端服务功能,建设华南地区服务中心。积极发展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培育龙头企业和服务平台。做大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下一代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智能机器人、3D打印、可穿戴设备等新兴产业,推动高端新型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半导体照明(LED)、新材料、新硬件等产业成为新的支柱产业,扶持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产业成为优势产业。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提升海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建设海洋经济强省。加快建设珠三角海洋经济优化发展区和粤东、粤西海洋经济重点发展区。加强海洋综合管理,创新海洋资源开发管理方式。

(9)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深入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大力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加强质量基础建设,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加快运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推广应用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供应链管理等先进制造技术装备和管理服务。实施一批节能降耗减排治污技术改造项目。加强产业集群共性技术攻关和创新平台建设。运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化解产能过剩,完善企业退出机制。

(10)大力提升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后备库。完善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推广新型孵化模式,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发挥金融创新对技术创新的助推作用,鼓励发展风险投资、天使投资等各类创业投资基金,探索建立股权众筹平台。发展知识产权金融、科技银行、科技保险等新业态,完善产权交易市场。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设,完善创新服务体系。实施重点实验室倍增计划,争取更多国家实验室落户广东。在大中型工业骨干企业普遍建立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建设一批国家级制造业协同创新中心。发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基础研究和源头创新优势,重点聚焦面向产业的核心技术、关键共性技术、重大装备和标准的研发攻关,重视颠覆性技术创新。加快国家大科学装置和工程的建设和应用。促进省部院深入合作,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办好广东省科学院,努力将其打造成为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力的科技平台。大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增强服务企业和孵化科技成果的能力。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研发推广一批关键技术和重大战略产品。推动专业镇转型升级,形成一批创新型产业集群。加快构建开放型创新体系,争取国内外重大创新平台落户。

(11)统筹推进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试点省建设。开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改革先行先试,统筹推进科技、管理、品牌、组织、商业模式创新,加快形成经济社会发展新引擎。发挥广州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核心区和深圳创新型城市的创新引领作用,打造国际产业创新中心,推动形成珠三角各市创新驱动发展各有特色、一体联动格局。实施高新区升级行动计划,促进高新区集聚发展和辐射带动。依托广州科学城、中新知识城、深港创新圈、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等创新平台,建设珠江口东岸科技创新走廊。支持珠海高栏港经济区、中山翠亨新区、江门大广海湾经济区、肇庆高新区等建设,推动珠江口西岸地区产业集聚和创新发展。发挥粤东西北地区后发优势,加强与先进地区产业技术合作,走有特色的创新驱动发展道路。

(12)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结构调整,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编制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做强做优特色农业,加快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和流通业,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农家乐、乡村游等新业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加快建立农业担保体系。培育发展各类新型经营主体,构建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力发展特色林业经济。加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完善粮食储备制度,提升粮食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扎实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探索完善农村股份合作制,健全资产收益分配制度,有序推动集体经济股权内部流转。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健全覆盖县镇村的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体系。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实施普惠金融村村通工程,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农垦改革发展。

(13)以信息化建设拓展发展新空间。坚持信息化先导发展,超前建设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立自主可靠的信息技术创新体系。扩容升级互联网骨干网和城域网,全面提升光纤宽带接入能力,大力推进4G网络,积极布局5G网络,实现无线局域网在珠三角重要区域和公共场所全覆盖。深入开展三网融合建设,加快建设珠三角世界级智慧城市群。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分享经济,推动互联网新理念、新模式、新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深化信息技术在制造业的应用,推动生产过程智能化。支持企业建设开放式网络创新平台,实现集中式、大规模的个性化产品定制。打造一批互联网创新集聚区,培养一批互联网经济领军企业。积极培育物联网新业态,推进云计算应用服务市场化,带动服务外包等产业发展。推进电子政务体系建设,构建规范统一的省网上办事大厅,加快建立企业法人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实施大数据战略,发展大数据公共服务,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务数据信息资源库和政务数据互连共享机制。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完善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政务信息安全监管平台。

(14)深化改革走在全国前列。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健全鼓励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体制机制。健全技术创新的市场化导向和管理机制,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完善政府科技资源投入机制,建立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提高政府科技资源的配置效率。改革科研立项机制,推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主动围绕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确定科研课题和攻关项目。完善创新人才和科研成果评价激励机制,推进科技成果处置权改革,制定落实科技成果收益分配、期权股权激励政策。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创新产品、绿色产品的政策机制。强化金融支撑机制,建立从实验研究、中试到生产的全过程科技创新融资模式,推动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大学教育和职业教育,提高人才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面向国内外招才引智,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优化创新环境,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强化知识产权应用和保护,完善知识产权执法管理体制。

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能,优化政府职能配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前置审批环节和事项,推进审批后监管制度化建设。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推动公办事业单位去行政化,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现代市场监管体系。

加快经济体制改革。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产权和合法利益,规范国有产权交易流转。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资监管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支持优质国有企业上市,试行混合所有制企业经营者和员工持股。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把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创造力更好发挥出来。废除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优化运营模式,增强盈利能力。积极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激发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鼓励优势企业并购重组,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品牌、竞争力强的民营骨干企业。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完善各类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广东价格指数影响力。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有序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做好交通运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构建现代金融市场体系,支持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规范市场秩序。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省以下事权和财政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运行机制。改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推进财政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财政经营性资金股权投资管理改革。深化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对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准入负面清单、行政审批清单、政府监管清单管理。推进政府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投资决策、管理与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创新投融资机制,推进公共资源开发利用竞争性配置。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鼓励发展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应的各类基金。

  四、坚持协调发展,强化统筹兼顾,着力形成城乡区域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坚持区域协同、城乡一体,深入实施珠三角地区优化发展战略和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取得新突破,在协调发展中拓宽发展空间,在加强薄弱领域中增强发展后劲。

(15)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发展后劲。科学布局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建设高速公路网,实现国家高速网广东段基本贯通,出省通道和粤东西北连接珠三角、相邻地市间通道便捷畅通,珠三角城市群内部快速化通道体系完备。加快高速铁路网建设,推进珠三角地区城际轨道交通建设,实现2020年市市通高铁目标。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鼓励发展多层次公共交通服务。制定实施民用机场发展规划,发挥广州白云机场国际航空枢纽作用。统筹推进珠三角、粤东、粤西三大港口群协调发展,积极推动沿海港口深水港航道和疏港铁路、公路建设。改善全省内河航道等级结构和通达水平,重点抓好北江、西江航道扩能升级工程。发展综合运输,构建综合客货运枢纽体系,积极发展公铁水联运、江海联运等,建设海陆空综合运输大格局。

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安全高效发展核电,积极发展风电、蓄能、太阳能光伏发电,开发利用地热能。加强电源建设,完善电源布局,优化电网结构,合理规划全省电厂建设,推进智能电网和分布式能源系统建设。加强天然气、油品和煤炭等能源储备,逐步形成统一高效的能源输配网络和应急储备体系。

建立现代化水利支撑保障体系,构建珠三角地区水利现代化体系和粤东西北地区水利综合保障体系。夯实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推进大中型骨干灌区改造和整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提质增效工程,推进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强化水资源节约保护,加强区域水资源调度管理及相关工程建设,提升水资源管理和调配能力。加强江河湖库生态治理和管理,构建水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抗灾救灾能力。

(16)巩固提升珠三角城市群核心竞争力。全面完成《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目标任务,实现珠三角地区“九年大跨越”。全面提升珠三角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上走在全国前列。深入推进珠三角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广州、深圳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推进“广佛肇”“深莞惠”“珠中江”三大经济圈一体化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等领域的一体化进程。加强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双向交流与合作,带动韶关、河源、汕尾、阳江、清远、云浮等环珠三角市融入珠三角发展。

(17)加快推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区建设和中心城区扩容提质为三大抓手,把粤东西北地区培育成新增长极。大力推进粤东西北地区高速公路、铁路项目和内河航道、港口建设,加快形成水路、公路、铁路相衔接、功能完善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促进产业跨区域转移承接及融合发展。推动产业园区扩能增效,促进主导产业发展壮大、产业链集聚延伸,推动特色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扎实推进粤东西北地区地级市中心城区扩容提质,提升粤东西北地区城镇化发展水平。加大对原中央苏区县、欠发达革命老区县、边远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老工业基地、资源枯竭型城市的支持力度,强化珠三角地区对粤东西北地区的对口帮扶。

(18)推动城乡协调发展。积极稳妥推进以人的新型城镇化。坚持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全面实施省新型城镇化规划,创建国家新型城镇化示范省。科学界定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现基本公共服务逐步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建立健全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强化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和深圳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的作用,提升珠三角城市群发展质量,携手港澳打造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大力推进广佛同城化、广清一体化、汕潮揭城市群建设,支持湛江建设环北部湾中心城市,发展壮大湛茂阳沿海经济带,促进粤北地区城镇集约发展。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突出加强地下综合管廊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旧”改造和棚户区改造,全面提升城镇综合承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新农村建设,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编制完善县(市)全域城乡建设规划,提高村庄规划覆盖率和有效性。推进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工程、名镇名村和幸福村居建设,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居和传统村落保护。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加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有岭南特色的美丽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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